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2014 年***主席曾在首尔大学访问演讲中提出:“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以义为先,以信为重”.这充分体现了树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义利观,坚持和弘扬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的重要意义,国际交往如此,制度建设亦如此。作为国家的行政管理者,自身的道德修养也直接影响着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发展以及国家治理的稳定。当今我国的公务人员,身为国家治理的主体和核心,在政府工作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徇私舞弊,违法乱纪等损害公民利益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利益的实现,架空国家与人民之间信任的桥梁。因此,树立正确的义利观思想,建设社会主义廉政制度对于我国制度伦理的建设,法治社会的建成以及公务员管理和监督有着十分重要的的影响。
如何根据传统义利观加强自我修身,落实 2015 年***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为人为政基本要求,把良好的法治秩序构建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保护好,自觉把个人、行政等行为,严格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得以约束,真正实现制度与价值观的结合十分必要。荀子的义利观思想在制度伦理中的体现具有时代和借鉴意义,如何运用荀子义利观思想加强公务人员道德建设,维护我国制度伦理建设,使依法治国落实到实处,是当今研究荀子义利观思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一)研究目的
一个有效的制度是建立在合理的价值观上,正确的伦理价值观才能指导健全的社会制度。没有合理的价值观,国家和政府就不会确立健全有效的制度。因此,我们需要用马克思主义的正确义利观全面总结和概括思想价值,使优秀的传统思想得以兼容并包。坚持正确的义利观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中国梦的实现,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十分深远而重大的意义和价值。对荀子义利观的研究可以为我国公务员的正确义利观的形成提供传统理论思想的基石。
同时,制度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伴随制度的产生就有了制度伦理的存在。
中国的制度伦理发展历史自先秦时期所表现的阶段性特点,为当下制度伦理建设提供了深刻的理论内涵。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荀子以其独特的视角研究义利观与制度伦理问题。荀子由性恶论出发最终落脚于社会的政治控制及制度安排上,荀子性恶论是其制度运行机制设计的理论基石。“义”作为荀子思想体系中的核心价值观念是其礼、法制度设计与运行的伦理价值导向。荀子隆礼重法的制度运行机制化约为礼的社会组织功能、法的人群整治效用、礼法的双重控制目标等三个问题。荀子设计了以人性趋恶论为理论基石、以重义为价值诉求、以隆礼重法为最高准则的制度运行机制,彰显了对制度伦理与德性伦理双重价值诉求。作为儒家的荀子对德性伦理的过分强调使得荀子最终以义统礼法,并将德性与制度伦理结合统一,对中国现代社会政治思想和伦理理念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希望通过对传统历史上思想家荀子义利观的思想研究,与行政管理方面有关制度伦理建设的问题联系起来,构建合乎人性假设的政治制度,规范和制约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平衡公益与私利之间的关系,内修人的道德素质,教化人的外在行为。在荀子思想中,因为荀子义利观的提倡所以他主张用礼法来治理国家,规范制度,约束人的行为。对当今社会是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意义,因此文章主要通过对荀子义利观的思想来研究当下我国制度伦理建设的内涵及价值,针对我国公务员队伍的建设的研究在制度伦理上形成一种新的发现和研究,同时对确保社会治理目标的达成,完善制度伦理的建设,更好的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政策也是有积极作用的。
