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合肥市建设智慧城市的对策研究
智慧城市建设如同雨后春舆般在我国如火如荼展开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楚地看到,智慧城市内涵深刻,外延广泛,具有动态性、层次性和多维性特点,智慧城市建设时人类城市发展中从未有过的复杂而巨大的系统工程。
当前合肥市智慧城市城市建设不仅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远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而且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4.1打造智慧城市建设体系的认知结构
第一、建造智慧城市建设体系的认知结构,主要包括如下几点:
(1)、思想理念。思想理念是否正确、是否到位时智慧城市的首要保障,其意思是国家和地方要充分认识到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智慧城市建设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路径和未来科学发展的重要目标,将智慧城市建设与国家工业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发展战略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把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上升为地方党委、政府的意志,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一项重要战略来推进实施。
(2)、理论研究。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新兴事物,其内涵、特征、要求、框架、实质和愿景都都需要专门的研究机构和研究人才做深入的研究,智慧城市建设的规划方案和行动计划也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做好前期的调查分析,以便为党委、政府制定有关建设智慧城市的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智慧城市建设,还必须建立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建立智慧城市建设相关研究咨询机构信息库和智慧城市专家数据库。比如,需要有包括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相关人员的智慧城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智慧城市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指导,从宏观上把握智慧城市建设的方向,以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再如,需要有智慧城市规划标准方面的研究院,履行智慧城市发展战略与规划,标准与法规的研究和决策咨询等职责等。
(3)、舆论导向。智慧城市建设不仅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关注,还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扩大宣传、引导舆论,为智慧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也是智慧城市建设认知保障的重要一环。比如,需要制定宣传计划,利用传统的广播媒体或者先进的互联网媒体,在全社会广泛幵展智慧城市建设相关知识的普及工作,提高政府、企业、市民对智慧城市建设的认同度、参与度和协同度。再如,需要抓好各级领导和机关干部的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升智慧城市建设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又如,举办各类专业论坛、专业会展等活动,引导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和广大市民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形成全社会支持智慧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4)、人文环境。建设智慧城市,既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的工程,也是一件公益性、普惠性的实事,需要汇聚各方力量、合理共同推进,这就离不幵人文环境的构建。也就是说,智慧城市建设不仅要体现在物的智能化,更要体现为人的智慧、文化的穿透力。比如,要带动全体市民提升信息化一是和能力,逐步建立多元开放的人文环境,鼓励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夯实智慧城市建设的人文基础。
第二、深化顶层设计规划智慧城市建设属于超大型信息系统工程,没有进行完善的顶层设计规划是做不好智慧城市建设的。
智慧城市顶层规划是智慧城市信息系统工程长远发展的规划。智慧城市顶层规划是将建设目的、实施目标、知识体系、建设体系、实施计划、组织结构、技术应用、实现成果等所需的信息要素成为“顶层规划方案”,是智慧城市纲领性和路线性的建设宗旨、目标和实施战略。
智慧城市顶层规划是智慧城市系统工程实施生命周期中的第一个阶段,智慧城市超大型信息系统开发的第一步,其规划编制质量直接影响智慧城市建设的成败。正是由于智慧城市信息系统工程耗资巨大、技术复杂、系统幵发和建设周期长,就需要一个从顶层的规划,以智慧城市知识体系研究和智慧城市建设体系规划为智慧城市顶层规划的核心内容,以城市级的信息互联互通及数据共享作为整个智慧城市系统平台分析的切入点和根本规划的对象,从战略上把握智慧城市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目标和功能框架。
首先要回答智慧城市发展愿景和总体目标,同时也要结合城市发展现状看是否具备条件,避免“跟风式”建设。其实是想好做什么,找在目标明确的基础上,找出适合本市城市发展的智慧点。再次要想好如何做,很多项目需要政府和企业配合,以及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作。所以,不仅要在资源上、经费上、时间上给予充分考虑,而且在观念上要高度重视,实施“一把手”工程,做出全方位的顶层规划。
4. 2完善智慧城市建设的组织体系
加强领导,统一指挥。智慧城市涉及面广,推进和监督难度大,要树立大科学、大工程的理念,统一组织、统一协调、整体推进、科学引导。组织领导保障的主要内容有:从国家层面上来说,明确或建立一个智慧城市建设牵头指导部门,并建立一个由国家工信部、科技部、广电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三大电信运营商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推进和沟通协调机制;从地方层面上来说,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解决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智慧城市的指导协调工作,协调解决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智慧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加强与个别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涉及智慧城市建设的有关事项。同时,有关区域和部门要推行首席信息官制度,提高智慧城市建设的领导和执行能力。市级有关部门要把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泪如重要议程,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党委、政府根据市统一部署,结合当时实际,明确牵头单位,健全工作机构,确定发展目标,明确工作重点,落实政策措施。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有人决策、有人协调、有人落实、有人督查”的良好局面。
4. 3强化智慧城市建设的技术管理体系
(1)、要加强核心技术研发,要坚持市场先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自主创新、产业链集群发展为主线,积极推进新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推1端技术、前沿技术、核心技术领域实现突破,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关键技术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
(2)、积极引进国内外的先进技术经验。要在国内深化扩大智慧城市建设合作交流,积极引进国内外龙头企业、知名机构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和智慧产业发展。要鼓励国家电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华为、IBM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建设试点项目,作为合作主体参与智慧城市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推进相关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商务模式创新、运营服务、人才培训基地等的“落地”.
(3)、要建立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在一幵始的时候要积极参与物联网和城市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定,尤其是设计国家权益和安全的物品编码及解析体系等关键资源标准、物联网架构标准和大规模应用急需的网管、M2M模组与平台标准,以更好更快地推进智慧城市的发展。
(4)、要坚实安徽省“数字城市”的基础,收集整理好城市运营中的所有相关数据。因为“数字城市”是“智慧城市”的基础,“智慧城市”是在城市的管理者已经拥有海量数据的基础上,通过智能识别和分析找出那些能够促进城市发展,辅助科学决策的数据。并在收集整理的过程中,开始有效地规划城市的相关资源,以帮助城市可持续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