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络生态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其形成原因
11.逃避现实、自我麻醉的场所。
虚拟环境是与现实社会环境相对,两者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相同点是:
虚拟环境是从现实环境在互联网的映射,现实环境是全貌,虚拟环境是局部。现实环境是虚拟环境的母本。不同在于:现实环境是真是存在的客观环境,虚拟环境是通过互联网对现实环境的反应而创造的一个虚拟空间。在网络构筑的虚拟社会里,你可以是百万富翁,也可以是一个穷光蛋。这表面上类似于游戏,但是,对人们的心理和现实中的行为直接产生作用。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长期面对虚拟的事件和环境,人们在心理上会容易混淆网络媒介与现实社会,将虚拟社会成为逃避现实的手段,现实人际关系变差,而与实际的现实世界本身产生隔阂。网络虚拟社会中的人凭借代号在隐匿真实的身份,每个人都可以自由选择身份、立场,在网络中自由地表达和生活。因此,网络在对人们的衣食住行,乃至整个行为习惯、语言和生活方式都产生影响。长期沉溺于网络虚拟社区中的人难免会把虚拟和现实混淆,甚至因此对真实的人际交往、社会生活丧失兴趣和能力,更加依赖网络所呈现出来的虚幻状态,从而影响其正常的现实生活。
2.网民是"正义卫士"或是"网络暴民".
卢因--传播学奠基人提出"把关人"的理论,他在 1947 年发表的《群体生活的渠道》中指出:"信息总是沿着包含有'门区'的某些渠道流动,在那里,或是根据公正无私的规定,或是根据'守门人'的个人意见,对信息或商品是否被允许进入渠道或继续在渠道里流动做出决定。"他认为,"信息的传播网络中布满了把关人",例如记者和编辑可以决定报道的时间、采访的人物、传播的消息和新闻以及节目的编排;作家可以决定描绘的人物、撰写的故事;出版社可以决定采用的稿件、出版的作品等等,在所有信息的采集、利用、编辑过程中,传播主体者在把观、"过滤"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在网络媒介中,网民作为一种传播主体在网络传播中具有一定的传播能力,由于传播主体多样,传统媒介中的专业传播组织不再具有以往传播的绝对话语权。在这种情况下,"把关人"的外延发生变化,个性化和匿名性的传播特点使得网民自己需要充当起传播的"把关人",虽然"把关人"的数量随着网民数量的增加而大幅增加,但是在传播过程中整体监督把关的能力却在不断地减弱。
从我国近年来出现的"艳照门"、"吴彦祖吸毒案"、"宝马撞人案"、"郭美美事件"等公共事件中,可以看出网民作为正义卫士,为了探究事实真相、维护公共权益的热诚和勇气。由于网络媒介的虚拟性和无限制性,就必然会出现真假难分、鱼龙混杂、杂乱无章的乱序现象。这种现象不仅仅是由于网络中存在黄赌毒等不健康的内容上,值得关注的是这种现象使网民的非理性思维产生了潜移默化的负面影响,促使民众表达意愿时非理性的滋生,以至于表现出非理性的行为,甚至违反了民主精神--所谓的"多数人精神暴力"倾向。
网民在网络媒介所构筑的公共领域内参与活动,是需要具备先决条件的。首先,网民需要具备相关的知识和能力。其次,还需要对民主价值与民主程序的忠诚。网民对事情的理解能力和理性水平决定了其在公共领域中的舆论导向,网民在维护道德正义的同时,必须懂得尊重和保证少数者的权利,懂得分寸和规则,否则就容易演变成"网络暴民".
