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研究结果与分析
5.1 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体育资源社会共享现状分析
5.1.1 满足学校体育教育的基本情况
5.1.1.1 体育课堂教学使用情况
体育课堂教学是中学课程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学生学习和掌握体育与健康知识、技能,从而达到增进学生健康、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体育素养的核心环节。
据调查结果显示(见图 1):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的体育场馆设施能够满足日常体育教学的需求,其中能够满足需求的占比为 28%,基本能够满足需求的占比为56%,只有少部分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不能满足日常体育教学的需要,其中部分无法满足需求的占比为 12%,无法满足需求的占比为 4%,这与各级政府与部门重视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密不可分,也与苏州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有较大关联。
5.1.1.2 课余体育训练使用情况
中学课余运动训练是运动选材,参加上级组织的比赛,为上级输送体育人才的重要方式。由于各校受传统、绩效工资、学习影响等因素的影响,各校课余训练情况各有差异。
调查结果显示(见图 2):目前,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的体育场馆能够满足本校课余运动训练的需求,其中,能够满足需求的占 48.0%,基本能够满足需求的占40%.但也有少数学校的体育场馆设施无法满足课余运动训练的需求,其中部分无法满足的占 8%,无法满足的占 4%,这主要与部分学校地处苏州古城区、占地较小,无法建设室内体育馆有关。
5.1.1.3 课余体育竞赛使用情况
课余体育竞赛是推动学校体育活动开展、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学校课余运动训练水平的重要方式。中学的课余体育竞赛包括:校内体育竞赛,即校内年级、班级等之间进行的各种小型多样、丰富多彩的,并有广泛群众性基础的竞赛活动,以及全校性的综合性或单项体育竞赛。
据调查结果显示(见图 3):目前,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的体育场馆设施能够满足课余体育竞赛的需求,其中能够满足需求的占 52%,基本能满足需求的占 40%,只有少数学校的体育场馆部分无法满足(4%)和无法满足(4%)课余体育竞赛的需要,这与往往有什么样的资源开展什么样的竞赛有关。
5.1.2 提供社会共享的基本情况
5.1.2.1 基本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苏州市的体育场地资源相对较好,在江苏省内排名第一。其中中小学的体育场地设施占全市约 50%,但学校的体育资源社会共享方面一直不尽如人意,直到 2012 年开始有了较大的改观,2013 年起,由苏州市政府主导的学校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和一些成功的做法,但也面临着共享的困惑。
5.1.2.2 相关人员的态度
态度是人们在自身道德观和价值观基础上对事物的评价和行为倾向。在对学校内部体育相关负责人、教师和群众体育健身者就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实施社会共享所持态度的调查(见表 2)中发现:学校内部相关负责人、教师和群众体育健身者对学校体育场馆设施资源社会共享所持态度截然相反,绝大部分群众体育健身者(84.7%)支持学校体育场馆设施资源社会共享,而学校内部的相关人员对此却只有少数表示支持(体育部门负责人 28%、学校体育教师 32.5.0%)。这主要与群众体育健身者和学校内部相关人员对体育场馆开放后各自的利益有关,群众体育健身者在体育活动场馆匮乏的前提下自然希望学校能够贡献出体育场馆设施供其锻炼使用,而学校则认为,实施体育场馆设施共享后给学校带来产生一系列问题,从而增加自己的压力、工作量,因此,大都不支持开放其体育场馆。
5.1.2.3 共享程度与共享类型
调查结果显示(见图 4):尽管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相关人员对学校体育资源社会共享的态度上不尽人意,大多数人不支持开放学校的体育资源社会共享,但在共享的实践中,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体育场馆设施社会共享的程度还是较高的,向社会按时免费开放的学校(24%)和预约开放的学校(56%)占到了大多数(80%),仅20%的学校不向社会开放其体育场馆。
共享类型主要有以下两种
(1)按时免费共享制(见图 5):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周边群众只要能够出示有效的证件,可以在学校共享的时间内进入校园,共享学校体育资源,不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按时免费共享的学校:苏州市第一中学、苏州市南环中学、苏州市三元中学、苏州市胥江实验中学、苏州市景范中学、苏州市彩香实验中学。
