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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里区农村基层组织廉政的现状调查(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1-25 共6010字

  2.1.3 “8+8”规程力促村民参与村级管理积极性提升。

  2006 年,湾里区积极在村级组织民主管理上想办法、出实招,在借鉴外地先进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湾里区的实际,创造性探索出一条民主治村新办法即村级民主管理“8+8”规程,当年年底,湾里区在太平镇的太平村、招贤镇的南堡村、罗亭镇的红源村等 5 个行政村开始先行试点“8+8”规程,在操作运行一段时间以后,发现村级民主管理都上了一个新台阶,不管是村干部,还是老百姓,都比较满意,成效比较好。于是,2007 年 9 月湾里区对运行操作近 10 个月的“8+8”规程进行仔细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在这个基础上,将“8+8”规程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全面铺开实施,把 35 个行政村的 200 余名村干部全部纳入民主管理体系。所谓“8+8”规程,就是遵照“村干部由村民自己选择、村里决策由村民自己决定、村里事务由村民自己管理”的原则,把村民参与村治的途径进一步拓宽,确实做到让村民民主治村,从而让村民在决策、知情、监督等方面的权利得到真正的落实,具体来说,就是实行民主选举、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工程招投标管理、村务决策、干部述评、民主管理监督、干部工作责任追究等 8 项制度和与其相配套、相统一的 8 组运行流程。在运行流程中,通过以图表展示的方式,把 8 组民主制度运行的步骤和程序加以明确,对民主制度各个环节落实的职责加以明晰,对民主制度的具体操作时限加以确定,通过流程图表,一方面可以以此促进民主选举等村级各项制度得以进一步落实,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村民一目了然清楚村级民主各项事务,更好地参与管理民主治村。村级民主管理“8+8”规程的在湾里区的全面推行,使得湾里区广大村民参与村级民主管理积极性提高了,许多村里的沉积多年的矛盾和问题迎刃而解了,村干部和村民的关系更加密切了,农村基层社会更和谐了。

  2.1.4 村级“三资”监管力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农村工作的焦点问题和热点问题,如运行、监管不到位,则会成为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易发多发的重灾区,严重影响农村基层的和谐稳定发展。为了在根子上、源头上尽可能铲除农村基层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湾里区成立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财务收入管理制度,与此同时,制订出台了集体资产登记、清查、经营、评估制度,财务预决算、财务公开、债权债务管理、开支审批制度,集体资源对外竞价、民主协商、招标投标等制度,在全区 35 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对 35 个行政村的资产核资工作进行了认真排查,确保了村级资产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实行村财民理镇代管模式,各镇成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设立统一的村级财务专户,对村级财务实行代管,将所有村级经济管理事项,按照统一财务制度、统一收支审核、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财务公示、统一票据管理、统一归档保存的要求,从体制上彻底打破原来各自为政的松散式管理,杜绝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有效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强化了农村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全面实行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落实了工作有场所、运转有经费、人员有保障的要求。同时,对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通过采取积极有效举措,湾里区的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帐目得以进一步清晰,村级收支行为得以逐步规范,不合理支出减少,开源节流渠道拓宽,增加了农民收入,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可用财力增加,办实事能力增强。同时,湾里区以“三资”管理为契机,大力实施了扶贫开发、旅游联动、一村一品等五大工程,截止 2013 年底,湾里区已经建立了村级经济合作社 18 个,形成了农家乐接待、花卉苗木种植等一批特色产业,年产值突破 6500 万元。

  2.1.5 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得以严肃查处。

  2010 年 9 月,湾里区积极策应江西省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整合基层力量、科学设置机构、强化监督职能”的原则,维持了 6 个镇(街道)纪(工)委设置不变,保留了区政法机关和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机构,撤销了16 个原有的区直各单位设立的纪检组织,挂牌成立了 4 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根据要求,纪工委监察分局是区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隶属于区纪委监察局,接受区纪委监察局的领导,其业务工作、干部管理、后勤保障和党组织关系由区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代表区纪委、监察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区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规定,纪工委监察分局为正科级机构,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核定机关行政编制 4 个,设纪工委书记一名,副书记两名,其中一名副书记兼任监察分局局长。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后,湾里区立即通过个人申请报名、全体区委委员投票、组织考察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选拔了 4 名纪检业务经验丰富的科级领导干部担任纪工委书记一职,选拔了 4 名综合素质高并具有纪检、审计工作经验的干部担任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还通过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从区内选调了 4 名优秀的事业编制普通干部充实到纪工委监察分局,这样形成了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有 1 名纪工委书记、1 名纪工委副书记兼监察分局局长、1 名普通干部的格局。为更好行使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湾里区把区委序列、群团序列、区直单位、公检法司、驻区部门分成 4 份,分由 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联系监督。同时,根据全区有 4 个镇的现状,采取了 1 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归口联系 1 个镇开展监督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组建纪工委监察分局后,湾里区认真探索案件查办机制,专门出台了《湾里区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暂行办法》,积极选派纪检干部外出培训、到上级纪委跟班学习、参与上级案件查办和邀请有关办案专家行手授课等方式,增强纪检干部办案能力,这样在体制机制上解决了以往乡镇纪检机关办案能力较弱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湾里区对全区农村基层易发的违纪违法现象进行研判,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对农村基层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不手软,对腐败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一是对破坏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类案件进行严厉查处。严肃查处违反强农惠农补贴、补偿等强农惠农政策问题,认真查处转移支付、扶贫开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扶持等支农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对义务教育、优抚救助、合作医疗等政策落实中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查处,保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执行落实到位。二是对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严厉查处。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村村通工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等项目的监督,对项目资金运行和质量安全进行定期执法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立即展开调查处理。三是对农民建房过程中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严厉查处。严肃查处在办证中索拿卡要、违规批地等违法违纪问题。四是对村级集体资产处置中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严厉查处。深入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清理工作,坚决查处农村“三资”管理中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维护农村经济管理秩序。五是对农村基层干部乱权、滥权类案件进行严厉查处。严肃查处乱用滥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破坏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违纪违法案件。此外,抓住对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机会,对村级干部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贪污侵占行为的现象进行挖掘,努力寻找案源线索。总而言之,通过对这些典型案件的查处,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力量,为湾里区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农村基层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自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以来,湾里区在案件查办上始终保持了高压态势,每年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在 10 件以上。特别是 2013 年,湾里区纪委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卫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收缴违规使用资金 80 余万元。2014 年 5 月,湾里区对招贤镇卫东村 5 名村干部集体侵占私分有关项目资金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4 年 8 月,湾里区纪委对招贤镇港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两人采取“双规”措施,目前已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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