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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法库县国有林权转制的对策建议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6-02 共457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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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法库县林权转制发展问题研究
【第2部分】基层林场所有权转让制度探析绪论
【第3部分】林权转制基本概念与理论
【第4部分】法库县国有林场发展及林权转制现状
【第5部分】法库县国有林权转制中存在的问题
【第6部分】 规范法库县国有林权转制的对策建议
【第7部分】法库县林权转制问题与对策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 5 章 规范法库县国有林权转制的对策建议
  
  法库县国有林权转制,始终把“立足林农,服务林场职工,推进地方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国有林场经营准则和市场定位,不但为法库县林农增收和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贡献,也有效地促进了自身发展。泽慧指出:要坚持发展扩大森林资源的数量与质量相结合发展林业。加大对法库县森林资源的投入,可促进法库县林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笔者根据法库县林业的发展需求和法库县国有森林资源的现状,针对当前出现的阻碍法库县国有林权发展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5.1 完善林权转制的相关法律制度
  
  我国的林权是一种产权形态,它是林业政策的核心。林权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到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利用的成效,关系到林业发展的后劲和活力。进一步明确林权转制的法律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当务之急。目前,我国国有林权转制都是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来进行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实施法案。

  法库县国有林权转制就是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制定了《法库县国有林权转制试点的实施方案》,其方案明确国有林权转制是在不改变林地国有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进行试点运作的。我们知道,林地承包经营是依法进行公开运作的,遵循社会市场经济规律,公开森林资源信息、程序及结果,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法库县三家国有林场,因自然条件和林场的实际情况不同,每位职工承包的林地面积也有所不同,承包的内容与形式就会各异。但此次国有林场承包经营林地的对象均是优先该场的林业在册职工,承包的年限均为 30 年,承包对象和时限非常明确。林场职工在公开、公正、透明的阳光下进行林地承包经营,由此可见,进一步明确法律制度是林权转制成败的关键。在国家层面上,还要出台一些关于国有林权转制的明确方针和具体做法,让地方政府做到有规可循,有据可查;在地方层面上,要以国家制定的方针为依据,以国家的具体做法为导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编制本地区的实施方案。陈辉认为林权流转应当以林地流转为核心,应当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总之,有法律法规武器做后盾,有具体条文作指导,国有林权转制才能顺利进行,才能顺利走上健康轨道。

  5.2 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加大林权转制宣传
  
  森林生态安全工作是人类生存与发展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工作。要加快森林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不断提高森林的利用率,使林区职工群众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是关系到所在林区生态安全与经济发展的大问题,是提高森林可持续经营能力的前提,是加快森林资源培育的伟大举措,是林区摆脱贫穷,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只有大众认同,林权制度改革才能深入人心,才能积极稳妥地推进林业改革,为林业改革创造良好的氛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有利于增强区域开发和环境协调发展动力的机制,对本区域和所辖区域开发与环境协调发展问题有促进作用。林业的旅游发展可以增强区域开发,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就是环境的协调发展,建立林权转制机制,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为本区域的经济发展添加催化剂,为法库县成为沈阳与吉林之间最有经济竞争力的城市保驾护航。

  林权转制应通过法库县新闻媒体、会议、座谈、研讨、发放传单,印发图册等形式,进行宣传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让职工充分知道林权转制的重要性,营造国有林权转制工作的良好氛围。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事关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要多方面、多角度进行宣传,要深入基层,和职工面对面交流,向林业职工将当前政策,算经济账,通过与林业职工共同分析林业发展形式和前景,共同分析参与林权制度改革近期投入与长期收益的效比关系。不断提高林业职工的认识能力和管理水平。要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为实现林业发展目标提供支撑保障。

  5.3 完善管理制度,防范风险
  
  完善管理制度是实施林权有效管理的前提条件。只有建立和完善制度体系,并真正依据实施,才能保证法库县林权转制的持续良性发展。

  一是规范林业职工档案,加强国有林场的信息管理,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做好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补充完善相关档案内容,建立查询登记簿,增强信息查询、维护及管理能力,确保林改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要下基层,真实、客观了解林农生活,通晓生产状况,明确林业所处环境,同时要依法生产经营,真正做到有权有责,连利连心,减轻林业职工的负担,减少林业职工的困难,防范林业出现的风险,为法库林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的情况下,明确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要坚持主要负责人为案件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包保责任状,坚持“谁包保,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在林业大发展的背景下,全面建立群防群控机制,形成相互制约的监督体系。与此同时还要按照领导包片、机关科室包点的管理模式,将林业基层详细划分,明确责任要求,按人管理,确保无案件、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降低破坏森林资源几率。

  三是防范与避免林业风险,建立健全林业管理制度。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林业业务核心来抓,林地承包经营后,承包经营者必须履行承包合同约定,不能毁林开荒、超限额采伐,不断提高防控意识和加大防范力度,最大限度地规避林业风险。

  四是加强林业会计技能,提高林业财务管理水平,完善会计制度。在林业会计核算方面,要充分发挥林业局会计督导员的职能作用,规范林业经营行为,切实防范林业操作风险。提高林业核算质量是保障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程序的必要前提;财务管理方面,应加强林业经营管理意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5.4 开展针对性的林权转制服务
  
