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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觉的对象与经验辨析(2)

时间:2017-04-10 来源:未知 作者:chunt 本文字数:8651字
  综上,知觉的对象是感性的“这一个”的直接否定,因此是感性普遍性,或者说是包含着中介的简单之物。对于“这一个”的直接否定就是特性,因为“这一个”表现出感性的复多性,所以有众多特性被设定于知觉的对象中。将感性普遍性的以上内容进一步发挥,我们就可以得到物的概念。这个发挥主要涉及发展出对象所包含的两个本质性环节,即自相关联(sich auf sich selbst beziehen) 与他物关联(sich auf andere beziehen)。
  
  自相关联。在“这一个”之中有众多特性被设定,“但是那个单纯的、自身一致的普遍性本身又不同于它的这些规定性,不受它们束缚。它是纯粹的自身关联,或者说是一个媒介,所有规定性都包含在这个媒介或这个单纯的统一体之内”〔1〕72.这里所说的“单纯的、自身一致的普遍性”就是“这一个”,黑格尔将它称之为“物性”,“这个抽象的普遍媒介可以被称作一般意义上的物性或纯粹本质,它无非就是’这里‘和’这时‘,就像已经表明的那样,是众多’这里‘和’这时‘的一个单纯集合。”〔1〕72尽管对“这一个”的否定呈现出众多特性,但是这些否定都发生于“这一个”之中,“这一个”为众多特性提供了一个共存的场所。如果从这个共存的方面来看众多特性,那么他们只是自身关涉,并不关涉他物。比如说,“这一块盐是单纯的’这里‘,同时也是多样化的: 它是白的,并且(auch) 是咸的,并且是一个立方体,并且有特定的重量,等等。”〔1〕72 - 73“白的”并不影响“咸的”、“立方体的”,反之亦然,他们只是各自自为的。“就此而言,这个’并且‘就是那个纯粹的普遍者或媒介,就是那个把众多属性如此这般聚集在一起的物性。”〔1〕73因此,黑格尔首先发展出了作为“并且”的物性,它是对象的自相关联方面,对此进行进一步的规定则可得到物的概念。
  
  他物关联。另一方面,特性之所以为特性,是因为它包含否定,也就是对他物的否定。因此,对象不仅包含众多特性的自相关联,而且也应该包含对他物的关涉。比如说,如果盐的“白”、“咸”、“立方体”等等,只是自身相关,而不关涉于他物,则不能说它是“白的”、“咸的”、“立方体的”等等。“白”之所以为“白”,是因为它不是红、黄、蓝等等。“因此,媒介不仅仅是一种’并且‘,一个漠不相关的统一体,而 且 也 是 一 个 单 一 体,一 个 排 他 的 统 一体。”〔1〕73对他物的关涉使得对象成为一个单一体。黑格尔说,“单一体是否定环节,它以一种单纯的方式自身关联,并且排斥着他者,以此物性被规定为物。”〔1〕73
  
  通过对物性赋予个体性,物的概念才得以完成。因此,知觉的这个对象包含两个本质性环节,它们是自身关联与他物关联,对象不仅仅是一个使众多特性漠不相关的共存的媒介,而且也是一个排斥相反属性的单一体。物是这样一个东西,“借助于一个持存着的媒介,个别性这个点放射开来,过渡到多样性。”〔1〕74这句话很好的总结了物的概念所包含的内容。单一性与多样性,这两个环节对于物的概念是同等重要的。实际上,黑格尔在“物”这个概念之下思考的是一与多的关系,“这里所讨论的问题是哲学的标准-问题,涉及由柏拉图的晚期对话中一与多的辩证法到17、18世纪哲学与自然科学中所讨论的亚里士多德的实体概念。”〔4〕87 - 88我们将会看到,通过对知觉的经验的讨论,黑格尔试图调解一与多的关系,使其统一于一个概念之下。
  
  二、知觉的经验
  
  以上是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对物的预先总揽,现在则要看一看被观察的意识是如何认识这个对象的,这个认识过程就是知觉的经验。“我们”已经事先将对象的本质性环节揭示出,知觉的经验只是围绕这些环节展开的运动。
  
  知觉在意识经验的历史中占据着一个特殊的地位,因为它具有错觉意识。黑格尔说,“知觉者意识到了错觉的可能性,因为在它的原则普遍性中,他在是直接地对它存在的,只不过是作为虚无的、得到扬弃的东西而存在。”〔1〕74与感性确定性的对象---无内容的简单东西---不同,知觉的对象是在自 身 内 包 含 着 差 别---自 身 相 关 与 他 物 相关---的东西,知觉意识直接的意识到对象中存在的这种差别,因为“他在是直接地对它存在的”.而知觉(Wahrnehmung) 是认之为真(wahr - nehmen) ,它只是将对象的某个方面当做真相。既然它将这一方面当做真相,那么那一方面就是假的,因此它具有假相的意识。如此一来,它也意识到这样一种可能性,即它认作真相的东西是假相,它认作假相的东西是真相。因此,知觉意识到自己的认识可能会犯错。只有当意识认识到自己可能会犯错,它才能进行自我修正,从而才能形成不断前进的意识经验。我们将会看到,知觉的经验就是错觉经验,知觉意识不断地犯错,不断地修正自己的知识,直到无法再坚持自己的原则。
  
  那么,知觉如何判断自己的认识是否犯了错?这就涉及到真理的标准问题。当然,这个标准是意识自身具有的,每一个意识形态都有自己的衡量尺度。就知觉意识而言,“它的真理的标准就是自身一致性,并且它的行为也必须被理解为是自身一致的。”〔1〕74“自身一致”是指,对象不能在自身中包含差别。如果它是一,就不能是多; 如果它是多,就不能是一。“我们”知道对象既是一,又是多。如此一来,知觉就注定是错误的知识。“黑格尔想要证明,物的个体性、统一性和多样性并不能在一个连贯的知识中聚集起来。而在意识尝试着对其知识进行修正的时候,对象把握本身也在发生着变化。”〔5〕88知觉将尝试一切可能的手段来保持对象的自身一致,但是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如果意识积极地肯定这个失败,那么它将认识到对象是一与多的统一体,这样它就成为知性意识。
  
  下面我们来看一看知觉具有哪些经验,黑格尔将这个经验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对于知觉来说,对象是真相,它只是单纯的接纳对象。就此而言,它似乎与感性确定性无异。但是与感性确定性不同,它知道自己的知识可能会有错误,因此他会主动调节自己的知识。它首先将对象接纳为一个单一体,但是它又发现对象具有众多属性。因为对象是真相,并且是自身一致的,即它不可能既是单一体,又是众多属性,所以我对对象的知识是错误的。对象并不是单一体,而是众多属性。但是,这些属性都共存于同一个媒介之内,所以它是一个共同体,而不是众多属性本身,因此它的知识又是错误的。随后,知觉在这个共同体内发现,众多属性作为特定的属性具有排他性,因此对象应该被把握为排他的单一体,它对对象的认识又是错误的。最后,知觉在这个单一体内又发现了众多属性的共存,这些属性作为特定的属性排斥着其他属性。但是,“这个意义上的属性既不是一个属性,也不是一个特定的存在,因为它既没有隶属 于 一 个 单 一 体,也 没 有 与 其 他 属 性 相 关联。”〔1〕75这是因为在之前否定了“隶属于一个单一体”与“与其他属性相关联”的情况。“只有当它隶属于一个单一体,它才是一个属性,只有当它与其他属性相关联,它才是特定的。”〔1〕75因为知觉否定掉了使物成为物的所有规定,所以它又回到了开始的地方,一个纯粹的感性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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