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民办高职院校内部环境的五力模型分析
民办高职院校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具有鲜明的市场性和产业性,即民办高职教育可以被看做一个产业或行业。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一个显着特点,随着近些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特别是公立高等教育和独立学院的发展壮大,民办高校的生存环境发生了显着的变化。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之间、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之间、民办高校与民办高校之间、还面临着与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资本之间竞争的加剧。美国学者迈克尔·波特在研究企业在本行业的定位战略时,提出企业所处产业的竞争状况决定于五种基本竞争力量。根据波特(M.E.Porter)的观点,一个行业中的竞争,不止是在原有竞争对手中进行,而是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潜在的行业新进入者、替代品的竞争、买方讨价还价的能力、供应商讨价还价的能力以及现有竞争者之间的竞争。这五种基本竞争力量的状况及综合强度,决定着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从而决定着行业中最终的获利潜力以及资本向本行业的流向程度,这一切最终决定着企业保持高收益的能力。波特五力分析属于外部环境分析中的微观环境分析,主要用来分析本行业的企业竞争格局以及本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关系。其基本分析框架如图 3 所示:
(1)现有竞争对手:民办高教举办者。某特定民办高职院校在行业内的竞争对手是目前其他的民办高教举办者。20 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民办高校风起云涌,可谓“社会办学火爆,一天一所学校”,但大多规模不大,在校生上千人的不多。从狭缝中成长起来的中国民办高职教育,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发展的瓶颈也显而易见,如制度、资金、科研、生源质量以及社会偏见等。与此同时,中国民办高职院校良莠不齐,无论是从自身存在的问题来看,还是从社会大环境而言,民办高职院校的发展都面临着较大障碍。就民办高校之间的竞争而言,它包括不同时代(如早期建立的和新生代)发展起来的民办高校之间、不同地区(如陕西、江西、北京、河南等省市)的民办高校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越来激烈,民办高校之间的生源大战就是很好的证明。
(2)潜在进入者:普通职业学校、成人高校和公办普通高校中的二级学院。潜在进入者对本行业的威胁大小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进入行业壁垒的高低以及进入后现有成员对新进入者的反应。对于民办高职院校来说,潜在进入者进入这一行业,首先面对的是政策门槛。教育部对高职院校的发展规模以及日常管理都做了具体的规定,成为阻挡潜在进入者的最高门槛。因此,民办高职院校应该密切关注宏观政策的变化,提前应对一旦政策障碍降低所要面对的大量潜在进入者。在三种潜在进入者中,短期看来,民办高职院校的压力更为突出,仍有很多民办大学积极争取举办学历高职教育;但一旦政策松动,中等职业学校中的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将是进入高职教育的新生力量。
(3)替代品的威胁:普通本科教育、短期职业培训和国外私立教育同行。依照企业战略管理理论,替代品的威胁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替代品与现有产品的相对价值与相对价格比,用户转向替代品的转换成本和用户使用替代品的欲望。普通本科教育对于未能进入大学校门学生的诱惑很大,许多已被民办高职院校录取的学生选择了补习准备来年再考,而近几年高职院校的报到率低也可以验证这一点。福建省高招办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 年参加补录的专科院校有 122所,计划补录 13484 人;今年专科招生计划约为 10 万人,这意味着,今年约有13%的被录取到专科院校的新生没有去报到,而这些院校中绝大多数为民办高校。另外,针对性很强的短期职业培训也得到了大力发展,短期职业培训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替代高职教育。因为受教育者要在教育成本和收益上进行权衡,如果认为短期培训将会给其带来更大的价值,那么他们将倾向于选择这一模式。发达国家的私立教育起步早,比中国成熟,像美国与日本的私立高等教育发展尤为引人注目,从而对国内的民办高职院校构成不小的威胁。
