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税务系统目前存在的廉政风险和其廉政风险点的查找
(一)税务系统目前存在的廉政风险
1.思想道德风险
税务系统的思想道德风险主要是指税务人员在政治素质、党性修养、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思想道德风险存在于个人的意识当中,体现在日常的行为里,它是一种主观风险。同其他很多行业一样,税务系统权力运行中的也有个别工作人员思想落后,素质不高,有的还存在严重的个人利益至上的思想。并因此老爷作风严重,工作懈怠,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拖拖拉拉,有的税务人员还会借执法机会,甚至自己寻找不合理的所谓执法机会故意为难甚至习难纳税人。有的即使做了工作,也主动或采取各种方式暗示纳税人“要好处,求回报”.也有的税务人员爱慕虚荣,贪图享乐,哥们义气等经不起各种诱惑,因此造成了纳税人被动或主动的贿赂税务人员,从而形成税务工作中的一类廉政风险。
2.业务流程风险
目前,可以说税务系统已经拥有一套相对完善的业务工作流程和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尤其是2013年税务系统金税三期上线以来,税务系统的业务工作流程又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优化和完备。但不可否认,一人多岗,执法操作系统口令混用,身兼数职等现象仍存在明显。
一方面,一个人既是裁判官又是运动员而且还是监督员的现象仍然存在,这势必会造成权力过于集中,责任模糊,既不利于事后责任的划分,更会给一些缺乏廉洁自律意识的人提供了违法腐败等的可乘之机。另一方面,税务系统的工作环节众多,如果环节之间职责划分不清,业务流程衔接不紧密,运行不顺畅,也会容易造成税务执法人员日常工作的廉政风险。
3.制度机制风险
税务系统的制度机制风险是指由于税务部门的一些制度不完善,覆盖不明确,制度中的工作细节考虑不完善,缺乏相关的制约、制衡机制等而造成一种风险类型。制度机制风险指的是税务系统多种制度机制都有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是税收执法制度机制,不合理或不健全都会造成执法的随意性,从而产生一定的廉政风险。
4.岗位职责风险
税务系统的岗位职责风险是由于税务系统行业的特殊性以及税务工作某些具体岗位的特殊性加之思想道德、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多方面作用而产生的廉政风险。税务系统的岗位风险在税收征管方面主要集中在证件的办理、变更,税收减免、税款的核定、纳税评估、出口退税、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鉴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以及税务稽查等方面;在行政管理方面主要集中在人事任免、岗位调动、物资釆购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如果税务人员在税收执法中思想道德不合格、工作流程有漏洞,相关制度不健全,或者外部环境作用就容易在这类岗位中出现廉政风险,产生不廉政行为。
5.外部环境风险
税务部门的外部环境风险是由于外部作用而产生的廉政风险。众所周知,税务部门不是关起门来的部门,与不同的部门和纳税人打交道的机会相当多。税务部门的外部环境风险一部分首先来自于其他相关部门。一方面来自于地方政府部门,尽管国税部门是中央垂直管理,但行业的特殊性使得有些情况下出现执法阻力。诸如地方部门为了招商引资,地方保护或出去地方稳定考虑,要么出台一些违反税法规定的所谓优惠政策,要么对税收执法强加干预,打招呼,下达行政命令,导致税务部门不能很好的应收尽收,有的税务部门就处于某些面子问题或者小恩小惠或者互惠互利的所谓原因,该检查的案例中途搁置,该加收的滞纳金没有加收,该处的罚金的没有处罚到位,该移送相关部门的案件没有进行移送,导致税务人员执法工作做不到位,从而出现针对税务部门以及相关的执法人员的廉政风险。另外一方面,一些税务代理部门和纳税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通过交朋友,拉关系,拉拢腐化税务人员,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也大大增强了税务人员的廉政风险。
(二)税务系统廉政风险点的查找
税务系统是一个税收执法权与行政管理权并存的部门,因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类型和特征不同,其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也不同。廉政风险点的查找就要按照不同的岗位类型、岗位职责,把风险排查细化到税收业务流程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以及每一个环节,并按照一定的要求,固定的程序和步骤,通过上级指导,个人自查,人员互查等方式,对系统内部存在的主要涵盖思想道德、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以及外部环境等方面的廉政风险进行综合考量,确定可能出现廉政问题的具体点,并加以区别防范。这里以山东省泰安市国税局为例,2013年,该局进行了全员廉政风险排查,通过定岗、定员、定责,梳理出科室工作岗位149个,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68项,共计查找出廉政风险点537个,并制定相关防范措施572条。这些不仅为后期的确定岗位职责、工作权限、目标要求奠定了基础,也为更好的防范相关岗位的廉政风险奠定了基础。