(二)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在行政管理学科研究中,制度伦理作为行政伦理的分支在当下我国政府建设有着重要的行政和伦理内涵。其中道德和制度的结合更赋予行政伦理的研究价值。
纵观中国古代历史发展演变,思想的前进和历史积淀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文化基石,为适应现代化国家的制度建设发展,个体的道德以及制度的合理建设问题日渐凸显,制度伦理的提出也是目前我国在社会变革中,克服“道德失范”起到的具有研究性的理论意义。作为荀子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伦理价值导向为“以顺人心为本”,强调社会和谐的主体作用。而以刑去刑、以法致善,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有序则是荀子“法”的根本伦理旨归。“礼”、“法”的制度内涵中所蕴含的伦理色彩就决定了其制度本身的合理性与公正性。“义”则是荀子“隆礼重法”思想的制度伦理意蕴核心,其中体现了儒家的中庸尚德的伦理制度精神,具有智慧与德性、抽象与具体、思辨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的特征。由“义”的内涵与特性又决定了荀子“隆礼重法”思想的制度伦理意蕴的主要内容:尊君、民本、人治、制度公正。而对制度公正的追求中同时也暗含了荀子“隆礼重法”思想“与时偕行”的制度哲学及自我调节机制。
2、现实意义
以荀子为主要代表人物的思想家继承了儒家的思想又相继发展了属于自己意识形态的荀子礼学思想。荀子的学术研究统称为荀学,荀学中“礼体法用”(以礼为体,以法为用)的礼治思想及其治理模式最为著名,对当今社会的治理也有着重要的影响意义。历史上,中国传统礼法思想具有道德上的自律性、劝善性,能够从根本上提升人的主体性;其所具有的感召力和信服力,能够和道德一样渗透到人们的内心;此外还可以平衡法律的偏差、弥补法律的不足。尤其是通过研究个体伦理的同时,将人的主体思想通过哲学的研究方式贯穿于整个国家的制度,构成一种用法和礼规定约束的制度伦理,从古延续至今,并结合我国当今的国情,将荀子礼学中的哲学思想提炼净化,应用于我国政府廉政制度建设及公务员素质培养的问题研究,对落实我国当下“三严三实”的行政修养,反腐倡廉的行政管理起到十分必要的作用,对依法治国的制度的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纵观国外的义利以及人性方面的研究,其实早在九十年代,荀子义利的研究就已经开始想社会化和多元化进行延展,联系全球的发展,仪礼和社会契约之间有所转换,以维持整个社会的维持,研究荀子义利思想在当代制度研究和比较社会思想研究上仍所具有价值。
国外研究义利观首当其冲是霍布斯。他主张的“性恶论”乃是对“人情”实际情况的真是把握。不同的是,霍布斯面对的是文艺复兴后思想觉醒的社会大背景,秉承英国经验论的传统,把研究的出发点放在自然人身上。并且“人类的心灵除了感觉、思维和思维序列之外便没有其他运动了”.因此外在形式上的人性观点存在争议,要重新从现实角度看待。此外,在研究荀子的义利思想时,康德也提出过研究德福统一的观点,还有像黑格尔认为“就个别的个体来说,个体的教化乃是实体本身的本质性环节,即是说,教化乃是实体的在思维中的普遍性向现实性的直接过渡,或者说,是实体的简单的灵魂,而借助于这个简单的灵魂,自在存在才得以成为被承认的东西、成为特定存在。”①只有道德主体通过除恶扬善,克服自身恶的思想天性,实现人最终到达善良的目的,和荀子的性恶论有某些相通之处。
