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国内碳金融发展现状
对于我国而言,国内具有丰富的碳减排资源,因此碳交易及碳排放市场发展前景较为广阔。随着深圳市于 2013 年建立了我国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平台,我国碳交易市场已初具雏形。但是由于我国碳金融发展时间较晚,碳资源的利用率不足,参与的主体也只包括政府、银行以及涉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企业。微观层面而言,国内商业银行虽在发展碳金融方面有所努力,但没有触及到核心部分,相关领域的业务能力不足;从宏观层面来看,我国不仅缺少行之有效的利益补偿机制和配套政策,也不具备完善的碳交易制度、交易平台以及碳期权期货、碳掉期交易、与碳排放挂钩的债权和理财产品等各种碳金融创新产品。
4.2.1 CDM 项目的发展
2005 年,我国正式启动 CDM 项目,随后,通过利用我国丰富的碳减排资源以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地域优势,签订《京都条约》的各发达国家纷纷与我国加强合作,我国 CDM 项目得到快速发展。截止 2014 年底,我国已登记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占全球总数的一半,我国已一跃成为 CDM 项目中最大的卖方市场。但是,我国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不具备碳定价权,人民币不是碳交易的结算货币,因此,我国企业在 CDM 市场中只能被动地接受国际碳交易机构确定的于他们而言成本最小的碳价格。2015 年年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宣布将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实现人民币市场化、国际化对于我国争取碳金融的定价权是一个重大的契机,因此,我国政府应当积极部署,争取早日掌握碳交易的定价权。
4.2.2 碳基金的发展
基于市场机制和成本竞争的 CDM 项目合作使我国的利益受损,因此,我国政府采取了必要的经济手段对我国境内实施的 CDM 项目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控制和干预。2006 年,我国成立了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以捐赠和投资的形式对应对气候变化的公益活动进行大力支持;2007 年,我国首家民间公募基金--绿色碳基金成立,旨在为我国森林资源建设和保护方面提供资金援助。
4.2.3 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发展实践
鉴于低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最大阻碍--资金短缺问题,我国商业银行基于“环保一票否决制”为核心的绿色信贷原则,将贷款结构倾向于低碳经济的发展项目,引导企业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大力发展“高产能、低能耗、低污染”的产业项目。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主要从支持绿色信贷和严控“两高一剩”行业贷款、CDM 融资以及提供中介服务等方面发展碳金融,因此,对商业银行而言,加强其风险评估能力非常重要。兴业银行首创节能减排项目贷款业务,作为我国第一个加入“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为我国企业发展“高产能、低能耗、低污染”的产业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开创了先河。随着低碳理念深入人心,各商业银行也相继开展碳金融业务。
4.2.3.1 绿色信贷的发展
绿色信贷是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最基本、最核心的业务,下表统计的是我国部分上市银行近三年绿色信贷余额以及“两高一剩”行业贷款余额的基本情况,如表 4.5、表 4.6 所示。
由上表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树立了绿色信贷投放导向,绿色信贷余额不断攀升,但各个银行之间贷款额度差距较大,绿色信贷额度较大的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而宁波银行和南京银行的绿色信贷额度较小。国有银行相较于一般股份制银行而言,其资金实力和客户资源较为雄厚,信息的来源渠道较广,因此,国有银行的绿色贷款额度占据我国银行业绿色贷款额度的绝大部分比重。其中,工商银行根据我国每年发展情况修订信贷政策,鼓励并引导全行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将信贷资金优先投入绿色经济领域,严格把关信贷流程的各个环节,提高本行绿色信贷风险管理能力,同时加强企业绿色贷款资金流向管理,切实保障绿色信贷资金落到实处,截止 2014 年年底,工商银行共发放 2.53 亿元贷款开展“摘月山风电场”项目,并且投资 14 亿元信贷支持建设水光互补项目,该项目目前是全球最大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银行对于符合绿色发展项目贷款条件的项目,精简贷款材料的申报流程,提高项目的审批效率,确保款项尽快落到实处。2014 年,建设银行通过简化兴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申报材料和流程,在最短的时间内对该项目拨款 2.1 亿元,确保生活垃圾在对环境产生零影响的前提下得到妥善处理。农业银行加快落实绿色信贷的制度和机制创新,构建绿色信贷指标体系,推动绿色信贷与行业政策有机融合,使绿色信贷指标成为信贷管理的核心要素,推动我国产业逐步实现绿色转型与升级,目前农业银行已分别投资 1 亿元和 13 亿元助力山西煤炭行业、电厂进行绿色转型和改造,并且和苏州政府合作,投入 200 亿元信贷资金对江苏太湖进行污水处理。中国银行重点关注新能源、生物技术、现代农业等新兴产业,通过网络金融和供应链的渠道投入大量资金,同时加大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在建及已建项目的信贷扶持。
