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究苗族纹饰的雕漆工艺表现手法的理由与意义
在当今多元的世界里,不同文化领域之间相互碰撞、交流与沟通,既扩大了文化视野,也构成了新的文化语境。“艺术的产生必然和其他文化形态发生联系”1,任何艺术文化的发扬与传播都是通过相互交流、相互渗透融合而起到促进作用的,因此我们需要置身于一个开放的学术环境之中,以包容的态度与立场,向更广阔的领域思考。
理论家认为,比较是有效认识事物、确定事物异同关系的方法。以沃尔泽尔(O.Walzel)的《各种艺术的相互阐发》(柏林,1917年)一文为例,他曾把鲁本斯、伦勃朗的绘画和莎士比亚的戏剧进行比较,这是对造型艺术中不同种类艺术的比较研究。电影理论家弗雷里赫曾说:“电影可以说是发生在其他艺术的交叉点上。它同绘画赫雕塑的相近在于视觉形象的直接感染力;同音乐的相近在于通过各种音响而构成的和谐感和节奏感……因此,我把电影看成是综合性的艺术。”
可见,通过比较,弗雷里赫认为电影艺术是一个兼收并蓄的“综合者”,交叉点上的拓展,构成了其蓬勃发展的途径。
基于以上论述,笔者运用比较艺术学的研究途径和方法,从原本的两个文化艺术领域中选取恰当的“交叉点”,经过对比性研究与设计实践,尝试发展演绎出一种独特的新形式。
具体来看,苗族纹饰具有丰富且古老的少数民族文化内涵,它能作为一种符号化视觉信息,具有识别性和时代延续性。而雕漆作为一种中国传统的精良技艺,集中体现了我国历史悠久的髯漆工艺文化传统,是中国传统工艺美术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将具有符合性的苗族装饰纹样用雕漆工艺技法进行表达,从目前国内外研究情况来看,是一项崭新的尝试。既能使苗族纹饰文化和雕漆技艺得到创新发扬,又能为其他艺术文化体系的创新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启发。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比较艺术学的实践基本原则,我们不应对作为民族民间艺术的苗族纹饰文化和作为“燕京八绝”之一的传统雕漆艺术作高低优劣的比较,因为消除不平等的立场,是艺术珍宝之间进行自由交流和沟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