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旅馆业属于传统公安特种行业范畴。鉴于公安侦查工作的职能需求以及与旅馆业行业功能的相互对接,公安机关一直将行政前置许可作为加强旅馆业管理的有效手段。但将公安行政主体对旅馆行业的行政许可放在现代法治理念的解剖台上,就能得知这一制度在法理及具体的制度设计上均存在诸多瑕疵,在现实操作中,也招致了黑旅馆丛生及过程监管缺失的等诸多不利问题。旅馆行业属于高度市场化的行业,其自身的行业特点及包括民事法律在内的诸多法律制度已足够支撑旅馆行业的有序生存。同时,通过采用报备经营制度、加强经营监管、完善旅馆行业协会制度等相关制度重构,公权力较少介入旅馆行业的直接管理,在体现行政权力谦抑性的同时,也实现了公安行政权力对旅馆行业的监管目的。
关键词:旅馆业;行政许可;审视;制度重构
目 录
引 言……1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1
二、研究现状……1
三、研究思路……2
一、旅馆业公安行政许可制的设立考量……3
(一)旅馆业公安行政许可的概念与特征……3
(二)旅馆业公安行政许可制的基本考量……5
二、旅馆业公安行政许可的现状与弊端……10
(一)旅馆业公安行政许可制的现状……10
1.许可制的法律依据……10
2.许可制的实施主体……11
3.许可制的审批流程……11
(二)旅馆业公安行政许可制的弊端……12
1.许可制实施下黑旅馆的大量存在……12
2.许可制导致持续监管的经常性缺位……13
三、变革旅馆业公安行政许可制的主要理由……15
(一)许可制的危险控制不具有相当必要性……15
(二)许可制的手段可被替代……16
(三)制度设定与上位法相违背……19
(四)许可的条件缺乏针对性……20
(五)许可相对人缺乏有效的救济途径……23
四、旅馆业监管的制度重构……25
(一)改行政许可制为备案制……25
(二)健全旅馆业的经营过程监管制度……27
(三)完善旅馆行业协会制度……29
结 语……32
参考文献……33
致 谢……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