由表 4.6 可以看出:我国各大银行对“两高一剩”行业贷款逐年减少,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各大银行严格执行“两高一剩”行业贷款审批制度,对落后产能实施行业限额、名单制管理和信贷额度锁定,限制介入产能过剩较为严重、不符合绿色信贷政策导向的行业,尤其对于“两高一剩”行业而言,严格管理该行业的贷款投放额度。各银行根据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信贷规模,将钢铁、水泥以及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作为结构调整的重点领域,持续降低此类行业占比,制定压缩退出方案。
4.2.3.2 与碳排放交易所建立合作关系
2008 年,我国首次在北京、天津及上海等三个直辖市成立了环境交易所。随后,受全球低碳经济发展趋势的影响,我国环境交易所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出来,在此经济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积极寻求战略伙伴,加强与国内各环交所合作,为交易项目提供全方面的信息咨询、资金支持以及分散风险等碳金融服务。
建设银行积极参与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并与碳排放交易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对涉及交易资金的存管、清算、监管以及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等多个领域展开合作。
兴业银行最早与北京环境交易所合作,设计并推广我国首张低碳信用卡,此举创新性将节能减排行动从生产领域延伸至消费领域,倡导个人绿色消费,并建立了个人专属的“购碳绿色档案”,方便持卡人查询个人自愿碳减排量购买或获赠记录及所支持的自愿碳减排项目信息;同时,兴业银行加强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合作,根据客户的绿色刷卡额度,在上海环交所购买等量的自愿碳减排量,积极倡导绿色刷卡理念,努力实现全民绿色消费。
4.2.4 典型案例分析--以建设银行为例
建设银行作为中央四大行之一,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及庞大的信息网和客源,作为推动我国碳金融发展的后起之秀,相比国内其他商业银行而言,具备发展碳金融的充足动力和巨大潜力。近几年,建设银行不断探索拓宽碳金融发展道路,经过长期的摸索和努力,结合本行自身发展优势和国内外有利的政策环境,同时分析并借鉴同业发展碳金融的经验,建设银行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出了有效尝试。
4.2.4.1 打好碳金融时代发展“地基”
建成一幢稳固的高楼需要打好“地基”,同样,迈入碳金融发展的新时代,走好碳金融发展的每一步也需要打好“地基”.基于此,建设银行树立碳金融意识,将低碳理念运用到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同时健全碳金融组织结构,适度调整经营模式,改变传统的粗放型经营模式,通过依托相关政策,推广建行的“民本通达--环保益民”品牌,提供四大特色服务,把握碳金融时代发展的制高点。
一是提供融资服务。根据环保项目提供有针对性的融资服务,并配套相应的财务顾问和价格咨询等金融服务,同时建设银行充分利用与农村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合作的平台实现服务渠道的有效延伸。此外,随着“地方政府债券”的相关政策明确,用于地方环境保护项目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将会有相对广阔的成长空间,银行也将从中把握到债券抵押资产监管等资产托管业务商机。二是提供资金监管服务,其核心是提供以“百易安”业务流程为基础的“管家式”资金监管专业服务,为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掌握环保项目资金去向和用途提供完备的资金监管方案。三是提供资金结算和代理服务。针对在交易所进行集中的排放权交易,建行可以发挥其在证交所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领域的领先优势和先进经验,将本行 CTS 系统延伸用于排放权交易资金的存管,为交易所及其参与主体提供高效且精确的资金结算服务。排污费是我国一项重要的非税收入,因此,建设银行利用重要客户系统--非税收入收缴子模块协助排污费各级征管部门实行非税收入“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模式,简化流程,确保资金及时入库。
通过委托涉农银行同业(含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代理建设银行办理现金存取、资金划转等资金结算业务,延伸建设银行业务服务范围。四是提供代理“绿色保险”服务。利用建设银行现有的保险渠道,引入“绿色保险”,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的赔偿与治理机制,强化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为银保合作拓宽范围,带来发展的生机。
同时,建设银行就涉及交易资金的存管、清算、监管以及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等多个领域的业务,积极与碳排放交易所建立合作关系,有力地推动我国碳交易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4.2.4.2 提高碳金融风险管理能力