然而,制度伦理作为以义利及人性为根本研究的方式方法问题的研究也一直是西方伦理学研究的重点。霍布斯的思想内涵也在一定程度上开启了随后学术领域对制度伦理的研究,是一种政治哲学的转向与过度。美国学者罗尔斯所阐发的理论带动西方学者由研究社会伦理学逐渐转向研究制度对伦理的研究,以及制度本身所追求的价值等制度伦理问题。在其著作《正义论》中虽然没有真正的出现制度伦理这一学术概念,也没有做出相关的词源界定,但其内容中的研究很大程度上已经在论述制度伦理的相关内容了。在国外研究制度伦理领域,从道德实践角度上看,个体心性伦理的达成,对于制度伦理的实现有着重要的作用。在美国学者麦金尔太在 1995 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德性之后》的研究中指出,将制度伦理及其原则当做生活唯一可行的方式是错误的,肯定了制度只有与价值观念即道德联系在一起才能发挥正确作用。因此,在行政管理中,行政主体因为自身道德缺乏必要的规范和素质的养成,影响制度建设的有效开展,并且没有相应的尺度和标准进行要求,不能单一的强调法治,也不能放任的道德谴责,两者各有优势却又需要相互补充和辅助。美国学者罗尔斯在《正义论》中也有类似的研究,表示在大多情况下,有关职责和义务的原则应该对于社会基本结构的原则确定之后再确定。
此外,英国学者洛克的思想对制度伦理的研究也有借鉴意义,他主张认为人类生来均是自由、平等和独立的,如未经本人的许可,不能使任何人脱离这种状态,而受另一个人的政治权利的制约。同时,他从自然与社会的角度分析人的自然状态对于权力的让步以及制度的制约转换,即通过政府保护公民的意志,制度层面约束人们让步出来的行为和权力是当时国外研究制度伦理的新尝试。洛克在其著作《政府论》中说:“有一些权力如自由权、生命权、财产权、健康权等是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政府不得侵犯人们在自然状态中所享有的那份‘天真之乐的自由’”.①外国学者波斯纳也提出,道德以及伦理是一种社会控制,通过这种控制,需要在社会共同体的共同道德规范中实现道德的内在凝聚力,以及解决人类最基本最重视的生存与精神中存在偏差的问题,要建立一种道德的精神联系,在传统的伦理以及义利研究中是很有价值应用在当今社会的,历史与现代的互通性是思想的转化过程,用正确的思想价值引领当代思想建设,因此,伦理制度化是通过良好道德而实施合理的一种治理国家生活的方式或者通过道德的合理运作实施社会控制的制度与原理。此外,研究国外制度伦理的学者还包括诺齐克、吉登斯、布坎南、福山以及新加坡一些新兴的制度伦理研究学派,对制度伦理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研究,具有开阔性的研究意义。
(二)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的研究分为对荀子义利观及制度伦理的研究两部分。包括关于荀子义利观思想与传统制度伦理或者政治制度之间的关系和联系。在分析中可以先从传统思想中的立场看待和研究荀子义利观,在通过制度伦理的研究,观察二者之间的结合作用。
1、有关荀子义利观思想研究现状
关于荀子义利观思想的研究,由于资料所限,有关荀子研究的专著收集得尚不够齐全,从著作的角度看主要有韩德民著《荀子与儒家的社会理想》,介绍了荀子思想在儒学中的地位及作用,并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透过荀子的人性论、礼法思想对儒家的社会理想作了系统全面而深刻的探讨。方尔加著《荀子新论》对荀子生活的时代背景、思想渊源及其主要思想也作出了较全面完整的介绍,其中对荀子“隆礼重法”的现实主义品格着墨较多,论述尤为详细。另有葛兆光的《中国思想史》对荀子的人性论、“隆礼重法”思想在社会秩序构建方面的重要价值作了较为新颖的诠释。李泽厚在《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一书中对孔、孟、荀的思想源流关系、荀子“隆礼重法”思想的人性基础等也有着令人耳目一新的论述。
还有李振纲的《中国哲学史论》、沈善洪与王凤贤著《中国伦理思想史》等书从伦理学和哲学的角度对荀子义利观思想均有不同程度的论述。而刘泽华、葛荃主编的《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赵明《先秦儒家政治哲学引论》则从政治学和政治哲学方面对荀子“隆礼重法”的政治制度设计作了较详尽的阐述。
在学术论文方面,在研究荀子义利观的过程中,张宝琴、何志虎的《从<大略>
篇看荀子的义利观》,从荀子《大略》篇的角度提出义利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1及形成正确义利观的途径,强调精神激励和礼法的强制作用。在刘明芝《中国传统的义利观及其当代价值》中也对传统义利观进行了相应的解析,将义利观的价值影响于当代的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现代化的义利观以及对中华人民的人格塑造的重要意义。
2、有关制度伦理我国学者研究现状
