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背景下进行的。改革过程中,成绩明显,问题也比较突出,本章主要依据前文对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从放权、监管、服务的角度,对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推进简政放权首先要通过三个清单建设,将政府的权责明晰。其次是中央层面在进行顶层设计时,了解地方需求、协调部门关系,实施精准协同放权。简政放权也涉及地方政府的权力调整,其应依据便民利民的原则探索权力的下放。
(一)继续完善各级政府三个清单建设。
全面梳理政府权力和责任并进行科学分类,清理并取消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于法无据的政府权力。在政府与市场主体关系方面,要通过负面清单建设,对市场主体放开。即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管理只涉及执照审批、负面清单及事后的监管和服务,其余部分都应放权于市场,让企业自主决策,诚信经营。以此来明确政府应该做什么、政府怎么管企业及企业不能干什么。通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设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与企业了解权力情况,并对权力的施行进行有效的监督。
(二)更加注重顶层设计,实施精准协同放权。
纵向上要考虑市县级政府的承接能力,横向上对涉及不同审批部门的审批权力的下放,要谋求同步推进。在具体操作中,权力下放前,对地方是否有承接能力进行初步调研,使下放权力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符,增强放权的针对性、有效性,更加注重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规划、用地、核准、环评、能评、安全审查类项目,与群众创业就业相关的医师、护师、药师、律师和电工证、特种设备作业证、安全上岗证等资质资格项许可类项目的下放。对同一事项所涉及的不同部门,要注重协调同步放开、同步下放,避免出现此放彼不放的现象。
(三)加大地方简政放权力度。
集中整治市县政府手中大量存在的虽不是法律意义上但是实质上属于行政审批的项目,大力消除地方政府简政放权时“有利就执行,无利不落实”的现象。从便民的角度出发,积极探索市县级审批权力的进一步下放,如广东省的推动干部“网格化”下沉田头村委,一手抓政务、一手抓服务。
二、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一直以来,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弊端。新一轮的改革中,变预防性的前置性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这更加考验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应更加注重行政审批监督体制建设。首先,针对行政审批事项本身,更加重视事中和事后监管,从而加强了对整个审批过程的监督。其次,强化监督主体的监督力度,包括监督主体多元化,如强化人大、政协等机关的监督及群众监督、新闻监督等,形成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企业负责的市场监管格局。最后,监督手段多样化,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和大数据监管。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监管清单及信用监管建设。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在继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加强食品药品,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领域的监管能力。在加强监管的过程中,可以探索监管清单建设,在监管清单中列出分类分级管理项目,及相应的市场监管措施,并结合“黑名单”力求改变以前审批轻监管的做法。同时引入信用监管,如2015年底,工商总局建成全国统一的经营异常名录数据库,为信用监管提供保障。
(二)推进大众参与的网络监管体系建设。
通过相关的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大众参与的网络问政体系。广东湛江是网络问政的先发地区,主要是创新网络问政方式,如采用网络电视直播的方式举行县(市、区)委书记向市委述职述廉,2012年,湛江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市政府领导在线访谈工作实施方案》,即每月安排一名市政府领导与网民在线访谈、见面交流互动等,网络问政内容不断丰富。现进入湛江问政平台,可以进行问政、客户端下载,网站上还时时公布回复摘选,并且在“领导资料库”板块,可以直接向某一具体领导问政,或者在微博上直接@某一具体领导。而阳江是网络问政的后发地区。但通过强覆盖、定时限、强考核的方式,阳江市的网络问政建设后来居上,并出台了《阳江市网络问政管理办法》、《阳江市网络问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在制度上保证网络问政的持续的、高质量的开展。在改革中可以效仿这些成功的案例,适时选择试点进行实验,并结合实际需要进行推广。
三、优化政府服务。
优化服务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一,在未来的改革中,上转变服务观念,应通过标准化服务流程的建立,目前来看,存在的不足较多。让服务人员有章可依,从根本以及在技术层面探索信息平台建设,通过信息的互通互联,充分共享,提升政府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
(一)探索审批流程标准化,提升行政服务质量。
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培训,改变一定程度上改变以往的“重管理、轻服务”的理念,但面对无章可循的服务事项,仅有观念上的转变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探索审批流程的标准化,尤其是涉及多个审批部门的审批项目,会因为不同部门间审批要求的冲突,而致使行政效率低下,进而影响行政服务质量。应探索建立统一的审批流程,并向全社会公开,让办公人员有据可依,让相对人有章可循,通过标准化推进政府服务质量的提升。
(二)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提升行政服务能力。
此次改革在现行电子政务体系建设基础上,加大了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整合力度,把分散的政务服务平台整合集成起来,建立起整体化、网络化、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中央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指导文件中提出,要实现公民凭借身份证的“一号办理”,实现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进而实现“一次认证、多点互联、一网通办”,更大力度服务于民。
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关键之处是建立纵向上国务院、省、市、县(区)相连接的平台,横向上建立各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需要由国务院进行顶层设计,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确保口径一致。再由各部门落实责任,分步推进,确保实效有效的发挥信息平台的作用。与此同时,推进打通政府之间的信息壁垒,除涉及国家安全、企业、个人权益的信息外,探索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的信息互联,通过明确共享平台、标准、目录、管理、责任等要求,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体现信息合力,营造行政效率高、行政成本低、行政过程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更大程度的便民利民。
与此同时,继续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构建并完善“在线审批、并联审批、网上监管”的运行体系,同时强化政府投资决策、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针对企业方面,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缩小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方便企业就近报批,打破政府内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以提升政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