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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产业的现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4-07 共897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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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的“四位一体”模式
【第2部分】养老产业社会化发展选题背景与意义
【第3部分】 我国养老产业的现状
【第4部分】“银发市场”购买力分析
【第5部分】国外养老方式浅析
【第6部分】养老产业“四位一体”模式综述
【第7部分】我国养老产业发展模式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二、我国养老产业的现状

  回顾“十二五”这五年,正是我国老龄人口的首次快速增长时期,2011 年,我国 60 岁以上老龄人口约为 1.78 亿人,占全国人口比例的约 13.3%,而在“十二五”落下帷幕的 2015 年,这部分人口的数量将增长到 2.21 亿人,占全国人口比例的 16%左右,五年中以每年 0.45%的速率以及每年 870 万老年人的数字增长着,随之而来的还有城乡均不同程度出现的空巢现象和家庭小型化现象,可以预见的是今后必然凸显的代际问题,社保压力,在养老产业方面也必然会出现一个需求高峰。根据预测,在本世纪后 50 年到来之前,我国老龄人口的增长还将出现 2-3 次这样的高峰,才能达到一个相对稳定的数值,因此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是老龄化社会发展的急迫要求,目前,我国的抚养比还没有达到极值,尚有人口红利可以挖掘,这个时机不能错过,应在现在迅速、深入地研究老龄化问题,从政府到社会,从体制政策到具体模式,从升级原有产业到增创新养老利润点等努力中,找到解决老龄化的问题的根源和关键点,一一破解,利用这段时间盘活资源,打开市场,为今后不断到来的老龄化浪潮打好坚实基础,“十二五”时期我国将着力建设小康社会,养老产业的建设和发展也是小康社会的重要一部分,应总体规划,把握各地区特点,根据各地实际建立健全发展路径,为养老产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在老龄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中,老龄工作、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仍是相对落后的。养老问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矛盾日益凸显。

  (一)我国养老面临的问题和困境

  1、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及相关保障不够完善

  目前来说,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在三个层面为国人提供保障:

  一是基础性社保;二是被保障对象与所在单位共同参与缴费的养老金;三是个人自主购买的商业保险和其他财产或资产性收入。社保主要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个方面,其中我们常说的养老保险仅属于社保的一部分,但是对于广大普通人来说,这一部分几乎可以说是养老的主要甚至是唯一收入来源和依赖,在养老保障制度当中,最为人所担心的问题有四点,一是覆盖面还不够广;二是额度低仅能保基本;三是双轨制与省级统筹影响社会公平;四是社保基金能否保持支付能力;从第一个问题来说,先进的养老保险主要的覆盖面是城镇职工,逐渐也发展到了覆盖城镇缴费的各个群体,根据缴费层次和金额的不同,满一定年限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但在广大的农村,无论从收缴方式,支付方式,还是参与基本保障的人员来说远远低于城镇,由于农村的新农保制度实施较晚,还不能为广大农村居民所接受,其中还出现了政策不连续导致退保的风波,致使新农保在农村成为了农民不愿选择或即便参保也选择最低档缴费的保险。第二个方面是额度太低,2013 年养老保险在北京的参保人数是 150万人左右,其领取的养老金为平均 480 元每人,2014 年起经过上调后,增加到每人每月 520 元,这一数字在北京如果没有其他资产性收入或储蓄,几乎是难以生活。而农村的新农保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仅有每月 55 元,即便各地适当增加金额,对于真正需要靠养老金生活的城乡居民来说,真是捉襟见肘。第三方面涉及到企事业与发达、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差异,重点聚焦在养老双轨制之上,养老双轨制最令企业职工感到不公平的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无需缴纳养老保险却可以得到财政拨款的养老保障,但是这个问题要全面来看,不能仅限于看退休后的收入替代率,政府事业单位的收入在当地只能算作中等,即便保持较高替代率也仅能代表终生的收入是较为平均缺少波动的方式,而企业人员就业灵活,整体收入弹性较大,有些企业管理人员即便退休后不领取养老金,也拥有省部级官员无法企及的财产。所以双轨制不是根源,而不公平才是根源,具体的表现就是企业职工的收入和养老金偏低,我们现在做的不是要压缩政府及事业单位的收入,而是要改变分配格局,降低管理层收入,尽快提高企业职工的收入和养老金,同时将养老金在省统筹的基础上增加国家拨付的资金,为落后地区、欠发达地区的退休人员进行贴补,提高生活质量,拉动当地消费。最后一点,社保基金的安全是最为重要的,在我国的“现收现付”和“延期支付”的方式之下,这部分基金的安全关系着全国亿万家庭的养老的生活问题,这部分基金只能专款专用并且投资在风险小、保本金的方式当中,如有缺口,应由各级政府和中央财政按比例补齐。

