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解决的对策与建议
4.1 从社会角度解决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
4.1.1 宏观方面。
4.1.1.1 完善法规政策,发挥基础作用。
中国农村留守家庭出现的问题是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现象。大部分留守家庭的子女都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而非均衡性是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典型牲。
这种非均衡性反映在我国城乡之间及农村不同地区之间教育投入水平及资源占有量的不同。从制度层面上看,义务教育的城乡分割是农村留守儿童群体产生的重要因素。由于长期以来中国的教育体制以及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与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相联系,所以政府方面的努力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
改革户籍制度和与之相关的就业教育体制,给予流动人口平等的待遇。其核心并不在于完全取消户籍管理制度而是要弱化与之相关的城乡隔离的各种制度。
政府要制订和实施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使流入城市的农民享受平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让他们能把子女带到城市。保障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在注入地和流出地都能平等分享公共服务资源。彻底打破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制定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并制订系统的家庭教育法,优化家庭教育法制环境。
4.1.1.2 发展地方经济,改善物质环境。
留守儿童问题的出现,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地方经济不发达。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农村剩余劳动力本地就业困难。农民依靠当地的经济、自然条件难以维持生计,难以抚养子女,迫不得已外出打工。因此,边境地方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应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发展地方经济,改造传统农业,使农民就近择业。
通过小额贷款自主创业,或在家乡直接参与当地政府资金投入的新农村建设项目,或是在当地政府招商引资兴办的企业务工,同样可以获得现金收入。这样,当地农民就不用背井离乡,外出打工了。调整产业布局,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劳动资源丰富的地区转移,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无序流动。
4.1.1.3 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儿童权益。
父母外出务工,孩子的监护不管是祖辈监护、上代监护、单亲监护,还是自我监护,都不利于儿童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和良好道德品德的形成,其酿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脱离了家庭的监护,留守儿童的权利保护严重缺位:不仅受教育权得不到有效保障,而且人身权存在隐患,发展权也受到限制。家庭监督弱化的同时,学校教育独木难支。当学校发现这些学生有不良行为需要家长配合时,费力请来的临时监护人却对孩子的学习、生活、性格特点等了解不够,以致无法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孩子的工作。
笔者认为,为了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目前最为迫切的任务是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现行的法律制度、教育制度,建立完善的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体系。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留守儿童监护人制度,明确留守儿童监护人的资格以及承担的监护责任。例如:可以明确规定赌博成瘾的人、未成年人以及作风不正派、品行不良的人不能担任监护人等。其次,建立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制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被委托监护人的资格和范围。例如:
留守儿童的被委托监护人为年龄较大、体力不支、无力看管留守儿童生活的祖辈,那么就应当把此类人明确排除在被委托监护人的范围之外。
4.1.2 微观方面。