(4)供应商的力量:政府、和市场(个人、企业和社会)。供应商的力量表现在为其提供的产品在特定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是否起关键作用,该行业是不是供应商的一个重要客户,该企业是否对供应商很重要。从民办高职院校的角度,按照资金的投入和运作方式不同,其供应商主要有两个:一是政府,二是个人、企业和社会。经过国家正式批准独立建置的具有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是本研究的办学类型。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这些学校的发展势头较好,这种传统的办学模式将进一步提升民办学校办学者的积极性,让公立与私立的高等教育机构在公平的平台上竞争,促进共同发展。民办高职教育是个非义务的选择领域,其教育产品剔除了义务教育的一些责任性,因此中央或地方政府,在我国当前实际财政体制环境和政府间财力水平状况下,政府的教育经费对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投入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完全承担。据此,国家主要是通过出租和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教育用地优惠、税收优惠和对投资者实行返还等政策,这些在《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政策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政府扶植民办高职院校的模式之一:民办公助摸式,就是国家在不增加投资、在保持原学校国有资产不变的前提下,以一定的方式转让给独立法人按民办管理机制、自主办学的运作模式,或者是办学规模较大、影响面广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民办高校,由地方财政或中央财政拨款予以支持。前者是利用民办教育机制盘活国有教育资产,使国有教育资产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后者是国家财政资助使民办教育资源发挥巨大的社会作用,这是发展民办高校的一条有效途径。如:湖北省的长江职业学院、湖北开放职业学院都是由湖北省政府地方财政资助发展起来的,现在这两所学校教职工的工资均属于财政拨款。从实践上来看,民办公助模式能把政府扶持化成一种动力和品牌,推动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但也会容引起产权不明,国有资产的流失。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绝大部分经费来源于市场投入,个人或家庭、企业、社会就是此类市场投入的主体。现在大多数民办高校最初都是以个人独立办学模式创业和发展起来的。它是建立在少量资金投入、无校舍场所、无教学设备、无教师队伍的“三无”基础上,依靠学费以学养学、略有节余逐步发展的模式。创业者们在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过程中顶着世俗的压力,靠租赁校舍、聘请兼职教师组织教学活动。以福建华南女子学院、湖北省的湖北经济管理大学为代表的一大批改革开放初期创办的民办高校,走的就是这样一条白手起家、艰苦创业的办学道路。从租赁校舍到自建校园,从聘请兼职教师到建立自己的师资队伍,从教学条件简陋到逐步实现教学设施现代化,从非学历教育到学历教育,从专科教育到本科教育,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了“丑小鸭”到“白天鹅”的蜕变。随着现代社会发展对教育、教学环境的要求,民办高等教育的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单纯依靠学费积累改善办学条件,实现民办高校的跨跃式发展是十分困难的,寻求新的资金投入方式和合作道路是走出困境的突破口。因此,这种艰难的独立创业模式己经开始分化,但因简就陋的办学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它重大的意义,这种创业精神将在中国的民办高等教育史上,给后人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
企业和社会是民办高职院校的重要资源供应者。各国职业教育经验和研究均表明,企业不仅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接收者,而且是资源提供者。职业教育需要从企业获取技术、人才、实训乃至资金的支持,并通过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及岗位适切性。以国内外企业财团或个人雄厚资金为依托,通过与资本市场联姻,由多个利益主体以集股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所有权与办学权相对分离的办学形式。目前主要方式有:中外合作式、股份合作式、以大学为龙头的教育集团运作式、企业集团投资式等。如:武汉弘立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和武汉市洪山成人教育协会合资举办的武汉电子信息专修学院,周延波与西安交大产业集团共同创建的西安思源学院、吉利集团举办的北京吉利大学等。采用股份制办学有利于吸收社会资金,有利于盘活社会闲置资产用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使民办高校走上高投入、高起点、规范化发展道路。在社会方面,公众认可、社会捐助、社区的认同和配合对于民办高职院校发展十分重要。
(5)购买者(客户)的力量:学生、家庭和用人单位。购买者是企业服务的对象,也是一切营销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对本行业的竞争压力表现为要求产品的价格更低廉、质量更好、提供更多的售后服务。由于民办高职院校生产的是教育产品,而消费这些教育产品的是学生和家长,因此学生及其家长是民办高职院校的首要和直接客户。由于以企业为主的用人单位是民办高职毕业生的需求者和使用者,而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又是决定学生和家长求学选择的关键要素之一,所以用人单位可以被认为是民办高职院校的次生和间接客户。鉴于学费收入是高职院校办学经费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招生规模直接关系着学校的办学效益,而家庭是学生学费的提供者,因此,要使学生(家庭)选择某一学校某一专业,学校必须提供学生接受民办高等职业教育期望获得的价值。学校现有的师资水平、教育质量以及就业的预期状况等,是民办高职院校抓住生源顾客群的关键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