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养老服务理念
我国源远流长的历史传统文化中,关于养老理念的"孝"文化是"三纲"之一,占据伦理道德的最主要地位,所谓"百善孝为先",从小我们就知道,《诗经》吟"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孝经》说"夫孝,德之本也",即说明养老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受重视程度。殷商时期,代际伦理关系[24]就已经出现了,直到今天,我们每个中国人的观念里都认为家人需要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尊老、爱老、敬老是我国上千年的优秀文化传统,是中华民族特有凝聚力的传承,是民风家风保持和睦团结、友爱互助以及社会维持安定、繁荣、和谐的基石,是我们永远不能丢弃"法宝".进入现代社会,新型家庭结构和人口老龄化形势势必对我国传统"孝道"文化为基础的居家养老模式形成挑战,推动养老服务模式发生变革。《礼记》有云:"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思慈爱忘劳,可谓用力矣。尊仁安义,可谓用劳矣。博施备物,可谓不匮矣。"既指出了人本身在养老服务中的行为准则,更加诠释了"博施备物"才是全社会养老服务能够做好的根基所在,用今天的观念来看,所谓"博施"就是政府积极倡导养老服务理念,营造健康有序的养老服务氛围,呼吁全社会对养老服务倾情投入自己的力量。所谓"备物"就是政府拓展养老服务经济来源,优化养老服务社会资源配置,以达到夯实养老服务物质基础的目的。在今后的养老服务模式中,政府和社会机构的参与力度会逐渐成为搞好养老服务的关键,而养老服务社会化也成为顺应社会发展的趋势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