龙州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不仅有赖于国家在宏观调控上的努力,更重要的是当地政府和学校的具体措施。根据笔者调研的心得体会和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笔者认为当地政府和学校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4.1.2.1 做好调研工作,建立活动中心。
留守儿童问题应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为优化边境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帮扶留守儿童改善学习、生活环境,市委常委、宣传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应亲临现场深入到龙州乡下就留守儿童懵懂环境问题开展调研,指导当地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开展留守儿童有关问题的专项调研活动,对留守儿童家庭经济状况、受教育程度以及留守儿童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调研。
为给留守儿童营造更好的学生生活环境,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留守儿童活动中心。2007 年在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总投资为 29 万元的龙州县第一个留守儿童活动中心--罗回村宣传文化学习中心在水口镇罗回村正式动工兴建。这个活动中心的建立对于金龙镇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以及所有边境农村地区问题的解决都有借鉴意义。此外,可以根据留守儿童的意愿及活动中心缺乏学习资料的实际,为活动中心未成年人活动室添置一批课外读物、绘画工具以及电视机、VCD 机等设备以及室外活动医疗保健室、科技活动室、多功能室、篮球场、舞台等,进一步丰富了留守儿童的课余学习和生活。
4.1.2.2 建立成长档案,开通家长热线。
我们可以以学校为单位对全部留守儿童的生活、思想、学习和家庭教育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了反映其进步与不足的成长记录档案,并实行动态跟踪、及时归档、分类管理、信息共通的工作程序。根据档案记录情况,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通过书信、电话、家访、召开家长会等形式,与留守儿童的家长主动沟通、经常联系,让家长及时了解掌握孩子的情况。寄宿制学校开设家长联系热线,孩子每周与家长通话一次,老师每半月与家长联系一次,互通情况,反馈信息,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4.1.2.3 培训家长队伍,改善健康状况。
针对留守儿童大多是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临时监护的状况,在乡镇、村建立了"留守儿童家长学习"(校校做到了"八有",即有记录、有档案资料、有规章制度、有工作总结)。探索开办了"四老"家长等临时监护人培训班,对儿童首先培养、体能训练、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指导,更新了传统家教观念,改变了对孙辈重养轻教、娇惯溺爱和"别人孩子轻得重不得"的习惯,着力提升了整个"第二家长"队伍的素质,使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现状不断得到了优化。
可以通过以下举措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状况,如: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与协调配合,查清本辖区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深入乡村调查了解,发挥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防疫专干的作用,为留守儿童提供成长发育监测、营养指导、儿童觉病诊疗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其次是针对农村留守儿童营养状况,制定干预措施,主动开展儿童营养、喂养知识及觉疾病预防等健康教育培训和咨询指导,通过深入宣传和具体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和抚养人的相关知识水平,降低儿童营养不良发生率和营养不良疾病的发病率,进一步改善留守儿童健康状况。再次是要把进城务工子女这一特殊社会群体纳入到本地的预防接种免疫规划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强留守儿童预防接种建证、建卡工作,提高儿童疫苗接种率。最后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进的有利契机,全方位开展对农村地区留守儿童的预防保健工作,确保留守儿童享有应有的基本医疗服务。
4.2 从家庭角度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4.2.1 留守儿童自身问题的解决。
4.2.1.1 加强教育监管,培养学习兴趣。
