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辽宁省城镇养老保险现状分析
3.1 辽宁省省情简介
辽宁省,简称“辽”,省会沈阳,辖 14 个地级市,其中副省级城镇 2 个(沈阳、大连),位于中国东北地区南部,南临黄海、渤海,东与朝鲜一江之隔,与日本、韩国隔海相望,是东北地区唯一的既沿海又沿边的省份,是东北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门户。辽宁是中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是全国工业门类较为齐全的省份之一,也是中国最早开放的省份之一。
2013 年辽宁省工业增加值为 12510.3 亿元,比 2012 年增长 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 9.6%。其中,轻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了 10.7%,重工业增加值增长了 9.4%。2013 年辽宁生产总值达 27077.7 亿元,比 2012 年增长 8.7%。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2321.6 亿元,增长 4.8%;第二产业增加值 14269.5 亿元,增长 8.9%;第三产业增加值 10486.6 亿元,增长 9.2%。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 8.7∶53.2∶38.1 变为 8.6∶52.7∶38.7,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61686 元,比 2012 年增长 8.6%。
3.2 辽宁省城镇老龄人口现状及发展预测
辽宁省是中国重要的工业型省份之一,2013 年总人口数为 4283 万人,其中男性为 2149.1 万人,女性为 2133.9 万人,男女比例为 100.71:100。2013 年人口出生率为千分之 7.9,人口死亡率为千分之 7.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千分之 0.1。
从人口年龄结构分布来看,辽宁省老龄人口数在 2013 年已达 793 万人,其中 65 岁以上老年人口有 580 万左右,占全省人口 13.5%。其中,沈阳 60 岁以上人口数为 128.7 万人,占本市人口比重的 17.4%;大连 60 岁以上人口数为 110.9万人,占本市总人口的 17.8%;锦州、阜新和葫芦岛 60 岁以上人口数分别为 58.1万人、31.3 万人和 44.3 万人,分别占各自总人口的 18.8%、16.3%和 15.7%。辽宁主要大型城镇与小型城镇 60 岁以上人口占比都接近 20%的水平,其中沈阳和大连 60 岁以上人口无论在总量还是在占比上都高于其他三市,但从五市整体来看人口老龄化情况相对比较明显。数据列示如表 3-1。【1】
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将会影响到参与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人口数量,当人口出生率高,相应的死亡率却比较低,产生了相对较高的自然增长率。
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年人口将不断增加,带来了较为严重的养老负担。从这三个指标来分析样本地区具有一定的帮助作用,为后文的详细分析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从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方面来分析,2013 年辽宁省人口出生率为 7.4%,同期人口死亡率为 7.1%,带来人口自然增长率为正的 0.3%。沈阳和大连的人口出生率为 7.7%,而人口死亡率上沈阳是 7.9%,大连是 5.5%,明显低于全省人口死亡率,导致大连人口自然增长率高达 2.2%,而沈阳人口自然增长率却为负 0.2%。锦州、阜新和葫芦岛三市,人口出生率方面葫芦岛要高一些,而人口死亡率方面锦州最低为 5.6%,人口自然增长率方面阜新为负的 1.9%。从人口变化情况看,大连市未来人口累积的程度要高于其他城镇,且人口自然增长率远高于辽宁省全省。【2】
据国家相关结构预测,2015 年辽宁省 60 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 890 万,到 2050 年,60 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 1000 万左右。辽宁省人口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养老金支付压力较大,社会成本的逐年攀升,养老资金支付能力在可预见的未来将受到较大挑战。
3.3 辽宁省城镇养老保险改革发展历程
辽宁省是我国工业化的大省之一,养老保险方面突显的问题较多,下岗职工数量较为庞大,老年人口基数大,人口老龄化较快,使得养老金支付压力较大。
养老制度改革进展缓慢,辽宁省被国家设为首个落实个人账户的试点地区,虽历经十多年的探索改革,但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在当下,辽宁省急需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深度探索,形成改革合力从而再次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3.3.1 传统的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
传统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经历了企业保险制度时期和社会保险时期等两个时期。(1)企业保险制度时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统一计划与安排一切经济活动,政府行政性命令驱动各种生产要求进行生产,国家统一分配企业生活获取的利润,企业职工不需要向政府缴纳养老费用,其养老支出最终由企业负担,保障职工晚年生活水平。建国初期,工业基础异常薄弱,经济发展后劲不足,振兴经济需借用职工一部分福利待遇以累积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资本投入。实际中,本应归属职工享受的福利待遇已作为资本被再次投入到社会扩大再生产之中,为了提供职工工作积极性,政府向职工承诺提供养老金待遇。辽宁省作为我国老工业基地之一,向国家提供了大量的钢铁煤炭等原材料,保障国家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大量国有企业为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国有企业为职工提供了较为稳定的工作环境,及较为优厚的待遇,其中就包括养老金,企业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成本,形成了企业经营发展的巨大成本压力,不利于企业自己积累发展,无益于养老资金提高累积水平。(2)企业保险向社会保险转变时期。改革开放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机构得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发挥更大的作用,雇主再次向雇员提供包含养老金在内的工资待遇。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退,各行各业面临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压力,企业人力成本支出增加,产品出厂价被拉高,对企业参与国内外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出现部分企业不愿缴纳更多养老保险,不利于养老保险账户资金不断累积,削弱了养老保障自己账户的支付能力,对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
3.3.2 现收现付制向半积累制的过渡
在老龄化趋势加剧和养老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的背景下,为抵御社会遭遇老龄化危机,中央政府大力改制现有养老保险模式,强调加强个人积累来缓解社会养老压力,为老年人做好养老保障,以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辽宁省是一个工业大省,人口基数较多,老龄人口数量逐年增加,养老保险制度紧随国家养老制度的改革而进行变革。在转变养老模式中,我国采用过渡式的转变模式,并未完全转化为完全基金积累制模式。这种过度模式是个人账户积累制和现收现付制度的结合体,但转型过程中出现了较高的转制成本。辽宁省也面临如何解决巨大转制成本的挑战。按 1997 年中央文件相关规定要求,对已退休人员、实证新政策后退休且缴费满 15 年的人员,可衔接新老办法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确定过渡养老金,可从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养老资金问题,表明养老制度转型成本要消化在代际转移之中。
制度变革涉及了养老保险资金筹集问题,现收先付制度能很好的体现代际之间的公平,但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多,使其难以应对巨大养老资金的支付压力。
资金来源问题成为制约养老保险覆盖及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的重要障碍。相比之下,半累积的制度强调个人需要增加养老资金的储备,需要为自身晚年储备更多生活资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好养老资金问题,提高应对未来老年生活成本的不断攀升,保障生活品质的同时为社会经济发展筹集更多的资金,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使得养老保险制度与经济发展形成良好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