(2)预约共享制:即学校的体育资源日常及节假日期间一般不与社会共享,如附近单位,组织,俱乐部,街道,社区等有意共享学校体育资源,如借用体育场地,聘用体育教师担任裁判组织比赛等,可提前与学校取得联系,学校在满足自身教育教学训练等需求的基础上,将学校体育资源予以共享。预约共享的学校为:江苏省苏州中学、苏州市第十中学、苏州市第四中学、苏州市第六中学、苏州市田家炳高中、苏州市立达中学、苏州市草桥中学、苏州市振华中学、苏州市第一初级中学、苏州市第十二中学、苏州市第二十四中学、苏州市第二十六中学、苏州市第三十中学、苏州市觅渡中学。
不开放的学校为:苏州市田家炳初中、苏州市第十六中学、苏州市平江中学、苏州市第三中学、苏州市第五中学。造成这种矛盾现象的原因在后续的调查中进行作进一步分析。
5.1.2.4 共享时间
调查结果显示(图 5、6):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 20 所体育场馆设施对外开放体育资源社会共享的学校中,在正常的教学时段没有一所学校对社会开放,在周一至周五的早晨(30.0%)和晚上(70.0%)的非教学时间内大多数的学校向社会共享其体育场馆设施,开放的时段大都在双休日(100.0%)、节假日(100.0%)和寒暑假(80.0%)。另外,据苏州市教育局公布的按时免费开放时段为:每天 6:00-7:00,是工作日期间学校体育资源社会共享的时段,此外,周六、周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学校体育资源社会共享的时间为全天(早上 6 点至晚上 6 点)。
5.1.2.5 共享种类
调查结果显示(表 3、表 4),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开放学校的室外场馆部分均实行免费开放,体现了学校体育场馆作为公共体育资源的社会性、公益性的属性。室内场馆部分因维修、保养、管理费用较高,均实行收费。
5.1.2.6 共享对象
调查结果显示(图 7):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中开放的 20 所学校的体育场馆设施对本校教职工、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或团体全部开放,对本校学生开放的为 14所,对社会个人开放所占比重更少(40%),这使得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的体育场馆开放的社会公益性又大打折扣。由此所见,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虽然有 20 所学校向社会开放其体育场馆设施,但由于开放的对象受众少,不能够真正意义的缓解群众体育健身者缺乏体育活动场所的困惑。在此,就可以对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相关人员就学校的体育场馆设施社会共享普遍不支持,但实际又存在较高开放程度的矛盾现象作出相关解释了。这是因为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大部分开放的学校迫于上级部门、舆论和群众的压力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设施,但是其开放对象是比较容易管理又能易产生较多经济收益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或团体,而把真正需要的处于弱势地位的广大群众体育健身者和学校学生拒之门外。所以,这种对开放对象进行相关限制的开放,其实称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开放。
5.1.2.7 管理模式
学校体育组或相关部门管理,学校和社会专业公司共同管理,学校和所在辖区的街道共同管理,体育社团管理(体育俱乐部)四中管理方式是目前学校体育资源社会共享的管理模式。
调查结果显示(见图 8:目前我市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体育场馆实施社会共享的管理模式绝大部分采用的是学校体育组或相关部门自我管理的模式(95.0%),即由学校的专门的部门管理,从而实现对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社会共享的管理工作,这种管理模式是粗放式的,通常是没有成文的管理规章制度。图 9、10 显示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体育资源社会共享自主管理的相关情况。
目前,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中有一所与苏州市体育局联合办学,体教结合,学校的乒乓馆平时由苏州市体育局、少体校教学训练使用,其余时间学校及周边群众共享,由学校和乒乓球队(体育俱乐部)共同管理。与社会中介组织合作管理模式、学校与街道社区对体育场馆进行联合管理的模式,目前在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中还未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