目前,阻碍我国商业银行大力开展碳金融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碳金融业务风险。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介入碳金融领域较晚,没有涉足关于有效规避风险的碳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而且国内缺乏配套的风险管制机制,对碳金融业务风险的识别和控制难度较大。因此,在各方面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在开展碳金融业务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规避交易风险。作为新介入碳金融领域的银行,建设银行紧跟国内外相关的碳交易制度,把握政策时势变动,对内部机制做出合理调整,建立有效且可操作的风险识别系统,提高业务风险的识别能力。同时建设银行数据分析人员通过收集大量的数据进行风险的估测,将风险识别量化,并为风险决策和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分析依据。
4.2.4.3 构建碳金融可持续企业文化
构建碳金融可持续企业文化,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加深碳金融发展理念,探寻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强化银行良好的社会环保形象,提高环境质量。近几年,建设银行不断推出“低碳公益”服务品牌,创新网络银行业务和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为建设银行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利用建设银行自身的品牌优势和客户资源,不仅能为人们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同时增加了公民低碳环保的参与度,有助于实现全民低碳的局面。
此外,建设银行率先推出环保公益基金,通过募捐等方式提倡建设银行全员工与公民共同参与;同时,建设银行创新性地推出环保龙卡理财服务并支持环保移民安居乐业,吸引了更多的行业和个人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4.3 国外商业银行碳金融发展的经验和启示
4.3.1 加强对碳金融的认识,培育专业人才
相对于国际商业银行而言,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碳金融时间较晚,对碳金融领域涉足较浅,缺乏相关的专业人才,而且,碳金融概念是由国外引进我国,对于碳金融的发展,我国目前处于探索阶段,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强对碳金融领域的认识,重点关注碳金融的发展,并根据发展的需要,设立专门的碳金融事业部,对碳金融的发展进行全面布局和系统的规划。同时,相关专业人才的缺乏是制约我国商业银行大力发展碳金融的阻碍因素,不同于传统金融服务,碳金融业务对于人才的要求更高,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强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并组建碳金融发展团队对碳金融发展提供专业性指导思路,推动我国碳金融快速发展。
4.3.2 创新低碳信贷业务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主要是对低碳环保项目的绿色贷款,贷款业务单一、形式固定,这一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银行业发展碳金融的潜力,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大胆创新低碳信贷业务,一方面借鉴花旗银行、荷兰银行的经验,开展诸如节能抵押贷款、绿色房屋抵押贷款等业务;另一方面,碳排放权资源作为一种可交易的商品,具有价值属性,我国商业银行应当允许企业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将其自身拥有的排污许可证作为抵押物来向银行申请贷款,这一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部分贷款难且没有抵押物的环保企业成功申请贷款用来开展环保业务,同时,商业银行可以灵活使用贷款资金,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增加银行的业务收入。
4.3.3 创新碳金融衍生品业务
以渣打银行、花旗银行等为代表的国际典型商业银行陆续开发出了与碳排放权挂钩的碳金融衍生品,包括碳期货期权、掉期、碳汇率等金融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转移了风险,同时也增加了国际商业银行的业务收入。对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大胆创新碳金融衍生品业务,开发以信用交易为特征的碳金融衍生品,实现我国碳金融业务的多样化。
4.3.4 加强对碳金融风险的管控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起步较晚,碳金融业务的发展不成熟,且缺乏相应的碳金融风险管理机制和服务机构,因此,碳金融风险成为阻碍我国商业银行大力发展碳金融的重要因素。我国应当在分析国内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国际商业银行完善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构建合理有效的风险评级管理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风险的识别能力,有效的规避和降低风险,推进碳金融业务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