  2、公益性老龄服务设施、服务网络建设滞后

  我国各地在进行大规模的住宅建设过程中开始逐渐考虑到幼儿园、小学、公共活动设施等的配套建设,但是在规划过程中较少考虑养老设施的配套。这与我国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不相适应。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应在一定规模的居民居居住区配备相应规模程度的社区养老设施。尤其是在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里更应如此,同时可以考虑的将一些一级医院改办为老年护理院,与社区和街道联动,虽然可以解决一些以日间照料、基础护理为中心的养老设施不足的问题,但长远看来服务设施和网络的建设肯定是落后的。考虑到健康老人的的需要和高龄老人的增多,依托居民居住区设置的的养老设施应该是开放性、辐射性、网格性、层级化管理覆盖的综合性服务型设施,兼顾日间照料、长期住宿、医疗、康复、家政服务、护理等功能。尤其老年人的信息服务综合平台的建设将是未来老龄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的筋脉,担任着整合系统、设施与人员的功能,而我国在这方面相对落后,功能单一,不能为老龄服务提供相对完整的保障。

  3、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对社会化养老方式的需求增加

  家庭养老一直是我国的传统养老模式,也是赡养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重要力量。在我国传统社会,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占据了主导地位,致使家庭同时承担着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的功能。因此在养老方式选择方面家庭也是人们首选的依赖。然而,随着传统经济社会向现代社会化经济社会的过渡,医疗水平迅速提升,人口寿命大幅增加,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了巨大的改善,人口的数量膨胀与寿命的延长并存,社会分工与社会交换更加日常、频繁,小农社会的经济逐步被社会化商品经济所取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各专业部门之间依赖性、联系性越来越强,家庭作为社会功能的基本单位也出现了功能的分化,养老功能作为传统家庭形式提供的功能也逐渐弱化。家庭功能弱化这一 主 题 的 研 究 始 于 20 世 纪 30 年 代 初 期 美 国 社 会 学 家 奥 格 本(w.F.Ogbum)的着作。1970 年,古德(Goode)提出了家庭现代化理论,他认为:在变革性的条件下,如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女性就业人数的增加,或者孩子经济独立性的增强,传统的家庭结构必然将难以为继。

  与此同时,教育的普及程度的加深,特别是通过现代传媒进行的现代价值观的全球交换,对人们心中的家庭价值观产生了需要独立自主的影响,进而驱使家庭成员寻求新途径来满足自我的新需求(穆光宗,2002)。可见,现代化、社会化的发展对推进家庭功能的弱化有着重要作用。

  在中国,多种原因促进了家庭养老功能的不断弱化。一方面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实施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传统结构家庭出现瓦解,家庭结构呈现小型化态势,“421”甚至“422”家庭数量不断攀升。在生活节奏快速,竞争激烈的今日,中青年劳动人口面临着空前的就业与工作压力,大量劳动力人口、特别是农村劳动力人口已经不再采取传统的就业方式,终生固定于单一行业或企业工作,流动就业的趋势愈发明显。致使子女有孝心,可能却无能力陪伴、照顾老人。

  另一方面,由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带来的新观念,人们的传统价值观、与老年人在家中的地位都受到较大的动摇。现代年轻人越来越注重自己的生活方式和隐私权,更趋向于不与父母住在一起,空巢老人、独居老人的数量因此不断增加。尽管我国目前在养老方式上还是主要“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但很多企业界人士、学者已经看到,越来越多的中国家庭在养老功能上日益弱化、缺位,面临严重的挑战。在中华文化中,固然有家庭养老的传统,但也必须认识到,单靠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已经不可能保证老龄人口的生活质量(穆光宗,2002)。因此,社会化养老的模式就在家庭养老功能的日益弱化,以及老龄人口的不断增长中逐渐催生。社会化养老强调的是养老功能从家庭向社会的部分转移。它反映的是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在养老问题上的一种分工和契约(文婉聪,2004)。社会化养老的主要载体是指社区与养老机构。目前我国快速的人口老龄化、失能化、高龄化,意味着在相当长的未来一段时间内,将会有许许多多的老年人由于外部无人承担赡养,以及身体机能的衰退,自愿或者被迫选择购买或参与社区养老、机构化养老或居家养老服务。老龄人口社会化养老设施及人员就业配置的需求将在今后时期内大大增加。同时现有的老龄社会化服务提供行业将承受越来越大的压力,应加快老龄设施建设、推进社会化养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

