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融资租赁是中国加入 WTO(世界贸易组织)后应运而生的产物。融资租赁作为国际流行的金融创新工具,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由于其兼具融资与融物的特征,物权与债权的双重保障,在国际上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金融工具。我国的融资租赁业诞生于 1981 年,经过艰难的起步与起伏跌宕的历史发展阶段,30 多年来的实践与探索取得一定的成果。然而,从融资租赁对 GDP增长的贡献来看,发达国家融资租赁业的贡献率达到了 30%,而我国融资租赁业的贡献率却远远低于这个数字。中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仍然面临巨大的挑战。法律制度作为融资租赁业四大支柱的核心,为融资租赁的发展保驾护航。然而,我国融资租赁立法滞后,笔者认为开展融资租赁法律制度的研究非常有必要。因此,本文将从四个章节对我国融资租赁法律法规现状、自贸区融资租赁制度现状进行分析,并结合实践交易需求,借鉴国外融资租赁相关法律经验,对自贸区制度创新背景下融资租赁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开展研究。第一章,我国融资租赁行业法律规范现状。本章将采取历史分析法和归纳分析法,梳理我国融资租赁业现有的立法现状、司法现状、行业准入及监管制度以及财税制度等融资租赁法律制度方面的发展脉络,结合自贸区立法及制度创新宏观背景,归纳总结区内区别于区外独有和特有的融资租赁有关制度创新亮点。第二章,将主要围绕融资租赁法律制度的核心基础--融资租赁合同当前存在的争议纠纷,重点就三大具体问题开展实务与法律层面的分析研究,具体包括融资租赁关系的认定和效力问题、租赁物的权利冲突问题以及关于诉请的问题。通过对主要矛盾的分析,提出解决矛盾的方法。第三章,消化、吸收和借鉴国际融资租赁立法状况及租赁业务准入监管制度和登记制度经验,为国内立法引进做借鉴。第四章,笔者提出自贸区融资租赁法律制度创新研究的建议,包括:法制建设的重点是立法工作,建议建立专门的融资租赁法及统一归口管理,通过统一立法及建立租赁登记制度,建议建立区内法律赋予其效力的全国租赁登记制度,推进融资租赁业信用体系建设。正面呼吁自贸区融资租赁法律体制的大胆创新和实施的现实价值和意义。结语,关于融资租赁法律制度的基础理论的建设在我国还处于发展初期,对于自贸区背景下的融资租赁法律制度建设更处于摸索和探究的阶段,但笔者有信心,通过行业方方面面的努力,自贸区融资租赁法律制度以及中国融资租赁法律制度将来一定会得到完善与发展。
【关键词】融资租赁 法律制度 创新 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