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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长沙分行个人贷款风险管理对策实施的保障措施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1-14 共4660字

  第5章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个人贷款风险管理对策实施的保障措施

  5.1 完善法律法规

  人贷款业务方面的法律很不完善,这使得商业银行作为债权人得不到相关法律的保护。在2010年之前,针对个人贷款业务的法律法规,除了《合同法》、《担保法》、《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外,在规范个人贷款业务的行为上还有没有形成比较系统的完整的金融法律体系,难以有效的依法保护借款人和商业银行双方的合法权益,急待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为有效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提供法律保障。

  1.加强业务审慎

  为了规范金融市场的个人贷款业务,2010年2月中国银监会起草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这对于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办法》就贷款流程等方面所作的一些监管要求,没有抬高个人获得贷款的门槛,不会影响个人贷款的申请。同时,《办法》提出的贷款人受托支付管理理念,已是目前广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通行做法,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一些特殊情况,已就贷款人受托支付作了一些例外规定,小额个人贷款和个体经营贷款的申请和使用也不会受到影响。《办法》不仅不会给金融消费者增添麻烦,相反,其中的一些规定还有利于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如“贷款人对未获批准的个人贷款申请,应告知借款人”、“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应当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并予以公示”等条款,都体现了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理念。   总之,通过对个人贷款业务的规范管理,可以进一步巩固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经营管理的良好基础,为个人贷款业务长远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针对个人贷款的法律法规的推出,确实规范了个人贷款的金融市场,是的个人贷款流程和风此案管理有法可依。
  
  2.制定和完善法律制度

  为了适应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需要,应加紧对个人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从而保证个人的各种信息资料可以正当和完整的被使用,另一反面,金融机构在收集个人信息资料的时候,我们也需要法律法规对信息的收集做出详细地规定从而保个人信用数据的收集、使用、公开和个人隐私的保护等问题上,我们都需要法律的支件、破产财产的范围及分配、豁免债务、破产人承担的责任等。    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以及随着经济的快速反战,我国的立法机关应该开始着手完善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法律体系,实现银行信用的规范化、契约化,从而确保商业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履约关系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应建立起各个方面、多种层次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
  
  5.2 完善个人信用体系
  
  建立稳定高效、统一的个人信用体系需要具备三个支点,具体内容如下:

  1.信息共享机制

  众所周知,银行在贷前调查阶段,需要进行综合风险评估。譬如说有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主可以视为个人信誉不佳,还款意愿不明。在信息共享的模型下,这类信息完全可以从公检法获得。但在实际操作中,目前尚存在许多不便,而且需要多次付费才能获取,成本较大。绝大多数城商行只能让客户经理通过走访企业主的家庭、朋友、上下游企业进行侧面了解,或者干脆通过搞“突然袭击”的方式直接了解。企业为了及时获得贷款,经常同时向几家银行提出申请。由于银行间无法实现信息共享,每家银行都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进行调查,其中有不少调查是重叠的。从整个行业看,造成了工作效率的降低与调查成本的浪费。事实上,很多部门与单位都已经建起了自己的征信系统。就全国范围来看,虽然各地区、各行业收集的静态信息规模很大,但没有实现动态流通。

  要解决这一问题,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在确保信息安全基础上,建立起一个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平台,将来自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企业运营信息、来自金融机构的调查评价信息以及来自公检法等机构的个人信誉信息等纳入其中。

  2.资信机构实现信息商业化

  发展资信评级机构实现信息公开化和商业化。资信机构可以主要由民间资本投资,资信机构应该建立起现代的企业制度。机构与外部进行交易时应实行等价交换的原则,除了提供免费的普通信件资料外,对于机构本身就需要花费成本的整理的调查资料,可以向查询和使用者参照一定的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同时机构的信息资料的收集、存储和引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于将个人的信息、资料进行披露前需要征得本人的同意。

  3.建立个人信用实码制和联网查询系统

  对个人信用实行实码制同时建立联网查询系统。实行实码制的时候,建议使用新一代的智能身份证号码作为个人信用码,这样方便与公安等机构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在建立计算机联网查询系统时候,基于各个部门和单位如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工商、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内部个人信息资料电子化管理的基础之,实现资信机构数据库与其他部门的联网,从而提高查询的水平和个人资信信息资料的收集能力。

  4.建立失信惩罚机制

  失信惩罚机制。为了减少诚信危机的出现,我们可以通过增加失信的成本来达到这个目的。当失信成本高于守信成本,失信利益低于守信利益的时候,一定会提高整体社会的诚信度。这其中,失信惩罚机制是非常重要。即当恶意失信行为发生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金融管制、行政管制等手段提高微小企业运营成本。而这个失信的信息需要给相关部门备案,通过信息共享和联网的机制让其在全行业范围内流通,将现行行为与未来的利益挂钩的机制可以达到遏制投机行为的目的。