  (二)养老产业及相关配套产业发展的现状

  我国现有的养老方式主要是家庭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三种,由于种种原因,其中家庭养老仍占据着较大的比例;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与医疗服务。主要形式有两种:一是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护理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护服务;二是在社区开办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膳食、活动、照料等服务。居家养老也依赖相对专业的、优质稳定的服务团队,同时也需要基层社区街道给予一定的支持。同时居家养老往往也与家政服务密不可分,我国主要的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商很多都是专业的家政服务机构。相关品牌的有以培训并提供上门家政、居家养老服务的连锁机构——青岛的阳光大姐等品牌;社区养老是指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在为居家老16人提供照料服务方面,又以上门照护为主,托管照料服务为辅,该养老模式可整合社会各方资源。这种模式的特点是:老人可以住在自己家里,一方面继续由家人照顾,另一方面,社区和有关服务机构、人员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社区养老在我国发展条件不够成熟,仍需要较长时间的推动。同时我国的社区养老发展方式与欧美和日本发达国家比较还有不同,由于我国还处在改革发展时期,建设发展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流,导致我国的社区无论是从建筑意义上来说还是从人员意义上来说还处于流动性大的状态,社区照料需要服务对象被服务对象相对稳定,而人员流动性大恰恰不利于社区养老方式的蓬勃发展。不论是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目前主要依托还是在基层政府组织的街道和社区,依托他们建立信息网络,寻找提供服务和需要服务的双方,牵线搭桥建立双方信任,起到一定程度的监督和磨合作用。这也启示我们,今后无论是发展何种养老方式,依托现有的基层网络,并逐渐建立起独立或协作的信息网络对事业的发展都是有巨大推进作用的。

  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民办养老机构却大量空置床位,服务项目偏少,养老服务设施功能不完善、利用率不高、缺乏专业人才等各种问题,这些就是我国养老产业发展要面对的重重困境,与百姓需求和未来养老机构发展方向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目前的难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相关法律政策仍不够健全,监管领域缺位

  制约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目前,我国开办民办养老院的政策扶植仍不够全面,力度仍不够大,主要有这几方面:一是收费不足以弥补成本,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的养老院仅能支付日常的水、电、税收及工作人员的工资,保本运行中难以再投入发展;二是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国家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植力度和社会作用缺乏宣传,国家和省市现有的相关政策,除了部分减免税收优惠外,其他大多难以主动有效的落实,即使部分解决也是凭私人关系而非政策和制度保障;三是养老院的特殊功能要求有时无法满足部分职能部门的规定。如消防部门要求高层窗户不能加装护栏,但养老机构为防止老人意外坠落反而需要加护栏;消防部门为火灾安全考虑要求 24 小时敞开大门,但却有可能发生失智老人脱离管理外出走失等现象;四是“身份”制约。民办养老院大多面临着贷款难,融资难,由于定位是是非营利性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从银行角度认为养老院属于公用事业,不能担保、不能抵押,不能分红,甚至连公建之外自己投资建设的都无法融贷。很多民办养老机构因此参与民间借贷,利息高昂,更难发展。民办养老院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规范化、引导化的管理,但是在我国现在在民办养老院的准入、运营、退出三个环节上还缺乏配套管理与激励机制,缺乏具体可执行的行业规范与全国统一的服务等级评定与相关收费标准、以及入院合同范本、机构护理保险、老人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配套措施。使得开办养老机构在运营难之外还有不可预知的风险,如果遇到老年人摔倒、受伤、磕碰等意外伤害事件,因为缺乏纠纷处理机制和相关保险机制,没有依据,常得不到较好的解决。

  2、公办养老院难入住,民办养老院难发展

  我国养老机构床位缺口数大与入住率低的现状并存,表现在公办养老院入住难,民办养老院发展难。随着养老产业的发展壮大,养老机构的数量也不断增加,提供的服务种类、范围及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但养老服务业现状中最明显的是供需矛盾突出,总体供不应求。从民政部提供的最新数据(2012 年)来看。截至目前,城乡养老机构已发展到 4.8 万余个,养老床位 449.3 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 21.48 张。但值得引起注意的是,这一比例不仅低于发达国家 50‰至 7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 20‰至 30‰的水平。服务设施较好、开办地点便利的公办养老院很多存在“一床难求”的现象,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是任何一个国家都必须面对的现实,但我国的压力却更为巨大。国家设置公办养老院的初衷,是让老龄人口都有一个安心颐养晚年的去处,不论身家是富贵还是贫穷,不论是出身高位还是草根。但现状是很多原本应该接收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公办养老院,因“物美价廉”住满了“特权”老人。找关系、打招呼,插队入住的公办养老院,已是心照不宣的行业内部“潜规则”“公办”因此成了“特办”。在这种情况下,所有人都被分裂为两个养老阵营:

