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更了解集团成员公司经营状况
相对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粮集团财务公司更熟悉、了解本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经济和财务状况,具有信息优势,易于控制经营风险,从而在幵展决策咨询、投资项目评估、代理、担保类业务方面服务质量更有保障。因此,有效地降低了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信用风险。
同时,中粮集团财务公司获得了集团公司的支持,更容易获得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服务业务及相关项目,更有利于财务公司的长存发展。
在我国,财务公司一般都是由企业集团控股,中粮集团财务公司亦不例外,所以中粮集团财务公司与集团的利益能够基本保持一致,集团充分利用了财务公司的业务和管理体制为集团提供了服务,同时也提高了集团资源的利用效率。
中粮集团财务公司与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相结合,容易形成专业金融服务优势。
这使得中粮集团财务公司能够专心致志地面向中粮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深入开展符合客户特色需求的“专业化服务”和“订制服务”
2.2.2劣势分析
1.起步建设较晚
在我国,集团财务公司最早是国家“大企业,大集团”,为鼓励企业集团化发展的战略配套措施之一,自1987年中国人民银行首例批准东风汽车工业财务公司成立以来,已经经历20多个年头,中国的财务公司经历了职能和定位的重大变革后,已经趋于向西方财务公司的理念发展,但是相较于西方金融界100多年历史的财务公司及其多元化长、远化发展而言,中国的财务公司仍旧处于学步期间。
起步发展较晚,注定了财务公司这样的金融主体面对现有金融市场的政策性、市场性、以及自身的稳定性不足。因此,在我国财务公司的规模、数量、经营业务以及影响力远远不如西方。
中粮集团财务公司自2002年依托中粮集团建立以来,已经有了 10多年的稳固发展,虽然在大经济环境及集团发展占优势的趋势下,财务公司的发展趋于稳定增长的态势,在风险控制、内部管理、业务范围领域皆有长足的发展,但其下属的5个业务部门(信贷、资金、投资、稽核、会计结算)在绩效考核和指标评定方面仍未做到协同发展相互制约,这一方面是由于企业成立时间不长,仍处于稳定求存的发展状态,尚未及思考如何协同各业务端口,统一经营考核指标,做到事半功倍为集团服务,另一方面,我国的财务公司普遍起步较晚,在学术探讨和经验借鉴方面均处于摸索过河的状态,由于经济体制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显着不同,亦不能完全照搬西方国家的财务公司管理经验,因此,诸如此类的摸索阶段仍旧需要持续很长时间。
2.资金来源单一
中粮集团财务公司的成立,主要依托中粮集团及其他4家从属企业的出资筹建,主要是由于中粮集团的规模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对于内部资金管理、经营运作及内外部风险控制都有了更高要求。
因此,在财务公司成立后的10年内,企业的资金来源相较单一,首先,起始资金来源于成立之初的资本金;中粮集团主要为消费品的经营模式决定了其资金密集,日常资金流动频繁的特色,因此其釆用了司库管理下的内部银行及内部结算中心的经营模式,其部分资金亦来源于集中集团盈缺的资金寸头,同时承担了这部分资金来源的统一调度工作,加强了资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及市场风险规避;此外,为推动香港上市公司存款关联交易,亦将上市公司每日交易利润点上收至财务公司后再以委托贷款方式归集至上市公司以方便上市公司调剂内部盈缺,节约商业银行贷款和财务费用。
综上所述,中粮集团财务公司吸收的资金主要仍旧用于集团母公司及其上下游产业公司,为其调节资金流动性,或节约贷款成本等,因此,相较于多元化业务发展的财务公司而言,中粮集团财务公司的资金来源较为单一,尤其是通过企业债募集融资、担保抵押贷款融资的力量不足。
3.政策及市场限制
(1)在机构网络拓展延伸方面:
为了规避中小型财务公司的经营风险,有效调整控制金融市场的稳定、和谐发展,2004年7月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财务公司规模、出资资本、及其相对应的经营业务范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及限制,因此造成了一定注册资本下的财务公司即使经营状况良好,资本充足亦要受到政策限制,造成分支机构和业务网络无法快速延伸的状况。
(2)在资金来源与对外投资方面:
此外,在资金来源及对外投资方面,因受到政策影响,亦不能进行外部存款吸收;对证券市场的投资也需要根据政策规范严格按照一定比例执行,证券交易所席位也只能进行自营债券的买卖,而不能代理其他成员企业证券交易;外汇业务及离境投资业务的开展也受到了政策上对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限制,不利于财务公司多元化、长远化发展。
(3)在资金的日常流动性方面: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借入资金的金融公司的最长期限为7天。财务公司拆入、拆出资金余额的限额也有明确的规定,且不得超过实收资本金的100%.
同时规定严格限制金融公司的外部融资。由于金融公司资金来源相对单一,期限与客户分布不合理,所以其很容易受到企业集团相关产业周期的影响,日常流动性管理和投资决策也就面临上述问题来带的一定压力。
(4)存款准备金政策的限制:
由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需上缴16.5%存款准备金,一是造成了集团内部产生的经营性资金在财务公司集中后有部分被占用,由此造成被迫增加的外部融资及资金成本;二是集团资金集中度越大,准备金的上缴越多,集团由此不得不考虑将资金存放于商业银行,财务公司也由此丧失了吸收集团存款的基础,此项制度与设立集团财务公司的初衷相悼。
4.集团公司干预
由于中粮集团是中粮集团财务公司的最大出资股东,因此对财务公司的经营方针及运作方式拥有绝对控制权及深远影响力。
(1)集团公司对其财务公司的定位偏颇
在集团需要进行大规模融筹资的情况下,财务公司往往因为自身规模及承接业务的限制,无法满足集团所有需求,集团仍然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而在集团与财务公司面临利益冲突的时候,集团往往会为了整体利益牺牲财务公司的利益,由此财务公司的定位从集团角度来看始终是属于见缝插针、补缺补漏、不能完全依靠的角色,这样的定位模式不利于财务公司做强做大。
(2)集团公司干预财务公司日常业务
此外,在财务公司进行日常业务操作过程中,集团的意志也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例如,集团为整体利益或政策考虑,往往釆用行政干预的方式,要求财务公司为产业链中信用评估等级不高的企业进行贷款融资;抑或,把应由集团承担的对子公司的投资让财务公司来完成,从而会造成财务公司可能的不良资产。
由于目前财务公司对集团的依赖性巨大,集团对财务公司的定位也局限于为其提供金融服务,集中集团资金的一个平台,因此,干涉财务公司日常业务,甚至有时牺牲财务公司利益作为政策性调整等行为变得悉数平常。
长此以往,财务公司与集团的界限不清,业务相互干扰掺杂,不利于财务公司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
(3)集团公司干预财务公司人事任命
集团公司为财务公司最大股东及利益关联人,对财务公司人事任命有潜在影响力与决定权(法规允许外),由此直接影响了财务公司执行管理层结构,及利益分配结构,对财务公司的长久、稳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