  法库县林权转制应树立以人为本的优良服务形象,从各个角度打造林业局及国有林场为林场职工服务的理念。通过优质的服务和建立自己的良好信誉,把林场的企业文化融入到每个林业职工的心中,融入到发展林业的社会中,就会获得更多的市场良性效应,并最终树立起自身特有的企业形象:在林业职工心目中,法库县国有林场是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的好靠山,为职工打造一流服务水平;在地方党政心目中,国有林场是发展县域经济的一面镜子,一个标杆。林场要不断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与职工积极沟通,让职工少走弯路。林业局及国有林场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特别是林权转制的辖区内公路铺设情况给予大力支持,为承包人提高森林防火及病虫害的监测、预报服务。建立林权制度改革服务中心,为承包人的合法经营活动提供林业科技服务和行政保障,组织承包人参加保险和司法公证。

  5.5 用足用好林权转制相关的优惠政策
  
  要强化林业调查研究,用足用好林业政策。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实现小康社会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有着深远的意义。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农村经济。一方面,作为国有林保护及利用的国有林场,要得到政府给与特殊的支持才能保证其健康发展,目前,中央已经在南方部分林场进行试点;另一方面,要在中央大政策的前提下,制定符合法库县国有林场实施改革的细则,要因地制宜,精益求精的态度,不能墨守成规,画地为牢。

  通过国有林权转制,把相关政策吃透,让职工早日富起来,为法库县的经济腾飞添砖加瓦,为“争第一,创维一”的法库县精神注入鲜活动力。

  (1)了解国有林权法规国有林场是一个独立的、规范的、全面的国有企业,要完善国有林健康发展,就必须有相关的法规。只有通过有效的法律法规才能确定合理的管理体制、监督程序,只有通晓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属关系和法律地位,才能从根本上捍卫国有林场合法权利,明晰产权,避免国有林场林地被侵占和蚕食现象,在市场经济竞争中,使其立于不败之地。

  (2)建立与地方政府的良性互助关系国有林场作为国有林的经营者,使用者、受益者,同时也是地方林业经济的贡献者,是为生态效益默默奉献的耕耘者,国有林场必定群策群力、上下一心为林业兢兢业业、不停劳作,他们与地方政府在业务上、经济上等方面有着相关的联系。地方政府也通过林场向农户发放林业用地和苗木,进行林业致富等。目前我国林业经济处于落后待开发的状态,林业市场尚不发达,受自然环境和交通不便的影响,林业风险性较高,导致林业经济效益低。国有林场不但要借助行政部门,还要借助法律的手段来维护正常的业务工作,这就需要当地政府的鼎力支持,加上相关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只有建立与地方政府的良性互助关系,林场的改革才能顺利进行,才能使法库县的国有林权转制稳步前行。

  (3)实行优惠的林业政策为支持林权改革,可由县财政局 、县林业局出资成立法库县林业发展基金,用来解决承包者后续投入资金紧张问题。凡是参与林地承包的林场职工应享受如下优惠政策:一是在承包期间,承包者可以用林场拖欠的工资抵顶办法交承包费。

  二是原则上林业局要求不收取林地承包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各林场按各自林场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三是对于治理难度较大的宜林荒山、荒地和破坏较为严重的地块发展人工林,保证在规定期限内恢复植被的,该林场自主决定减收或免收林地有偿使用费。四是林场的流转价格原则上不低于评估价,为了最大限度让利于林场职工,流转价格可低于评估价的 80%,并报送到林业局林权转制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批。五是林地承包经营者享受依法自主经营权,在承包经营期间,特别是让活立木流转起来,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六是个别零星分布在生态公益林区内的职工个人所有的林木,可以按等价交换的原则,以商品林区的现有林木予以置换。

  (4)加强公共服务,优化外部环境一是地方政府要通过国有林场林业加强林业市场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宏观指导,做大做强林业产业,林业产业是林业总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林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二是逐步建立以县(市)林业技术部门为载体同林农的良好合作,通过各种方式和方法有效提高林农市场意识、技术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林业政府服务质量体系。三是加快林业体制改革步伐,改善林业监管,帮助林业有效提升林业资产质量,早日实现林权转制,使之成为经营更加灵活,管理更加科学,风险更加可控的现代化林业。四是发扬林业人吃苦耐劳,埋头苦干的精神,内外结合,上下一心共同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法库县林业大发展奠定基础,为生态文明的法库县出力献策。

  (5)用好国有林权抵押,明确抵押的范围国有林权的客体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类,狭义的林权是指权利人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广义的林权还包括依托于森林、林木和林地的附属森林资源。目前在国有林区开始的林权改革主要在狭义的概念上使用林权,而且只有林地承包经营与林木转让两种较单一的合同类型,所以国有林权抵押的标的是林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与抵押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但林地抵押权的发生要以林地使用权的存在和行使为条件,必须是基于林地使用权(主权利)才能成立,并以林地使用权作为实现抵押权的标的。随着我国物权法体系的不断完善与健全,林地使用权抵押这种担保方式将在林业发展中起到重要的担保作用。 至于森林和林木,依据我国担保立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方面的立法和国家的林业政策规定,并参照房地产立法,我们认为,森林或林木资产不可与其占有范围内的林地使用权相分离而单独抵押,即在依法取得的国有林地上的森林和林木抵押的,该森林和林木占用范围内的国有林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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