  特权一方安享晚年,弱势一方孤苦无依。生老病死,这一原本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共同命运,因特权的存在而处处充满着等级感。即使是排队入住,很多公办养老院已经拍了上千号,有的甚至要等 10 年左右才能入住,一些公办养老院的抢手和服务能力的限制由此可见一斑。有些公办养老院却存在着体制僵化,机制不灵活,内部缺乏活力,的问题,提供服务的水平也不如民办养老院,却因为价格、地段等优势而一床难求。与此相反的是民营私营养老院和县农村、街道办养老院的入住不足,经营难以为继的窘境。以深圳龙岗区龙岗颐养院为例,该机构是公办民营性质,原为街道公办养老院,地符合政策的老人逐渐减少后床位空置,但由于房屋大多比较残旧,基础设施简陋,当很多人不愿进来住。为改变现状,龙岗区在龙岗街道颐养院进行了“公办民营: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过招标后,最终确定任达爱心护理院中标承包该项目。通过改造后养老院的诊室、护理室、花园等室内外设施一应俱全,宽敞明亮,比起罗湖区等市内的养老院的条件更为舒适。

  但近距离观察后发现入住的老人却并不多。龙岗颐养院提供房间 109个,床位 200 多张,但目前整个养老院入住老人仅有 23 名,入住率为十分之一左右。龙岗颐养院并不是全国民办养老机构的个案,从深圳6 家民间养老机构发展的整体情况来看,普遍存在运营困难、空床位多的现象。绝大多数民办养老院都处于亏损状态,亏损额从几十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而在多家街道养老院中,床位少、空间小、位置偏、护理缺几乎成了共性。由于入住老人少,导致收入少,缺少资金,无力去改善软硬环境。同时宣传力度也不够,街道养老院陷入了恶性循环。农村设立的养老机构同样面临这个问题。虽然收费低廉甚至免费,但位置偏远,主要分布在郊区县市,周边配套生活医疗服务设施缺乏,导致了养老院生活品质难以满足要求,使很多城市老人不愿入住,而农村很多空巢、独居老人却因不符合政策或者经济等原因无法入住。

  有的机构一床难求,有的则是一部分床位处于闲置浪费,核心问题大多是在服务和结构上。这与曹燕文[24]的研究基本相吻合。总体来说,我国养老机构床位缺口大与入住率低的现象并存,形势不容乐观。

  3、养老产业与机构的布局设置不合理

  养老产业发展存在城乡、区域差异性。市场不够成熟,需要长期开发。我国的养老机构从整体布局来说仍然缺乏科学合理的区域规划。

  现有的养老机构在功能、服务、地点等布局安排不合理,缺乏前期调研和经验借鉴,导致规模与结构与所建设区域不相适应。农村与城市相比,基础差、起步晚,养老机构数量不多、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不高。除少数市、县一级的机构外,大部分机构从以前的乡镇敬老院转型而来,一直缺少统一的规划指导。各级政府给予的有关养老服务的总体规划,指标性和操作性不强,对养老机构今后的布局、规模、服务结构等没有从项目发展、与布局结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本进行规划。导致各养老机构发展进度不一,差异性巨大。尤其是很多地区发展中的唯 gdp 论常导致养老机构拿地难,拿不到地,不审批、不兴办。

  城区养老机构本身缺口较大,而大部分新办养老机构建在近郊区,配套设施不完备,入住老人的家与养老院相距甚远,老人入住回家、购物、医疗很不方便。

  现代老龄人口的消费能力、消费观念等还需要进一步开发,财产用于传给子孙、应急治病、已经社会保障的不健全等惯性思维和模式仍然禁锢着消费,同时银发市场仍需要不断从产品、服务、上下游链条的角度开发、挖掘市场的需求,以市场带动产业,以产业推动消费。

  4、养老机构服务形式单一

  养老机构的服务局限于基础领域,形式单一,缺少特色,不符合老年人实际需求。从业人员少、缺乏高端综合专业人才。目前,很多民办养老院还处于投资建设阶段,有的靠租用的仓库、闲置房屋、旧有养老设施进行改建,存在管理不规范、软硬环境差、设施简陋陈旧、护理员缺乏专业知识与责任心等问题。部分养老院由于转制等原因,未从老年人生活习惯和需要上考虑建筑设计,如楼梯过陡过窄,无提示警示标识,扶手只有单面而不易把控等,也往往因资金不到位无法改建、扩建或因受场地、政策等限制没有扩建余地。整体来看,我国的机构养老社会化服务水平仍然处于专业程度偏低,理念实践滞后的阶段,与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步伐不相适应。