处于义务教阶段的留守儿童也是未来国家的栋梁之才。他们的前途发展不仅关系到他的们自己的命运,也关系到祖国的未来。文化知识技能的掌握是留守儿童立足于社会的基本前提。所以留守儿童的学业问题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针对父母外出后部分留守儿童学习态度较差,学习兴趣减弱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留守儿童自身着手。对于低龄段的留守儿童,可以通过一些通俗易懂的书籍画报、儿童读物等简单易操作的方法培养儿童对于阅读书籍的兴趣,并进一步培养对与学习有关的书籍的兴趣。对于高龄段的留守儿童,在其自我意识觉醒,自我实现需要增强的同时,可以通过同辈群体和长辈的示范作用,强化其学习目的,认识学习的重要性。在其约束力较差,行为出现反复时,老师和监护人要及时进行教育、监管,强化其学习动机。
4.2.1.2.及时正确引导,关爱心理健康。
对于青春期的留守儿童,对于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着新鲜和好奇。在自我意识增强和心理不成熟的矛盾冲突下,他们缺乏安全感,充满困惑和苦闷。在这一时期,他们特别需要关爱和引导。
心理学家认为:"现代教育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了解孩子,而了解孩子的核心就是理解。"学校和家庭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父母的爱是抚慰留守儿童的良药。留守儿童的班主任和监护人应当将更多的关注和帮助送给他们。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应做到一视同仁,使留守儿童在家庭中得到关心和温暖。让他们产生家庭归属感。农村家庭要结合家庭实际,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到家庭教育的日常生活中,让儿童倾吐内心疾苦,暂时忘却对父母的思念。
4.2.1.3 主动及时交流,培养自理能力。
大部分留守儿童逆反心理强,对抗情绪严重。他们缺乏安全感,对周围的一切充满怀疑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是充满不信任。这种潜意识中的不信任导致了他们的逆反行为。所以对于留守儿童自身来说,首先应调整好心态,主动与他人交往,培养自己的社交能力。孤独寂寞时找朋友谈谈心,排遣一下无聊抑郁的情绪;学习上有困难的时候,应主动寻求老师和同学的帮助。和父母沟通,最好是能把父母看成自己的好友,相信父母也会接受子女的看法。找个轻松的时候,与父母交心。父母觉得子女是小孩,对子女的想法不屑一顾。千万不要和父母发生争吵,因为他们是长辈,我们应该尊敬他们。这时子女可以采取书信的方式来与他们说;其次,子女也要在与父母谈心时,了解到父母的想法,指出他们让子女费解的地方。
子女也要力求理解父母的内心。 只要子女们双方互相坦白,互相交流思想,实际上是没有什么代沟的。
留守儿童的生活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饮食方面就可窥见一斑。对于较年幼的留守儿童来说只能通过监护人的帮助来改善生活条件。但是对于较年长的留守中学生来说,他们可以在假期自食其力挣取自己的零花钱。一方面,可以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另一方面他们也可以体会父母在外务工的艰辛。留守儿童可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家务劳动中培养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生活习惯。具备一定的自理能力后可以减少对父母的依赖感。
4.2.2 留守儿童家庭问题的解决。
4.2.2.1 提高家长素质,重视榜样作用。
从一般意义上说,家长素质包括一般素质和特殊素质两个方面。所谓家长的一般素质,是指家长的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品德素质、心理素质等一般社会成员普遍具有的素质;而所谓特殊素质,是指家长作为家庭中子女的执教者所具有的素质,即"教育素质".其中文化素质是非常重要的方面,家长的文化素养,不但影响着对孩子的教育质量,它也制约着家长自身的审美意识、生活情调等,这从另一方面影响着孩子。文化素养高的家长,一般兴趣广泛、情趣高雅,教养态度倾向于民主, 放任、专制或溺爱的教养态度,往往来自文化素养比较低的家庭。 家长的世界观和思想品质,价值观和对社会、人生的态度,都作为一种教育力量,对子女起着影响和感化作用,成为孩子自我塑造的参照系。当下信息社会的浪潮,冲击着成人世界,玛格丽特。米德所说的并喻文化、后喻文化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化特点,反向社会化。儿童具有极强的接受力和对一切新生事物特有的敏感性,加上现代信息传媒的发达,父母们常常在许多方面滞后于孩子。
与孩子一同成长,需要家长在各方面不断地提升自己,与时代共进。
社会学习理论的奠基人美国着名心理学家班杜拉在总结了二十多年社会学习领域的理论和实验成果的基础上,揭示了榜样作用的学习心理机制。对孩子而言,父母是天然绝对的榜样,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孩子的一面镜子。俗话说有什么样的父母就会有什么样的孩子,父母自身的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品位情调、品质和行为,都是孩子无形的榜样,因为家庭教育具有潜移默化性。每一个家庭为孩子提供的榜样和范例都是不同的,这经常是无声和无形的影响。家长自身的审美素质,影响着孩子的审美眼光; 家长的价值取向,引领着孩子的价值追求; 家长的胸怀,决定着孩子的心胸气度。苏霍姆林斯基十分强调教育者的个性力量对受教育者的直接影响。父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子女的成长和教育效果,决定着家庭教育的成败。父母的榜样作用,对成长中的孩子,起着强烈的刺激。
