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 调研问卷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是就业整体形势严峻。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选择自主择业时,对自己的未来大都充满了希望,但遭受几次挫折后,面对严峻的就业环境,部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产生了焦虑、自卑和失落等消极心理。调查中,在选择“对就业形势有何看法”时,仅有 14.3%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持乐观的态度,有 70%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认为当前“就业形势严峻,要找一个适合自己的工作很难”.从未就业人员原因看,表示无合适工作岗位的人占到了 63%.这一数据说明,当前社会提供的岗位,因竞争力较大,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很难谋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二是自身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据统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大多为大专以下学历,第一学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仅占到 20%左右,更为重要的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部队从事的工作岗位距地方工作岗位相差较大,缺乏地方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和技能。市场提供的岗位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需求不符,招聘单位大多需要一线办事人员,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又大多希望从事管理岗位。从对从事医疗、教育、计算机和通信等军地通用技术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就业情况也能看出,这部分人的就业率达到 95%以上。
三是就业分布情况不均。调查结果显示,选择安置在市区或经济发达县(区)的就业率较高,而选择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县(区)安置的,就业创业率就相对较低。具有一定技术特长的专业技术干部比行政干部就业率较高且稳定,特别是在空军空管、气象等岗位上的军转干部,基本实现了百分之百就业。原部队在城市的比在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就业情况好一些,受地理环境、人脉因素等影响,城市干部就业创业相对容易,而驻农村、边远艰苦地区的部队,由于信息相对闭塞、观念相对落后,就业相对比较困难。
四是自主创业规模弱小。从创业分布图不难看出,年利税在 10 万元以下的占到近70%,他们大多以小餐馆、小商店、摆摊设点等形式的个体经营为主,而真正的大中型企业较少。具有一定规模的较大型企业,由于信息渠道不够畅通,缺乏有效沟通交流,很难实现联合创业,错失了进一步扩大规模的机会。
3.3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享有的待遇与政府服务。
2001 年以来,河北省共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5500 余人,位居全国第 9.分布在全省 11 个设区市的 132 个县(市),各种原因死亡 26 人,被事业单位录用 4 人,目前共有 5470 人,其中营职 2215 人,团职 2964 人,师职 291 人。12 年来,河北省政府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做了大量管理服务工作,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3.3.1 政府提供的各项社会保障待遇。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按照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每年从中央财政中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准确、安全、及时、足额发放退役金 3.5 亿多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按照安置地现役军人月工资标准的 80%为基数,军龄满 20 年的,每增加一年多一个百分点;立功受奖的、在艰苦边远地区和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根据条件标准增加月退役金基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生活费的变动而调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冬季取暖费、医疗保险等地方待遇按照当地公务员标准执行,河北省每年从地方财政中支出约 3500 多万元;及时协助做好大病、急病的异地报销等项工作。2009 年,研究下发《关于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纳入公务员健康体检的函》(冀人社〔2009〕51 号),在全国率先解决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度健康体检问题;2011 年,研究制定《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个人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通知》(冀人社字〔2011〕262 号),在全国明确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停止缴纳医保的问题,有效保障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个人权益。
但目前,因河北省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根据有关部门解释,住房公积金只有在职人员才能享受,所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暂时没有住房补贴,不能享受这一政策待遇。
3.3.2 政府提供的教育培训服务。
按照国转联[2008]5 号文件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河北省研究出台了《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性化培训有关事宜的通知》(冀转办[2010]03 号),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性化培训的原则、内容、形式及经费管理做了明确规定。自 2010 年,按照“分片划块、就近办班”的原则,开始举办适应性和个性化培训班(之前每年举办适应性培训)。近两年省军转管理部门不断探索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在大中专院校、大型民营企业、社会培训机构建立了培训基地,先后举办了军转干部创业论坛以及职业经理人、理财规划、人力资源管理等培训。为提升培训效果,2011 年以来,省军转部门先后研究制定《关于创建河北省退役军官就业创业实训基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转办〔2011〕59 号)和《关于组织开展河北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实训工作的意见》(冀转办〔2011〕53 号)。随后,经过实地考察,在河北省建立起 10 家省级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依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办的企业为基地的就业创业实训工作,大大促进了河北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工作,也逐步构建起河北省特有的培训、实训、就业一体化的教育培训体系。
3.3.3 政府提供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一是创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科技创业基地,引导他们走科技创业之路。二是帮助创办经济实体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建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信息发布机制、供需见面机制、与大型企业联络机制、与省中小企业局、省工商联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等。四是建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基地。2013年以来,针对部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龄偏大,不再适合市场选择就业。经过与相关企业协商,在河北省建立起104家就业基地,对有就业愿望的年龄偏大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优先吸纳就业,较好地解决这部分人的就业问题。通过这些措施和手段,大大提高了河北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就业创业率,一些地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率达到了95%,甚至100%.目前,河北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率一直保持在85%以上(高于全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平均就业创业率78%),其中创业人数占20%,每年为国家创利税10亿元以上,并为社会直接解决了就业岗位3万余个,带动就业数万人。
3.3.4 其他经常性管理及服务。
(1)根据中发〔2001〕3号、国转联〔2001〕8号这两个文件的要求,河北省制定了《河北省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冀转联[2002]4号)。10年来,省自主择业军转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规范了转业干部的档案审核、退役金的发放确认、调整、预决算、审核和监督。各项社会保障待遇结合人省实际也都一一落实到位。
(2)各市自主择业军转管理部门承担着具体工作的实施,对每个转业干部的基本情况,包括个人信息、就业创业状况、求职意向、生活及身体状况都进行系统的信息登记和追踪管理。
(3)按照规定,社区、街道、乡镇承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但事实上,由于社区、街道、乡镇主要的工作职能和工作重点在于扶持弱势群体和社会稳定上,有时更象“灭火器”,哪里有困难就去哪里,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存在盲区。而且,许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回到社区后,组织活动空白,党费无人收取等问题,甚至有少部分人组织关系一直在自己手里,大多数人员没有享受到政策规定的相关政治待遇,这是最不稳定的因素。
(4)考虑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大多居住都很分散,平均年龄在45岁左右,就业情况程度不同。根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分布状况,以及年龄逐年增长,人数逐年增加和身体状况等因素,省级军转管理部门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年度签到制度、节日慰问制度、重病看望制度、困难帮扶制度、情况报告制度、技能培训制度和就业洽谈等八项制度。
时刻关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结合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特点,不断探索创新管理服务运行机制。为解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口袋”党员的问题,增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组织归属感,2011年,经当地组织部门的同意,在工信局党组指导下,张家口市先后成立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桥西区党委和桥东区党总支,定期组织党日活动,这一“依托组织、自我管理”的基层党员管理模式,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中央创先争优活动办的关注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