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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发展战略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7-23 共511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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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梅河口市村镇银行发展战略探讨
【第2部分】农村银行金融组织多元化研究绪论
【第3部分】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第4部分】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第5部分】 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发展战略分析
【第6部分】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发展战略措施
【第7部分】村镇银行的建设策略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 4 章 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发展战略分析
  
  4.1 梅河口银行发展的环境分析

  1.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放

  银监会降低了农村金融进入门槛,符合条件的民间金融形式可通过登记成为合法的农村金融组织,描绘出一幅完整的农村金融机构光谱图。同时,银监会还允许私人资本(包括外资)参与并控制新成立的金融机构,这也为民间金融合法化开启了一扇门。这些开展村镇银行的机构不仅为农村金融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形成了多样化农村金融组织形式,能够较好地满足多样化金融需求,提高农村金融需求覆盖率,使农民获得了金融自主权。2008 年 3 月,辽宁省即下发了《辽宁省银监局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了辽宁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先行在营口市大石桥与铁岭市试点。考虑到村镇银行需要影响面大,截止 2009 年底共有 18 家村镇银行挂牌营业,注册资本金大多在 8000 万至1 个亿之间。

  2.广阔的金融需求市场

  根据辽宁省银监局对辽宁农村金融情况的粗略调查,例如辽阳市的 525 个自然村中,贫困村有近 118 个,居住在贫困地区的人口有 30 万人,直接贫困人口近 5 万人。而辽阳全市金融机构网点 366 个,设在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网点为 90 个,设在贫困地区的金融机构网点仅仅有 20 个,占比 5.4%,这些网点基本上是分布在乡级政府所在地,少数山区一、二十里没有金融网点,村民存取款、贷款的困难程度可想而知,农民的金融需求根本无法得到满足。这只是辽阳市的一个概况,辽宁省还有一些地区农村金融的情况比辽阳的还要缺乏。

  在市场经济中,贫困户从金融市场获得信贷资源的能力有限,村镇银行正好弥补这一不足,因此必将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3.供给缺乏

  近几年来各商业银行纷纷将县和乡、镇一级分支机构业务逐步收缩,其业务重心逐步向城市转移,甚至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也对农村的营业机构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撤并,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比过去有大幅减少。中国农户只有不到 50%的借贷是来自银行、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经济金融不发达地区,农户从银行、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借贷的比重更低。1999 年以来的所有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一直在 10%上下,这和 60%以上农村人口、50%农业劳动力比重极不匹配。此外,村镇银行对贷款户的要求严格,对那些没有固定收入和资产担保的贫困农户是渴望而不可及的。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满足率低、地下钱庄盛行,充分说明了在中国农村信贷供给与需求的严重失衡,与当前“三农”发展和农户实际需求相比,存在很大差距。

  5.市场认可程度低

  由于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群众难认可村镇银行。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和农信社加大支农力度,老百姓对他们情愫较深,信赖度和认同度较高,而村镇银行作为新兴银行,尚未树立起品牌与信誉观念,社会公信度欠缺,农村居民对其持观望态度,心存顾虑,难以认同,影响村镇银行发展。同时,村镇银行难得到地方政府全力协助。当前辽宁省的地方经济发展迅速,政府融资需求强烈,而村镇银行经营规模小,金融供给能力弱。当地政府融资目的是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短缺问题,而村镇银行受自身经营实力和盈利目的限制,很难满足政府的融资需求,双方不能建立互惠互利的伙伴关系,当地政府不愿更多关注其经营,更不愿出台优惠政策支持。

  6.需要健全小额信贷相关法律法规

  小额信贷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也是法律法规具体操作问题,国家关于小额信贷的立法首先要依法明确小额信贷的发放对象,其次要依法明确相应的机构。

  再次还要依法加大社会信用治理力度,对一切不守信用的行为和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对农户加强监控,充分掌握农户还贷情况,催促农户及时还贷,实现小额信贷的良性循环。

  4.2 梅河口银行发展 SWOT 分析
  
  4.2.1 梅河口银行发展优势分析

  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作为面向农民、扎根农村的新型金融机构,市场定位明确,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村镇银行的设立条件之一就是要有一家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经营业绩好的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行。同时,村镇银行能够吸收、利用发起行的管理技术,合理移植管理制度,防范经营风险。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是中国民生银行,各方面的实力雄厚,具备以上各项条件。另外,村镇银行准入门槛和注册资本要求低,机制灵活,股东的权利义务清楚,产权明晰。在治理结构方面,村镇银行属正规的股份制银行,实行独立核算的一级法人治理结构,采用现代企业制度强化银行管理体制,决策链条短,方便灵活。

  除此之外,村镇银行与市场和客户贴近,在服务方面注重品质。业务上接受银监局的直接监管,摆脱了地方政府的直接操控,独立性较强。经营管理模式灵活,它具有发放小额农村贷款的功能的优势,能够为特殊市场需求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品质服务。

  4.2.2 梅河口银行发展劣势分析

  缺乏稳定的存款来源。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没有任何的客户基础,也没有形成一定的知名度,农户对其缺乏信任。与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户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大打折扣,吸收存款的难度大。

  村镇银行规模小、网点少、资金实力不足、现代化手段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缺乏吸引力。业务开展上,村镇银行受到农村经济环境和开放程度的制约,缺乏规模效应,业务范围有限,盈利空间小。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比较单一,无法满足农村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信贷资金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村镇银行信贷支持的主要对象为弱势产业--农业,弱势群体--农民,农业和农民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在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此外,农村信用环境差,农民的信用和法律意识薄弱。村镇银行具备从业经验的人员相对少,较为缺乏高素质的信贷人员,配套设施不齐全,科技利用率低,风险管理制度不尽完善。

