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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房地产过热与城市可持续的矛盾及协调对策(5)

来源:学术堂 作者:原来是喵
发布于:2016-11-11 共11542字
  (一)房地产开发过热导致城市土地资源粗放利用
  
  福建省的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土地资源总量少,人均占有量低,只有全国人均水平的一半。近年来,福建省大部分城市热衷于圈地造城,进行粗放无序的城市外延式扩张,建设大学城、开发区和新区,如福州的上街大学城、漳州的蓝田开发区、泉州的城东、东海、江南新区和龙岩的古蛟、永丰、龙雁新区等,或使建成区不断“摊大饼”式地向外扩展,产生对土地资源的大量需求,引发大规模耕地的减少,土地资源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同时,在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往往存在土地圈而不用、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等土地资源浪费现象以及用地结构不合理、农用地被违法违规占用等严重问题。
  
  (二)房地产开发过热破坏城市生态环境
  
  房地产开发过热给城市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影响和压力。一方面,长期以来,福建省地方政府为了获取更多的土地可供房地产开发,忽略以土地为基础的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导致城市生1开发海景房,破坏生态平衡。其二,部分城市大量填埋城市河流、沟塘、湖堰和湿地等水域进行造地,严重破坏城市水域自然结构,导致其丧失原有的调蓄功能,使城市应对极端气候能力逐步减弱,洪水、内涝等水灾频繁发生。由于房地产开发等原因,2009-2013年福州的湿地总面积减少6000公顷,⑥致使福州暴雨天气很容易发生内涝。其三,部分城市在房地产开发中尽量减少绿色用地,如南平、龙岩和福州等,甚至毁山造地,致使城市硬质景观面积远远大于软质景观,环境的自净能力不断降低,氧气减少、尘土飞扬、噪音倍增、热岛效应和疾病增加。另一方面,大部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率,不惜以城市生态环境破坏为代价,要么任意提高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擅自占用规划设计中的绿地,要么直接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掩埋在地下或堆放到附近的江边或湖边,造成严重的土地污染和水污染。
  
  (三)房地产开发过热危害城市经济发展
  
  近几年来,福建省各个城市房地产的过度开发使地方经济越来越依赖房地产业,甚至被房地产“绑架”,存在危害城市经济发展的风险。首先,房地产的过度投资开发会大量挤占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严重扭曲社会资源的分配,对其他产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对其他产业的发展产生不良的影响,造成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其次,容易引起投资性资金以及热钱的流入,导致房价的追涨和泡沫的形成,本该成为消费主力的中产阶层年轻群体,却在高房价的压力下透支过多的消费能力,出现消费下降和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趋势。再次,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拥有的自有资金比较低,大部分开发资金主要来自银行的贷款,一旦房地产发生崩盘,银行会出现大量的坏账,产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最后,房地产开发过热容易引发和滋生地方政府官员腐败等不良问题,进一步严重削弱城市经济竞争力。
  
  (四)房地产开发过热促发诸多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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