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典型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先进经验
新农合开展以来备受广大农民群众的关注,为了使新农合在全国得以普及,国家加大对新农合普及力度,广泛宣传,逐年增加拨款数额。由于每个地区经济水平不同,医疗水平不同,人均年龄不同,新农合基金的管理方式方法也存在差异。为了更好的探索研究新农合基金管理,笔者通过查阅大量文献借鉴其他省市新农合基金管理中取得较好的方式方法,以下几方面论述。
4.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资
4.1.1 尝试新型筹资方式
阳泉市新农合基金的筹资标准较低,难度大。位于山西省东部的阳泉市,新农合制基金筹资标准较低,且由于基金筹资渠道没有较为详细的说明,常常导致筹资数额较少,大大影响了新农合的高效运行。针对这个问题,阳泉市政府提出尝试全新的筹集方式。
一方面,实施集体收入统一代缴的办法,将一部分集体收入划入本行政村的新农合基金之内,如此一来便更能体现参合基金的公平与公正,同时也降低了筹资成本并扩大了筹资规模(余佳 2011);另一方面,农民在报销医疗费用的同时,鼓励其将部分报销的钱用于预交次年的参合费用。
4.1.2 加强宣传力度
河北省在发展建立新农合初期在基金筹集方面也遇到诸多问题,许多农民因思想的保守,健康意识不到位,又担心基金被挪用、挤占等问题,拒绝参合新农合制度,针对当地这一现象,政府加大对新农合宣传力度,使新农合家喻户晓。通过数据分析大力宣传新农合给参保人带来的经济实惠,科普医疗保险的好处,提高农民群众健康保障意识,真正意识到新农合带来的好处,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地方也要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发展水平、医疗服务供需情况、农村人口及年龄结构、地方病及传染病分布等因素,建立层次分明的合作医疗基金筹资模式,提高合作医疗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杨焕族,范素文 2004)。
4.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模式
4.2.1 采用不同的基金管理模式
一套管理模式是否适当,不仅要考虑新农合基金管理是否安全,同时也要考虑是否能为参合农民基本医疗健康权益提供良好服务。四川省对社保和卫生两种模式管理下的新农合基金运行整体情况作了调查,从中发现:社保模式在资金总量的控制上具有明显优势,但在费用控制和运行成本上并无优势。而卫生模式则是可以较好地体现新农合“覆盖广、低保障”的特点(余小平,张媚 2011)。
4.2.2 设立不同形式的组织机构
浙江省是最早的一批实行新农合制度的地区,在新农合管理方面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在组织机构的设立方面,除将大部分地区设立的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并设立专职管理工作人员之外,还成立了专门的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属于具有独立法人的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王小合,张亮 2010)。这样的两种方式有利于浙江省地区新农合高速发展,为丰富新农合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实践基础。
4.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人员经费方面
4.3.1 注重管理人员素质建设
河南省开展新农合建设以来存在新农合管理人员数量不足,工作能力亟待提高 47,由于近年来新农合的广泛普及,参合人数显着增多,虽管理人员对业务流程较为熟悉,但存在信息填写不规范、缺项漏项的问题,为后续工作带来不便。河南省通过注重人才梯队建设,因当地情况增加工作人员,同时对管理人员定期专项培训,结合最新的工作需要,培养管理人员规范的业务技能等措施来缓解当地工作压力大,工作效率低等问题。
4.3.2 合理完善机构建设
优质的工作环境不仅使工作人员身心愉悦,还能增加工作效率,新农合机构贯穿市到县,因此完善信息化建设对新农合建设起到重要作用。内蒙古省针对这类问题加强了信息化建设,建立基金监控系统,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是否到位、农民缴费是否进入专户、基金详细支付情况等进行全程监控,设立基金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保证新农合基金的安全(张春梅 2011)。这样不仅给管理人员在工作上得到了极大的便利,还能增加基金的透明度,防止基金被贪污、挪用,使基金管理更加完善健全。大大的增加参合农民的积极性。
4.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经办机构管理能力
4.4.1 加强经办机构管理能力
浙江省慈溪市新农合工作实行以来,在基金监管机构存在编制偏紧、经办人员配备不足,医管中心工作人员超负荷运转的现象,会影响到工作质量和管理队伍的稳定性,工作效率达不到制度运行的要求,监管工作无法得到保障(黄华乔,罗通英 2010),为缓解这一现象,慈溪市新农合采取合理安排编制人数,对工作人员采取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才能上岗,设置合理的机构职位,减轻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
4.4.2 部门牵制制度
为了使新农合基金管理更加安全稳定,河南省洛阳市采用部门级级牵制制度。关键的要强调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合作医疗的基金流向的控制,需要财政部门、合作医疗管理部门与开户银行之间的相互配合与牵制(游海燕 2008)。
4.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方面
4.5.1 新农合基金的合理使用
黑龙江省在开展新农合医疗以来,工作难度逐渐从筹资转向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在多年的工作中发现由于医疗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加之一些医务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操作已对新农合的结算程序相当了解,尤其是在新农合一些报销程序尚未成熟时,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套取新农合基金(赵晓雯,梁民琳 2007);政府采用对新农合资金封闭运行、管用分开、钱账分离的方式,再加上有力的法律监控手段,有效的将基金运行风险降低。
4.5.2 强化基金监管
河北省在基金管理监管较为薄弱,试点县合作医疗经办机构都设在卫生部门,同时,由于合作医疗基金只设一个账户,基金收支都由卫生部门经办。这样,卫生部门既管政策,又管基金收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缺乏制约(陈莉,杨威 2011);针对这样的问题,河北省政府制定了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所有筹集的资金都要存放在专户中,统一管理。在全省确定基金代理银行,银行网点要从省到县的逐步延伸,实现从县到省数据更新同步化,透明化,来保障新农合基金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