第 2 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2.1.1 农民专业合作社
在国外,合作社的研究开始得比较早,作为西方合作经济的一个典型范例,学者们对其内涵的理解各有不同,从 1844 年第一家合作社成立之日起,伴随经济环境的演变,西方学术界涌现了多种观点,具有代表性的是国际合作社联盟在成立 100周年大会上给出的解释:合作社是社员们为了实现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共同需要而自愿联合、共同所有并民主控制的一种特殊性质的企业.
在国内,《合作社法》于 2007 年正式开始实施,赋予合作社法人地位以及明确的内涵.按照此法界定,农民专业合作首先是一个互助性的农村经济组织,由同一类型农业活动的参与者自愿联合而成,具有一定的民主性,以服务社员为宗旨,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最大限度实现全体社员的共同利益为目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广泛,涉及到农业生产的各个阶段和多个领域,包括生产资料购买、生产技术咨询以及农产品的加工、存贮、运输以及销售等等.《合作社法》还规定,在合作社成员中,农民所占比重不得低于 80%,这也就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真正的农民组织.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现代化农业飞速发展的重要产物之一,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经济组织,不仅符合传统合作社的内在本质,而且在适应农村经济需求的过程中发展得颇具自己的特色.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内涵的理解还需要好好把握四个方面:第一,它是农业生产劳动者的合作.第二,它是农户的自愿联合,入社和退社自由.第三,合作社遵循民主、公平、自愿、互利的组织原则.第四,它是服务性的经济组织,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
2.1.2 农民专业合作社筹资
一般来讲,筹资就是一项财务活动,是指企业通过内部积累或者外部借贷等方式筹集生产经营发展不可或缺的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视作企业法人的特例,合作社筹资也是指合作社为了满足自身的创立、经营及发展的需要而展开的一些资金筹集活动.要深入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筹资问题,必须首先界定筹资方式.企业筹资方式主要是指企业采取何种方式筹措资金,是发行债券、股票还是通过银行贷款、商业借款等.合作社的筹资方式可以参考企业筹资,从多个角度划分.
(1)根据资金来源于合作社内部还是外部,分为内源筹资和外源筹资.内源筹资是指通过合作社经营积累而获得发展资金,如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的盈余公积.内源融资主要取决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利益分配机制,更需要一定时间的积累,但是其财务风险较小,且成本较低.外源融资指通过增加负债或股金的方式来取得资金,其筹资成本相对较高.随着合作社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的扩张,资金需求大幅度增加,外源融资越来越重要.
(2)根据中介机构是否参与到资金的具体筹集过程中,分为直接筹资和间接筹资.在间接筹资中,中介机构和资金供需两方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而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并不直接进行借贷,最常见的就是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取贷款.而直接筹资中,合作社直接从资金供给方获取资金,如政府拨款、合作社内部集资、出售股份、民间借贷等.
(3)根据筹资活动达成的是债权债务关系还是所有权关系,可分为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负债筹资是指合作社以支付利息为代价,通过借贷的方式获取资金,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商业信用贷款和民间借贷等.权益筹资主要是指合作社通过出让股份的方式来融入资金.本文主要是基于这种分类方式对合作社筹资能力进行分析.
2.1.3 农民专业合作社筹资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活动主要包括资金筹集、投资营运、盈余分配三大板块,其中筹资是确保投资、分配能够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为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和动力源泉.实践表明,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一个主要矛盾就是,筹资能力不足而资金需求却日益增长,这个矛盾是导致合作社遭遇发展瓶颈的一个重要原因.合理界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筹资能力的基本概念,对后文研究的顺利开展具有一定理论意义.
本文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筹资能力是指在正常经营条件下,通过一定渠道、采取适当方式促进资金筹集环节持续稳定运行,确保及时并连续供给合作社发展所需资金的能力,是合作社财务活动能力的一个重要分支.对此含义的理解可从下面三个角度出发:
(1)外部作用.筹资能力是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推进农村经济的强大动力,同时也是衡量合作社发展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
(2)内部作用.筹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运行过程中的首要环节与重要内容,筹资能力作为资金筹集环节高效运行的保障,也是其他财务活动能够稳定运行的前提和基础.
(3)影响因素.实践表明,筹资能力不足所导致的资金供给乏力是合作社快速发展的一个主要障碍,而低下的筹资能力并非单一原因所致,而是合作社内部、外部多种不利因素的共同作用,比如合作社制度的先天不足导致权益筹资金额不足,金融机构追求利润而不愿向低保群体放贷、政策扶持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合作社负债筹资困难.
根据资金性质的不同,本文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筹资能力分解为权益筹资能力和负债筹资能力,其中负债筹资能力主要是指合作社从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组织获取信贷资金的能力,债务资金资本成本较低,但是对于合作社这样的农村经济组织来说难以满足金融组织的借贷要求,而且负债集资意味着较高的财务风险;权益筹资能力简单说就是增加所有者权益的能力,即合作社通过增加社员集资额和内部留存利润来获取发展资金的能力,权益筹资财务风险较小,是合作社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相比负债筹资,权益筹资金额非常有限,对于一个快速发展的合作社来说,权益资金仅仅是其所需资金的一小部分,但是在某种程度上却反映了合作社的综合实力,间接影响着负债筹资能力.
2.2 理论基础
农民专业合作社筹资能力的研究必须建立在坚固的理论根基上,本文合作社筹资能力评价研究过程中主要涉及到的基础理论有:合作社理论、产权理论、融资理论、能力理论和评价理论.
2.2.1 新古典经济学合作社理论
新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合作社本质上就是一种厂商,假如合作社能够实现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最大化的目标,社员和社会的利益都将实现最大化.合作经济组织通过规模化生产经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经营成本,增加在同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在合作社的经济学研究体系中,Ward-Vanak 模型是最早应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观点对合作社行为进行分析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该模型要求完全竞争市场的假设,产品价格和资本成本不受其他影响,均由市场供求决定,每个合作社仅生产某种单一产品,并以社员收入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合作社的投资额主要取决于其全部的利润留存,因此和一般企业相比,合作社普遍存在着投资不足的现象.一般企业中,借贷资本或企业利润是其主要资金来源,股东长期享有收益分配权,而合作社的发展资金主要源于经营利润的留存.若合作社将本期盈余用于再投资,或许会带来较高的远期利润,但是当前的直接后果却是本期的可分配利润减少,这种情况下社员一旦离开合作社,其潜在收益权就随之不复存在.由于农业生产本身的周期性,合作社成员的流动性比较大,大部分社员不愿意放弃眼前利益来换取未来长期收益,即合作社社员普遍存在短期行为,更倾向于通过减少资金积累量来增加当期收入额,从这个角度来讲,合作社的盈余有可能被全部分配,极端结果就是导致合作社整体的资金源干枯.新古典经济学合作社理论揭示了合作社成立并发展的必要性,同时也说明视界问题引起的社员投资动力缺乏是导致合作社权益资金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