3.网络内容缺乏权威性和可信性。
存在一些不利的因素阻碍网络盈利渠道的健康发展,首先是网络盈利渠道缺乏权威性和可信度,部分网站通过发布虚假的信息对网民进行诈骗和欺骗,还有部分网络盈利平台通过各种途径获取经营的便利方法来进行不正当的竞争,这些负面行为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对网络电子商务的信任和态度;其次是一些网站、个人主页、店铺等为了提高自己的名声和点击率,以及为了获取更多的销量和收入,标题前置特写,色情图片和视频刊登在网页上以吸引网民的下载量和眼球。网络内容低俗、平庸成为当前网络媒介管理面临的一个大问题。这些做法虽然在短时间内提高了收入,但是不利于网络媒介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对网络生态系统功能的实现产生负面影响。
网络游戏、电子商务在带动新兴市场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包含色情、赌博、暴力和邪教等不良垃圾内容,网络游戏除了提供娱乐的功能外,从长远发展来看,网络游戏也是一种文化现象,特别是对未成年人、青少年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和引导,所以网络游戏带来负面影响不能忽视。
(二)网络生态系统问题的形成原因。
网络生态系统危机的形成原因有很多,与网络技术不完善、网络监管困难、道德自律匮乏等因素密切相关。同时,也与人们在使用网络媒介过程中,其在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中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融合、转换等文化方面的因素有关。
网络媒介生态系统是由人类创建的,其管理也依赖人类。主体因子的变化将会导致网络生态环境的恶化,从而破坏了整个网络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网络生态系统面临困境表明了网络媒介与主体间的关系失调。在网络生态系统中,信息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相互紧密联系,他们之间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网络生态系统的运行状态,网络生态系统的失调说明了三者处在不协调或者脱节的关系,可能会导致网络生态危机的产生。
1.网络技术不完善。
网络构建主体和网络运营主体是建立网络生态系统的物质基础,其地位举足轻重。如果他们出现了问题或者停止了工作,将会对整个网络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会造成巨大的威胁。例如,目前有些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和网络应用服务商(ASP)在提供的信息服务方面,由于其管理不善或者为了不良谋利等动机与用户发生的经济、法律纠纷,这就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对整个网络生态系统的平衡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2.网络监管困难。
网络是一个充满博弈的领域,博弈的存在导致了解决网络环境问题的"进退两难".例如,网络媒介要不要监管?如果不监管任其发展,将会出现许多为所欲为等无政府主义行为;另一方面,如果严格监管,将会抹掉网络媒介的内质--使网络媒介丧失自由、共享等本色。因此,对网络媒介的监管上升为一个世界级的复杂问题。
网络媒介提供的"虚拟社会"消除了现实社会中人们原本的社会角色,在网络中人们都是自由、平等的,现实社会中的阶层和权力都不复存在,因此现实社会中的社会伦理道德和社会行为规范逐步被弱化,甚至失效。
又例如,关于网络色情信息的问题,在有些国家和地区,成人网站是合法的,而在另一些国家和地区,成人网站是非法的。网络是无区域性、无国界的,有一个区域存在色情信息,就说明整个网络生态系统中存在色情信息。网络媒介问题的灰色区域就此出现在全球性和地区性充满矛盾的领域。
3.网络社会主体的伦理道德缺失。
网络媒介生态危机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网络社会主体的伦理道德缺失。网络媒介生态系统是由人类创造的特殊系统,其创建、运行、使用、维护都需要依靠人类来完成。可是人类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决定了人类的行为。网络信息主体作为网络媒介生态系统中最活跃的因子,其具备的价值观、教育水平与道德水平对网络媒介生态的健康发展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所以网络媒介生态危机的出现与网络社会主体的伦理道德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
许多网民认为,互联网与伦理道德问题没有任何联系,导致网络媒介生态系统出现危机的原因是属于知识、技术等领域的问题而不是道德问题,从而导致出现了一系列的网络道德问题。然而,并不是全部网络技术知识都是人们进入网络社会所必须掌握的内容。通过网络社会提供的这种新的行为领域,指导和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和道德意识。人们不仅需要掌握网络技术方面的科学知识,而且养成网络道德理念,只有这样才能够在网络社会中更好地生存下去。网络信息技术越是高速的发展,网络社会中的主体越是要具备更高的道德修养与其匹配,否则网络信息技术将可能危害到网络媒介生态系统的各个方面,甚至阻碍其发展,例如人们对网络虚拟性的扭曲和对网络社会的淡漠等方面。
目前,人们已经开始高度关注于现实生存环境的问题,不约而同的达到共识的原因存在很多种因素,但对"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这一观念自发的自我意识是至关重要的核心。通过网络创造的"虚拟社会"使得人和人之间的交往成为人与机器的交流、符号和符号的对话,每一个网络主体都掩盖或者消除了自己原本的社会角色,不再受社会角色、社会地位、社会形象的束缚,从而被塑造成为一个全新的、自由、干净的不存在任何社会印迹的主体。网络媒介生态系统的虚拟性常常会使网络主体产生与现实社会的伦理道德相背离的举动和心理,因此其在网络社会中的行为会更加个性更加张扬。
对网络道德理念认识缺乏的人不在少数,他们认为网络媒介只是一种高新技术或者一种工具又或者是一种新媒体,而没有认为网络社会是自己一种特殊的生存空间,没有认为网络媒介生态系统是一种特殊的自然生态系统。还有很多人认为,网络是虚拟的,不能吃等直接满足人类的物质需求,所以无需重视对网络生态环境问题。正是由于存在许多这样的错误认识,导致人们对网络媒介生态系统的重视程度远远低于现实生活。由于不存在诸如污染、破坏自然环境会遭受到严处的法律法规和社会舆论压力,像"灌水"等毫无营养、甚至是破坏网络环境的行为一直存在。所以,网络生态伦理道德的匮乏是网络媒介生态系统危机问题的"罪魁祸首".
"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马克思的这一理论精辟地阐述了道德自律的意义。所谓道德自律,是指道德主体根据自身对自然、社会规律以及现实生活的认识,自愿地服从社会道德规范,进而逐渐将被动的服从转变为主动的律己,将外部的道德规范转变为自身内在修养的自觉行为。在现实社会中,规范道德与强制性法律相比的不同点更多地表现在自觉性和非强制性等方面,道德规范的评价手段主要是依靠人们的自我意识和社会评价,不存在特定的硬性标准;而在网络社会中,道德规范则表现为隐性,道德评价仅仅是个人的自我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