目前税务系统的税收执法权大致分为税收管理权、税款征收权和税务检查权等三类主要权力。其中,税收管理权是一种基础性的税收执法权,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税收资格认定、出口退税、纳税评估等;税款征收权是在税款征纳过程中的税收执法权,具体是指征收税款或将纳税人的应纳税款依法组织征收入库的权力,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税额核定、税款征收、税收减免退缓及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审批、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等;税务检查权是在针对纳税人的税收执法权,它具体是指税务检查中依法对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人履行扣缴、纳税义务情况所进行检查、稽核和处理的权力。
税务系统行政管理类的主要权力主要是针对系统内部的经费管理、固定资产、采购管理,人事管理的权力。
上述这些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点的主要环节及其表现形式具体为:
1.税收执法类旳主要廉政风险点
(1)税务登记环节。税务登记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具体又可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在纳税人的停歇业、非正常户认定的环节。具体表现为纳税人依靠税务人员的相关执法权力,进行加的停歇业或非正常户认定,名为停歇业或走逃,进行明关暗运行的继续营业,致使纳税人透漏税款,国家税款流失,税务人员发生不廉政行为。另一方面表现在税务注销环节,注销环节也易发生名义注销实则继续经营,也可出现对纳税人应该收缴的证件不收缴,应完成的检查不完成,应追缴的税款不追缴,从而也造成税款流失和形成税务人员的不廉政行为的风险点。
(2)税额核定环节。一是在个体工商户的定税过程中。目前我国执行个体工商户两万元的纳税起征点。在实际工作中个体工商户的相应税务管理人员对于纳税人的定税额度具有一定的裁量权,有可能出现人情税、关系税的问题。二是在企业所得税定税环节,由于税收执法权在税务人员手中具有可操作性,有人为将不符合税款核定征收条件的纳税人按照核定征收管理的可能。上述问题都会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国家税款流失和形成税务执法人员的廉政风险点。
(3)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环节。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环节一直是税务人员失职、渎职以及税收廉政问题的多发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把不符合资格的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另一方面,对一般纳税人的管理不细致,不严格,对一般纳税人的抵扣税款等情况不及时检查。在这种情形下也极易出现税务执法人员的不廉政行为,成为税务人员的廉政风险点。
(4)发票管理环节。具体表现为一是对一些经营情况不错的纳税人使用发票量少的情况不管不问;二是纳税人开具的发票金额与实际填报应纳税额不符;三是纳税人开具发票不规范;四是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对纳税人使用的发票应收缴而未收缴的,或者出售、倒卖发票;四是对纳税人抵扣不合理的税款不查不问等。以上也都容易形成成税务人员的廉政风险点。
(5)减免税、退税等的审核、审批环节。具体表现为一是利用税收政策打政策擦边球;二是执行审核、审批时变相执行税收政策;三是对于需退税数额巨大的企业拖延不办,影响纳税人的资金流转。以上环节也容易成为税务人员发生不廉政行为的风险高危点。
(6)税务行政处罚环节。具体表现为税务人员重情轻法或者重利轻法,不依据违法行为的轻重,而是利用税法中处罚的上下限随意自由裁量,从而在此期间出现不廉政行为,形成税务人员的廉政风险点。
2.行政管理类廉政风险点
(1)经费预算管理环节。具体表现为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支出范围,虚报经费、虚列支出转移经费等。
(2)固定资产管理、物资釆购环节。具体表现为违反采购规定公物私用,釆购物品不按照采购流程,采购物品价格随意等问题。
(3)人事管理环节。主要表现在系统内部干部管理混乱,人事任免不符合规定,提供教育机会、提升机会不公平公正公开,人员调动随意等。
(4)纪检监察环节。主要表现为对容易出现对对举报的案件不按规定执行,对发现的问题瞒而不报或避重就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