制度伦理是我国理论界的一个全新的研究课题。1994 年人们对市场经济体制有无伦理道德基础等问题的学术讨论引发了制度伦理的研究。但是,对荀子义利观思想在制度层面上的专门研究目前还很少见。大多数都只是略有涉及,但不详尽。因此,本文所参考的文献资料就集中在近年制度建设相关的专著和学术论文上。其主要内容有两部分,一是围绕荀子义利观思想为中心的有关传统礼、法制度方面的研究与论述;一是当前制度文明建设方面的各类专著和文章。
首先,国内学者倪愫襄的《制度伦理研究》和《制度伦理思想传统溯源》对中国传统制度伦理思想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认为中国传统文化虽然表现为一种伦理文化,但在制度安排和变迁中,也说明中国传统制度建构中有对制度的伦理构建和思考。郑小江《儒家德治、教化与礼制的现代沉思》则对儒家思想在德治、教化与礼制方面的主要贡献作了分析,认为中国伦理思想史上这一整套方法和理论值得今人高度重视、学习和借鉴;卞修全、朱腾在《荀子礼治思想的重新审视》中对荀子“礼”的起源及内容也给予了全新的解释,为荀子圣王制礼说在“礼三本”论中找到了现实依据。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罗国杰在《荀况政治伦理思想新探--德治和法治的相辅相成》一文中对荀子制度伦理思想的政治哲学价值作了十分详尽的探讨,并认为“礼”在国家的治理中比“法”更具基础性和根本性,而荀子第一次对“隆礼”和“重法”,“德治”和“法治”必须相互结合的思想全面深入阐述,于其后世的治国安邦产生了极其广泛深远的影响,对于今天我们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仍然有着一定的借鉴价值和启迪作用。
其次,在当前对制度及制度伦理的研究专著中,施惠玲的《制度伦理研究论纲》可谓当前我国制度伦理研究的第一书。它的体例编排比较完整,逻辑清晰,对古今中外的制度伦理研究有一个较全面的历史的梳理,并对制度、伦理制度、制度伦理的概念通过综合比较学术界的各种观点作了较完整的分析和总结,对制度与人的发展的重要联系、制度的价值诉求方面也有较为全面和独到的论述。此外,唐代兴在《公正伦理与制度道德》一书中从公正的伦理内涵和制度文明建设的关系出发,对我国当前制度伦理体系的建立也有一定的理论贡献。汪荣有的《当代中国经济伦理论》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角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探讨了当前我国制度伦理建设的问题。
此外,基于对传统制度伦理的研究,结合于当今制度伦理的发展状况,着重于现实结合。目前学界对于现代制度伦理的研究可说是方兴未艾,除了上述论文及专著之外,也还有其他如周燕军《伦理制度与制度伦理辨析》在两者概念、内涵与外延方面做出的辨析,另外比较典型的还有姜迎春《“三个代表”与社会主义制度伦理》对于江泽民同志以“三个代表”为中心的执政制度伦理的分析和总结、龚天平《论制度伦理的内涵及其意义》对制度及制度伦理等内涵和相互之间的联系作了辨析如,方军《制度伦理与制度创新》则从伦理学、社会学的角度分析了当前制度文明建设中所应当注意的各种问题,并对其给予了充分的理论论证,吕耀怀、刘爱龙《制度伦理与德性伦理》则比较分析了制度伦理与德性伦理的内在逻辑关系,认为德性伦理对制度伦理具有指导意义,而制度伦理又有力地促进了德性伦理,另有杨秀香《走向制度化的伦理学--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中道德建设的反思》认为制度伦理的内涵包括制度的伦理化及伦理的制度化两方面,而现代制度伦理的产生则源于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过渡和转型,等等。这些文章均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我国的现阶段的制度伦理思想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当然,除了上述所参考的文献资料之外,也还有其他的一些相关著述,在此不一一列举。就我所收集的资料来看,目前尚没发现对于荀子义利观思想的制度伦理意蕴方面的专门针对性的研究。就此看来,本文的选题有一定的开拓性,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有一定的价值。通过整理和挖掘荀子伦理思想中所蕴含的制度伦理因素,可以为当今我国的廉政制度伦理建设在传统伦理思想资源方面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三、论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为更好的研究和梳理荀子义利观的制度伦理意蕴,以历史溯源、相关联系、现实意义为写作思路,配合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法,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