  5.3 健全个人信贷担保与保险机制

  根据我国的现状,当前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应当尽快建立个人贷款担保和保险制度。美国个人贷款的发展表明,担保和保险机制是一个人贷款业务顺利发展的必要保证,是抵制个人信用风险的有效措施。因此,当在个人贷款业务中,担保还款保证和抵押贷款是非常重要的。应该尽快完善我国抵押贷款担保制度,具体应注意几个方面:首先,应完善立法,在个人消费信贷方面,增加详细的条款说明;其次,应该培养规范的抵押品德二级市场,增加各种贷款的抵押品流动性。再次,通过政府建立个人信用担保公司,提供长期的个人信用担保。最后,国家应规定规定担保的最低金额限制,银行贷款可以根据个人信用情况以及贷款的类型提供合适的担保方式,并保证程序是严格审查的。在政府担保的个人贷款业务中可以经由商业银行出售给专门机构,中介机构可以将个人贷款重组和细化提炼形成一个标准合同,向投资者发行证券,形成个人贷款的二级市场。个人贷款的二级市场介意实现个人贷款的票据化和证券化,从而提高个人贷款业务的变现能力和流动性,使商业银行在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的同时也分散了信用风险,提高商业银行的进行个人贷款业务的热情,可以更好的促进一级市场的发展。

  我们还应结合个人贷款和商业保险。由于银行难以掌握借款人的个人健康状况和偿债的能力变化,这是个人贷款的主要操作风险。我国也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将个人贷款与保险公司的产品组合起来。比如银行在发放个人贷款的时候,发行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购买一定的保险。一旦借款人发生意外,不能偿还贷款,保险公司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保险补偿保险受益人,这笔钱足以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例如,银行在发放住房抵押贷款,商业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购买一个相同的贷款期限、金额相等的人寿保险政策。该政策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商业银行作为受益人。期满或终止后的人寿保险合同,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支付贷款本金。再例如,当贷款旅游时,可以结合事故保险或特殊的旅游保险等等,当然,这是保险的保费应该相对便宜,借款人只要支付较少的保险费,就可以享受保险的好处,借款人可以获得银行贷款,同时也可以得到保险的好处,也确保银行的利益不受的潜在风险的伤害。在构建个人信用担保和保险机制的同时,不仅要严格担保和保险的审核机制,又要坚强商业银行的自律和自我约束,还要建立商业银行、借款人和保险机构间的监督和惩罚机制。

  5.4 采用个人信用评分系统

  个人通用信用评分系统是由中国科学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中心及部分商业银行等协助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共同开发的,采用数据挖掘和统计分析方法通过综合考察个人的信用行为特征对其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进行评估计算。该系统基于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得到信用分值个人信用最高分。评分系统的分值范围在分至分之间分数越高说明受评者的信用风险越低分数越低说明受评者的信用风险越高。该系统依托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纳个人信息超过上亿人,可进行信用分析的完整数据信息超过亿人。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的“个人信用信息”是“个人通用信用评分系统”对贷款人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评估计算的来源;而“个人信用信息”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贷交易信息以及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现在的问题,就出在个人信贷交易信息以及反映个人资信状况的其他信息上面。

  个人信贷交易信息,是指商业银行提供的自然人在个人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即商业银行与贷款人之间履行合同关系的单力一面记录。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是指除信贷交易信息之外的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相关信息。

  信用评分模型是一种用于决策支持的人工智能技术,其所具有的优势十分适应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市场竞争的需要,其主要有以下特点和优势。第一,信用评分缩短了贷款的审批时间。第二,降低商业银行的运营成本。同时贷款人很快就可以得知贷款申请是否可以得到批准。第三,信用评分系统使得个人贷款业务的审批过程更加客观,商业银行可以用统一的标准审核不同的贷款申请,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人为的不正当干预。第四,信用评分系统的采用可以统一集中化处理个人贷款业务,借款人可以更加便捷的通过申请和获得贷款,这也会降低了银行的运营成本。最后,使用评分系统可以推进个人贷款证券化,这有助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多元化分散,增加资金的来源。

  5.5 规范银行内部管理体系

  要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组织和信贷管理机制,风险管理,必须从源头上控制,层层落实。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必须根据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和完善贷款管理责任,分离的审批制度和信用检查系统。要做到这一点,你必须首先完善个人贷款业务流程和法规,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操作后的风险关键点,形成责任分明,链接紧握的风险约束机制,风险防范个人贷款业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与此同时,信贷管理部门是相互独立,相互制约。每个部门负责个人贷款资产质量和自己的行为,实现了贷款审批制度的逐步推进,建立权限管理,制度约束,约束机制,风险控制逐渐控制的制约机制。所有的责任和权威的信用管理部门应根据自己的职责权限进行独立的工作,不影响和干扰其他的部门。当个人贷款资产质量出现问题,分析问题的原因,属于哪个部门责任就由那个部门承担责任,与此相关的部门也要进行责任追究。

  目前的个人贷款业务,几乎每笔业务的对象都是全新的,所以对借款人的调查应该引起重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的关键取决于能否调查清楚借款人的真实情况。对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应该从严把握,同时调查要准确认真深入,防范借款人的道德风险,确认其还款能力是调查的关键。与贷前的调查相比,贷款时的审查和贷款后的跟踪也是非常重要的。对贷款时的审查要严格把关,确保贷款所需资料要素齐全,合规合法,同时与其他机构做到资讯的共享。而当贷款发放后,就要积极的进行贷款后的跟踪,定期检查借款人的收入变化和抵押物的状况,出现贷款逾期或其他问题应迅速采取应对措施。通过实践证明,只要个人贷款的行为是真实的,在出现贷款逾期后的三个月内采取措施进行追索,落实还款计划,个人贷款业务风险一般是可以得到圆满的化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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