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相关理论概述
对汽车制造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研究,需要了解并掌握纳税筹划理论,明确纳税筹划的含义和特点、纳税筹划实现的途径和方法以及纳税筹划的风险和控制。
2.1 纳税筹划概述
2.1.1 纳税筹划含义
综合考虑国内外有关纳税筹划研究,纳税筹划的定义并非是统一的,而是有许多不同的观点。在对具有代表性的有关纳税筹划的定义进行归纳和总结的基础上,得出纳税筹划的定义:“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经济利益[32]”.
2.1.2 纳税筹划的特点
由纳税筹划定义,可知纳税筹划的特点如下:
(1)合法性。纳税筹划是以遵守法律为前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事先筹划和安排,实现减轻税负的行为,具有合法性[33].合法性是纳税筹划的灵魂,是纳税者进行纳税筹划的基础。
(2)事前的筹划性。纳税筹划属于计划范畴,是一种指导性、科学性、预见性极强的管理活动,其目的是减少税收支出,取得税收利益。纳税义务履行的滞后性决定了企业可以对自身应纳税经济行为进行事先的预见性安排,利用税收优惠的规定、纳税时点的掌握、申报方式的配合及收入和支出控制等途径,比较不同经济行为下的税负轻重,作出相应选择。
(3)明确目的性。纳税筹划具有明确的目的,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就是为了降低税负,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2 纳税筹划实现的途径和方法
目前,我国税收制度和税法尚不健全,针对国家支持的行业也有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来讲,就产生了纳税筹划存的空间。但是,对纳税筹划进行研究,需要本着合法合理的原则,对纳税筹划途径和方法进行科学的研究。
2.2.1 纳税筹划途径
纳税筹划活动是理论联系实践的桥梁,纳税筹划理论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总体来说,纳税筹划实现的途径有两种,分别是绝对节税途径和相对节税途径。下面,就详细介绍两种节税途径。
(1)绝对节税途径绝对节税是指直接使纳税绝对总额减少,就是在各种可供选择的纳税方案中,选择缴纳税收最少的方案[34].横向绝对节税是指直接减少某一个纳税人的纳税总额;纵向绝对节税是指直接减少某一个纳税人在一定时期的纳税总额。绝对节税途径减少的是企业某一时点或者某一时间段的应纳税额,对企业最有吸引力,也是企业最常采用的节税途径,应用范围最广。企业可以通过采取措施,达到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方式,从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降低应纳税额的好处。比如,在我国“营改增”试点地区,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另外,企业发生的技术转让所得,如果符合所得税法优惠的条件,可以享受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果能够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就能够直接降低企业税负,达到绝对节税的目的。
(2)相对节税途径节税有时采用相对节税原理,这时纳税人的纳税绝对总额似乎并没有减少,但有相对的节税效果。相对节税是指一定时期的纳税总额并没有减少,但因各个纳税期纳税额的变化而增加了收益,从而相当于冲减了税收,使纳税总额相对减少[35].货币时间价值是指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形成的增值。比如,受通货膨胀的影响,当前 1 元钱的价值要高于一年后 1 元钱的价值。纳税人在知晓货币时间价值原理后,往往会采用提前税前扣除项目的扣除时间,或者推后应税收入的确认时间的方法,达到利用货币时间价值的目的。
具体做法如下: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应当选择能够尽快将折旧提取完毕的加速折旧方式,虽然计提的折旧额不变,但因为前期扣除多,增加了成本费用,利润减少,可以获得少缴纳的这部分企业所得税产生的增值。另外,还可以通过推后缴纳税款时间的方法,获取货币的时间价值。比如,在增值税的纳税期满后的申报纳税期限内,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尽量选取较晚的申报纳税时间,从而取得资金的时间价值。
2.2.2 纳税筹划实现的方法
如今,通用的纳税筹划方法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1)免税法免税法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成为免税人,或使纳税人从事免税活动,或使征税对象成为免税对象而免纳税赋的纳税筹划方法。税收,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国家在制定税法以及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时,都体现国家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的限制或鼓励的倾向,对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和领域,利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的方式鼓励资金投向和发展。例如,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又比如,国家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维护农民的利益,增加农民收入,对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由于免税法简便易懂,不需复杂计算以及税收优惠政策众多的特点,在实践中应用最为广泛。
(2)减税法减税法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减少应纳税收而直接节税的纳税筹划方法。减税法既包含直接减免应纳税额的方法,也包含减免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国家制定减税优惠政策的目的在于扶持和鼓励对社会有需要,但是利润较低的行业,以保持社会稳定,经济平稳发展。
(3)税率差异法税率差异法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利用税率的差异而直接节减税收的纳税筹划方法。与按高税率缴纳税收相比,按低税率少缴纳的税收就是节减的税收[36].税率差异方法是一种绝对节税的方法,由于税率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因此具有相对的确定性。例如,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减按 20%和 15%的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同的企业在实际中运用差别税率法时,一定要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尽量寻找税率较低的国家或者地区,从而能够享受低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4)分割法分割法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所得、财产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割而直接节税的纳税筹划方法。对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的税种,利用收入分割法能够取得较好效果,这是因为纳税对象的基数越大,相应的税率也就越高,缴纳的税款也就越多。因此,在适当的情况下,将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分配分割,分成数额较少的几部分,可以达到减少应纳税额,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例如,对小型微利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如果其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适用 20%的所得税税率,如果年应税所得额超过 30 万,则适用 25%的税率。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如果采用收入分割法进行纳税筹划,一定要合法合理地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分割,而且还要注意分割成本,避免分割成本大于减税的收入,以免掉入纳税筹划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