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 有些农村基层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
有些上级组织在考察使用农村基层干部轻品性修养、重工作能力,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也是走过场。有的农村基层组织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动应付,甚至错误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太紧会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因而把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二者割裂起来、对立起来,片面发展经济,而把党风廉政建设撂在一边。有的农村基层组织存在“抓大放小”的思想误区,以为要案、大案必须严肃处理,因为它祸国殃民,对党和国家的形象会造成严重的损坏,而腐败程度不大、危害较小的各种“害虫”可以缓一缓,放一放,在这种错误思想误导下,一些村干部的廉政问题不被重视,导致一些素质较差、动机不纯的村干部胆大妄为,先小占小贪,最后发展到大贪大占,大肆侵吞村集体财产,近年来各地出现的“小官巨腐”也是屡见不鲜。
3.2 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和追责不到位。
当前,不少农村基层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不是很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虽然制订了、出台了,但是“挂在墙上、搁在柜里、讲在口上”,不去抓落实,即使去抓落实也是做做样子,做给上级看、做给领导看,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缺少规范的考核和检查,往往是就考核而考核①,就检查而检查,致使考核和检查难以达到预期成效。同时,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力度不大、追责效果不理想的现象也是比比皆是。
3.3 对廉政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
有些农村基层组织认为廉政教育是务虚的,是没有多大用处的,与其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还不如把这些精力、财力、物力放到其他工作中去,因此对落实廉政教育工作比较懈怠,只求形式主义、表面文章,可以应付上级的检查就可以了,不求实际效果,导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滞后。
3.4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制约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在制定、设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方面,有的干部没有认真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而是“想当然”、“闭门造车”,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甚至违背中央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决定,变相制定执行符合地方“实际”的办法和规定,导致中央相关政策精神难以落实到位。有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是前些年制订出台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发展,逐渐难以适应时代要求,在农村基层也难以贯彻执行,制约作用也难以发挥。有的农村基层虽然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建立健全了不少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得到较好的落实执行。
3.5 有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素质低下、作风粗暴。
农村人口素质相对来说就不高,加之近年来由于农村大量青壮年外出经商务工,留在农村的基本上都是“993861”,即老人、妇女、儿童,制约了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择和培养①,村级换届选举出来的村干部几乎都是老面孔,年青的、有活力的、文化素质高、优秀的人难以进入村两委班子,而年纪大的村干部除了经验比较丰富外,思想相对保守落后、不活跃,胆识缺乏,文化程度低,综合素质不高,甚至还有相当部分的人是通过宗族势力和贿选方式进入村“两委”班子的,以上种种因素,导致一些村干部的宗旨意识淡漠,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不依章理事,不按法律法规办事,搞一言堂,不民主决策,独断专行,和百姓群众争利,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3.6 对村干部的监督不到位。
首先,有些纪检监察机关在思想上认为村干部手中权力不大,对其监督没有很大必要,所以在工作中也很少对村干部实施有效监督。其次,党内监督不够有力,村“一把手”集人权、事权、财权于一身,权力比较集中,班子其他成员和党员怕伤和气、怕打击报复,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在民主生活会上也不愿批评别人。再次,群众民主监督比较乏力,不少村民参与监督意识不强,缺乏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认为对村干部的监督只是政府部门的事情,和自己无关,为此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了解、不过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