(一)论文结构
从以下四个方面对荀子义利观的制度伦理意蕴进行研究。
绪论:主要提出本论文研究目的和意义,整理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通过对资料的梳理为下文奠定基础。
第一章:荀子义利观思想的来源及特质。主要介绍荀子义利观思想提出的背景环境,义利观的理论内蕴以及在先秦时代的荀子义利观的思想体制。交代出荀子义利观思想产生的思想前提,内容及思想特质。
第二章:以义利观为基础的先秦制度伦理发展。这一章主要从中国传统历史的角度介绍制度伦理的发展,分别从西周、孔孟、法家等各学派的思想中提取制度伦理的形成发展结果,为荀子义利观视角下的制度伦理的提出做理论背景铺垫。
第三章:荀子义利观传统制度伦理内蕴及历史命运。本章结合前两章有关于荀子义利观与制度伦理的历史背景,通过“以义克利”为荀子制度伦理思想的核心梳理出“隆礼重法”的制度伦理外在表现形式,实现礼法制度的合理化,将义利观与制度伦理有效的对接与结合,更加体现荀子思想的实践性,同时本文还通过对荀子思想的历史命运的发展表明,思想的波折更加体现延续至今的来之不易。
第四章:荀子义利观中制度伦理历史局限及现代启示。本章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荀子义利思想的历史局限;另一部分为荀子义利观思想的现代启示;即通过义利思想对当代制度伦理的影响,在我国现代行政管理思想以及行政人员的规范下的重要影响意义,以及表明荀子制度伦理的思想的历史局限性,更加清晰辩证的利用荀子义利观思想,与时俱进,去糟取精,实现制度伦理的合理化,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奠定了传统积淀。
(二)研究方法
文献研究法:通过对国内外大量关于荀子义利观及制度伦理建设内容的搜集和阅读,在进行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分类总结传统义利观思想对制度伦理建设的意义,以及研究如何更好运用传统思想的影响,延古续今,发挥传统制度伦理优势中对当代行政人员以及制度建设的深刻作用。
定性研究法:通过对制度伦理、义利观定性研究,试图揭示义利观在制度伦理中的重要影响。
系统分析法:运用系统论的思想和方法,将荀子制度伦理中义利观思想进行历史溯源、思想背景及历史影响的分析,在通过对传统社会制度伦理的影响衍射到对当今行政管理社会的制度伦理建设的行政人员及制度的实践意义及启发,并非局限于各自问题的研究,将其放在一个更大的视野下研究。
比较分析法:通过对传统文化中不同时期的义利观思想进行比较,以及荀子义利观思想对制度伦理建设的古今比较分析,揭示义利观作为一种个体心性对制度建设的不断发展深远影响及重要研究。
(三)研究不足
本篇文章主要是将荀子义利观的思想作为一种价值观体现于荀子的制度伦理中,从而为我国当代制度伦理建设提供理论和实践经验,最主要的是在建设制度伦理的过程中加强制度应用主体公务员的道德修养,内在道德的提升,正确的义利观也是促进我国廉政制度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人的内在修养和制度的强化保证也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在本文的研究过程中,由于需要大量历史资料作为论文的支撑,撰写过程中深感知识储备之不足,没有一定的历史底蕴和厚重性,研究相对浅显,因此对本文的研究增加了难度。
此外,如何将义利观思想与制度伦理的结合,体现义利观的深入探讨也是不太全面,研究义利观的内蕴核心以及外在表现也是需要和包括哲学、政治学、伦理学等各个专业的同时探讨和研究,基于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科性质,在研究荀子义利观的制度伦理意蕴的时候专业论点放在行政伦理这一理论基础上,如何制度伦理化以及伦理制度化在义利思想和制度伦理中相互转换,相互融合。最后落脚到制度伦理当代价值的方面的落脚点的选择也有待有不足,重点通过正确的义利观和制度伦理思想从公务员的内修上进行论证,相对于廉政制度设计和影响上相对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