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上市
上市是资本运作的高级阶段,是提升企业知名度,获取巨额融资,提升企业价值最有效的途径。为了快速实现 FD 物产集团成为"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商"的战略目标,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后,FD 物产集团拟采用"借壳上市(反向收购)"方式实现与资本市场的对接,间接达成上市的目标,为后续业务发展提供资本市场融资平台。主要举措如下:
(一)在确保对集团贡献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对 FD 物产集团股权与业务进行整合,形成优质的"资产包".
(二)在 FD 集团内外部寻找合适的"壳公司"资源,以承载 FD 物产集团资产包。
(三)目标"壳公司"向 FD 物产集团的控股股东定向增发,将 FD 物产集团资产包注入"壳公司".鉴于证监会对于开展贸易业务或类金融业务的公司在上市方面具有一定限制,FD 物产集团将按照设定的战略目标,在现有实体企业的基础之上,物继续打造全产业链架构,以符合"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商"的概念,增加过会成功率。
二、 引入战略投资者
充分利用 FD 品牌的美誉度,结合 FD 物产集团自身优势,在合适的时机引入战略投资者,也是未来 FD 物产集团可以考虑的又一资本运作途径。通过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可以获取外来资本、人脉、网络等资源,改善 FD物产集团股权结构,将原有单一的债权融资方式逐步转变为股权方式与债权方式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同时有助于提升 FD 物产集团综合实力,实现更加快速的发展。为了实现上述目标,FD 物产集团在引入战略投资者时,应设定以下准入条件:
(一)在业界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国外投资者如 KKR、黑石,国内投资者如鼎晖投资等行业领先者。
(二)能够为 FD 物产集团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人脉资源、信息网络。
(三)具有与 FD 物产集团共同发展的长远目标,而非单纯获取高额财务回报。
(四)具有一次性购买 FD 物产集团或下属企业拟增发股权的实力。
此外,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对于 FD 物产集团来说,可以定位于不同的层次。
在 FD 物产集团层面,可以引入诸如高盛大宗商品机构之类的战略投资者,实现优势互补,提升业务实力。同样可以在大宗商品产业链的某个环节,引入专业的战略合作者,提升 FD 物产集团的在各个产业链环节的实际运作经验,例如在方通港口,引入斯兰等专业公司。
三、 打造大宗商品套利基金
除了上述两种资本运作方式以外,FD 物产集团还可以参照 PE(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方式,打造商品套利基金管理公司。由完成改制后的 FD 物产集团下设基金管理公司,以达到利用品牌-创新体制-吸收外智与外资的目的。具体做法如下:由 FD 物产集团出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该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吸引巨额资金持有者作为有限合伙人,募集外部资金,成立以大宗商品套利为主的私募基金。
按照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惯例,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规模的1%,该大宗商品套利基金规模为 20 亿元;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对收益分成一般约定为 3:7,并且普通合伙人还可以每年收取相当于管理资金总额1.5%-2%的管理费,基金管理公司借此可以取得高额回报。此外,FD 物产集团借助募集来的大额资金,可以进一步拓展全球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提升市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