  民办养老院的服务水平相对滞后,整体管理水平不高,工作人员不能持证上岗,缺乏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有时不能按照规定足数配置服务人员,老人无法得到应有照料。一方面是公办养老机构的供不应求,另一方面是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缓慢,单一而缺乏特色服务方式,,难以满足老人的多元化需求。部分民办养老机构条件较好但收费普遍偏高,老年人无力承受,而收费低的条件又不能使老人满意。而且无论是公办还是民营养老院,都缺少综合性的专业养老护理人员。

  我国现有失能、部分失能的老人超过 3300 万,按每 3 人配备 1 名护理员来计算的话,至少需要 1100 万名护理员,但是该行业仅有不到100 万人从事,且较多集中在缺乏技术的 45 岁以上的女性,以农村进城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为主力军,而且其中有相当比例文化水平不高,综合素质较低,行业工资普遍较低,使得有能力的人和年轻人不看好养老服务领域,不愿进入,同时进入该领域也缺乏优惠待遇和鼓励政策,难以吸引人才。我国养老产业的一个突出矛盾就是,养老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从数量属于紧缺状态,从质量上处于偏低情况。针对这样的情况,政府需要主动进入市场,做好基础建设,培养大量人才,最终在市场成熟时激流勇退,以制度和规律进行养老产业的运作管理。

  5、社区养老发展基础薄弱、模式不合理

  社区养老发展基础薄弱。没有找到合理的养老模式,机构的自造血功能差。我国由于社区养老开展较晚,不少社区养老仅限于社区街道的活动室或日间照料,连用餐、给药等服务都不能很好满足,社区养老投入需要持续性和科学性,受到区域经济和人事变动的影响也较大,基础十分薄弱,可以说没有相关的政策资金扶植,未来我国社区养老方式开展将会有很大障碍。同时,目前的民办养老机构也由于缺乏政策扶植和资金、技术、智力的投入,从成本和维持运转上来说难以与公办养老院竞争,同时民办养老院也不容易得到社区、街道的信任,难以获得与社区、街道等合作的机会,不容易进入社区和小区开展服务。而且从人员、价格、位置等方面上来说不占优势,却要被迫与具有先天优势的公办养老院竞争和比较。同时民办养老院常常与公办养老院模式相类似,没有差异化竞争,无法提供特色服务,没有找到盈利点和恰当的盈利模式,也没有比较雄厚的资金来源,仅依靠减免税费、政府购买服务、不足量的服务费用收取等方式,不能自造血来维持机构运作,更不用说后续投资建设发展更多服务功能了。

  6、老年医疗产业发展滞后

  老龄人口所需的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滞后,缺乏专业机构和人员。从全国的医疗系统资源分布来看,最优的资源都主要集中在大城市的综合医院,如北京协和医院、天坛医院、同仁医院、广州中山医院等,这些大医院都拥有一到几项自己最强的专科,如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肿瘤科、心血管、脑外科等,但是没有一家大型综合医院是以老年病专科享誉国内外的,这说明我国对老年病的防治还不够重视,在医疗资源上还没有倾斜和优惠。同时综合医院分科精细,挂号治疗手续繁琐,建筑高大层数多,就诊患者人数多,对患有多种老慢病的老年人来说,看一次病如同攀一座山,非常不利于他们就诊。纵观国内的老年病防治机构,很多都是乙级医院,不少都开办在郊区,医疗水平和资源都不够优秀、地点也不方便老人就医。而且不易与本身就经营艰难的养老院形成定点合作医疗单位,而且医疗单位分属卫生系统管辖,与主要由民政系统牵头的养老机构不分享优惠政策,难以做到统筹管理,影响老年病防治工作的推动。同时高校缺乏高端老年护理、老年病防治专业人才的培养,如北京大学医学部仅有老年健康服务研究中心,北京协和医学院仅有卫生部北京老年医学研究所是与老年医学研究有关的,而且培养的都是研究性人才,而缺口很大的护理型、医疗型人才在高等学府里根本不设置本、专科专业,而是由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这一层面的学校来培养,而且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从 2010 年才开始针对这个专业开展首批招生。可见这类专业仍未受到应有的重视,人才缺口很大,应受到宣传、扶植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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