我国古代有句名言: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孩子的习惯大多的是父母习惯的模仿或翻版,着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曾对父母们说:"你们自身的行为在教育上具有决定意义。不要以为只有你们同儿童谈话,或教导儿童,吩咐儿童的时候,才教育着儿童。在你们生活的每一瞬间,甚至当你们不在家的时候,都教育着儿童。父母对自己一举一动的检点,这是首要的和基本的教育方法。"因此,真正懂得教育的家长,首先应该把自己的一生过好,以身作则,注意身教。所谓"己身正,不令而行;己身不正,虽令不从。"因此,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优化家庭教育方式,是儿童社会化的关键因素,是抚育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必要前提。
4.2.2.2 更新教育观念,营造良好氛围。
家长的教育观念是家庭教育的本质属性在家长头脑中的反映,通常是指家长在教育培养子女过程中,在孩子发展、教育等方面所持有的观点。家长的教育观念应当包括人才观、亲子观、儿童观、教子观等等。教育观念是家长教育素质的核心,对家庭教育的目标、方向以及家长的教育行为起着制约和指导作用,也是影响家庭教育质量的决定因素。没有问题孩子,只有问题家长。当前留守儿童出现大部分心理与行为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留守家庭情感与教育功能的弱化,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最直接途径就是加强外出家长与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意识。家长的观念会直接影响子女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因此家长应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和育儿理念,并将其有意识的融入自己的行为中,从而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提升家庭教育的效果。家长要摆脱狭隘思想观念的束缚,切实重视子女的教育。
完整的家庭结构是留守子女接受教育和自身发展最为有利的环境。家长应努力创造条件,弥补家庭教育缺失对其子女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一方面要营造良好的家庭教养环境。父母可以与子女进行经常性的情感交流和亲子互动,使他们能够充分感受到父母的爱。另一方面,应全力支持子女的教育,保证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事实证明,只有学校这样一个大家庭才能营造最好的学习氛围。和谐融洽的家庭氛围,相敬如宾的邻里关系,积极向上的精神气氛,必然培养出一代有教养、讲文明、懂礼貌的孩子。事实上,即使在恶劣的居住环境中,如果有良好的家庭教育,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弱居住环境的负面影响。相反,家庭教育不利,即使人为地改变居住环境也无济于事。
对委托照管孩子的事实监护人来说,要努力树立角色意识,真正负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其营造近似完整结构家庭的家庭氛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给留守儿童一个好的教育环境。孩子从小与亲戚保持密切的交往相对来说有利于他们以后适应寄养生活。因此,父母如果外出打工,尽量选择让孩子生活在相对熟悉的、有一定感情基础的家庭中。对其生活习惯、成员之间的相处方式以及管教和期望都比较熟悉,这样孩子能够较快地融入和适应新的家庭生活,在和谐融洽的家庭氛围中健康成长。
4.2.2.3.改变交往方式,提升教育能力。
教育能力是家长在一定的教育观念指导下,运用教育知识在家庭教育的实践中处理亲子关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育能力主要包括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的能力、了解子女的能力、分析和处理家庭教育中各类问题的能力等等。家长的教育能力通常是在自身学习和运用家庭教育知识的实践中提高的。知识与能力有区别但又密切相关。具备某方面的知识,未必具有运用这一知识的能力。但要有某方面的能力,必需具备这方面的知识。
在访谈中,笔者了解到,其实很多留守儿童父母特别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因为健康的身体是孩子成才的基本前提。然而长期以来,在人们的认识上,孩子的健康仅是体质健康,却忽视了健康的另一要素:心理健康。很多父母学历较低,在外打工饱受屈辱,便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重智轻德,子女的学习成为他们最关心的问题。所以对于这一特殊群体的父母来说加强对家庭教育知识的学习,提长自身的教育能力是迫切需要。
父母外出务工后应该多与孩子交流,特别是与孩子当前的生活交流,要改变与子女的交往方式,要换位思考。父母要感受留守子女在家的内心苦闷,子女也要体谅父母在外的艰难辛苦。父母应善于将自己在外务工的经历在合适的时机以适当的方式对子女进行教育。留守儿童的父母应该有平常心,用普通人的标准来要求孩子。追求卓越、渴望成功是每个人都会有的梦,追求卓越和平常心并不相悖,前者是理想和动力,后者则更切实际。父母的赏识和认同,会给他们以心理支撑,孩子心理上获得安全感、稳定感、自豪感,亲子情感会进一步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