  4.2.3 梅河口银行发展机会分析

  政策扶持力度较大。2006 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要积极支持和引导境内外的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 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主要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2009 年银监会表示实行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补贴,为村镇银行扎根农村创造了有利条件。

  新农村建设同样需要村镇银行。农村资金需求大,农民投资理财的意识增强,但农村金融供应不足,区域内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市商业银行门槛较高,对农村市场辐射较少。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地区竞争不充分且无法根本解决制度缺陷问题。近些年随着国有金融机构撤出农村市场及农村资金的外流,“三农”发展得不到良好的金融支持,农民贷款难,农村中小型企业普遍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新农村建设对资金需求大。因此, 必须要有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新农村建设所需的资金。

  4.2.4 梅河口银行发展威胁分析

  竞争压力较大。村镇银行的设立加剧农村金融竞争,目前, 村镇银行最大的竞争对手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及一些新兴的小型金融机构。但是,随着金融体系不断发展与完善, 竞争格局将面临多元化, 农业发展银行开始逐步实施农业开发性金融战略目标, 其商业性信贷业务的重点主要面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农业银行将会重返农村市场, 打造县域特色零售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也将争夺农村的市场份额, 从长远看, 竞争压力将进一步加大。传统商业银行先入为主,具有品牌和信誉优势。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垄断了农村信贷市场。大型商业银行实力雄厚、配套设施齐全、拥有庞大的金融网点、吸收存款有绝对优势。其他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等业务发展快、理念新颖。现阶段村镇银行刚刚成立, 做农村金融工作缺乏经验, 工作成本相对较高,缺乏经验丰富、具备专业技能的农村金融人才,存在很大的操作风险。(2)结算渠道不畅通。村镇银行目前只有一家乡镇网点,网点越少,客户存款越少,资金约束越大。贷款越少,银行绩效越低,这导致村镇银行的营销成本和业务处理成本高昂。村镇银行金融基础服务体系不到位,支付结算渠道不明确,结算渠道不畅,不仅使客户感到不便,而且在与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中处于劣势。目前,对村镇银行的开户、结算问题,有关部门尚无明确规定,致使其支付结算难。村镇银行还没有直接加入人民银行的支付结算系统,村镇银行自身账户无法在人行开立,不能参加同城票据交换,有的村镇银行只有通过县级农行开户并代理结算。村镇银行目前尚未发行银联卡,银联对村镇银行缺乏差别性支持政策,业务开展有局限。税收政策倾斜力度不够,经营压力巨大。存款保险制度未建立的情况下,村镇银行缺少信誉支持和保障,严重制约了业务发展。

  4.3 梅河口银行发展的战略思想

  创新金融手段,提高在金融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村镇银行以服务于新农村为着眼点,需用新金融工具、新金融技术、新金融产品、新金融服务、新金融机制重塑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一是完善小额农户贷款和联保贷款管理机制,将龙头企业与农户、中介机构和担保机构等具有法人地位的利益主体纳入联保贷款范畴。二是探索抵质押品方式,如探索农舍抵押、农机具抵押、门店抵押和商家协会联保等贷款方式,积极推行一次抵押、集中授信、余额控制、循环使用的管理方法;探索养殖水面使用权、经营权、经济林权、订单、动产抵押、权利等作为抵押质押。

  寻求政策扶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人民银行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支农再贷款支持,以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二是放松利率管制机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金供求状况、债务人可承受能力自主确立贷款利率;三是对初创阶段的村镇银行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支持其发展壮大,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在发展的前三年期间已经享受了该项政策。

  加强内控建设,促进村镇银行稳健发展。由于村镇银行刚刚起步,经营的高风险性和抗风险能力都不强,必须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比如资本充足率标准应该高于其他类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分类标准和流动性比率应更高,保障其运营更安全,努力减少因运营不善可能给社会可能带来的负面冲击。应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银行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

  4.4 梅河口银行发展的战略目标

  作为金融领域的一个新生事物,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快速发展的村镇银行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应:一是确保在县域吸收的存款留在当地,还将各类民间资本、城市金融资本甚至外资引入农村地区,增加了县域信贷资金供给;二是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覆盖率进一步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享受到便捷的金融服务;三是“鲇鱼效应”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农户选择增加,贷款利率下降,服务水平提高。

  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大力引导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但同农村地区快速增长的实际需求相比仍显得不够。中国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仍有 2299 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而要实现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确保 3 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的目标仍有不小的难度。因此,需加快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培育步伐,扎实有效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工作。

  2009 年 7 月,中国银监会编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009 年-2011 年总体工作安排》,提出 3 年内全国开设 1027 家村镇银行的规划,并出台多项扶持政策,以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2010 年 4 月,中国银监会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对设立 30 家(含30 家)以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发起人,允许其探索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控股公司。这不仅增强了包括政策性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在内的金融机构开设村镇银行的积极性,还为“批量化”组建村镇银行开辟了通道。

  面对今年底之前要完成新设近 500 家村镇银行的艰巨任务,中国银监会日前再次发出《关于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村镇银行或将步入“批量生产”时期。

  从现实情况来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模较小、地域分散,管理成本和运营成本都比较高。“批量化”组建村镇银行,不仅能实现集约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管理,还有利于节约成本、风险控制以及放大创新效益,从而让村镇银行既保证服务“三农”的宗旨不动摇,又可以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

  实践表明,村镇银行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广阔的农村金融市场大有可为。

  正如一位村镇银行负责人所说,村镇银行的活力在于“农”味十足:在贷款管理上,像农民收获一样,颗粒归仓;在业务流程上,像农民耕种一样,精耕细作;在银行效益上,像农民的收成一样,五谷丰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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