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本文以我国立法所面临的道德困境为研究对象,同时以案例为导入,引出我国目前的典型法律和道德问题。并结合法律思想史上主流法学流派对法律和道德的观点和国内外主要对这方面问题研究的成果,结合本人的研究对立法所面临的问题作一个简单的阐述和建议。并得出以下具体结论:
第一,立法面临的几个典型道德困境在我国表现的较为突出,也是我们目前国情和经济发展浮现出的价值判断问题。对于这几个典型道德困境的处理关乎我们立法之根本,亦是民心所向,只有正确的处理好这些价值冲突,我们的和谐社会才会成为可能。
第二,立法要能正确的把握好道德在法律中的作用,要能把法律和道德的统一面有利的结合起来,使它们二者共同调整社会关系。唯有这样,立法价值才会体现出正能量,整个法律体系才能臻于完善,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才会有一个正义而良好的根基。
再者,立法面临道德困境时更要注意区分道德和法律的不同之处,明确区分理性规则和道德原则,防止泛道德化,从而正确发挥法律和道德的双轨调整。道德困境是无处不在的,在做出选择的同时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境做出不同的选择。比如在少数与多数冲突时是否应当实行民主,但是这样就会侵害人权,对于这二者的权衡就应当兼顾,在能民主的同时还要注重保障好人权。
最后,本文的论述针对的基本上都是立法价值问题,立法活动离不开立法价值的指导,没有正确的立法价值也不会有良善的法律。如归法律不良善,那么势必会造成无法遵守和社会混乱。我国要建设成为现代化的法治国家就必须要拥有一部良善的法律,而要想拥有良善的法律则不可能离开正确的立法价值。
综观全文,上述建议对于现实的指导意义并不十分具体明确。本文主要是从大原则出发,提供一个合理的范围,一个指导原则,以便在碰上具体冲突时能在此原则之内合理的处理这种冲突。对于本文的问题,也殷切的希望读者们能给予我一些修正和建议,并提出问题和批评,本篇文章的写作总体还不够成熟,而对问题的看待和把握也不是十分到位。希望以后在此问题上能有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著作类:
[1]罗国杰主编。《马克思主义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2]谢晖著。《法哲学讲演录》W].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葛洪义主编。《法理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4]张宏生,谷春德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M].北京:中国人们大学出版社。2004
[5]吕世伦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潮源流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
[6]万俊人。《道德之维一现代经济伦理导论》[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0
[7]何信全。《哈耶克自由理论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8]石元康。《当代西方自由主义理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9]高其才。《法理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10]《自然法:古典与现代:西方法律思想史论集》[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11][美]富勒。《法律的道德性》[M].郑戈译。上海:商务印书馆。2005
[12][美]约翰?麦?赞恩。《法律的故事》[M].刘听、胡凝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
[13][美]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M].信春鹰、吴玉章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
[14][美]罗纳德?德沃金《法律的帝国》李常青译[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
[15][美]博邓海默。《法理学一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16][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7][德]马克斯。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M].张乃根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
[18][美]罗纳德。德沃金著。《自由的法一对美国宪法道德的解读》M.刘丽君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19][美]E?博登海默著。《法律哲学与法律社会学》[M].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0][德]马克思?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
[21][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M].人民出版社。1963
[22][英]哈特。《法律的概念》[M]?许家馨,李冠宜译。北京:法律出版。2006
[1]Sanvigny.OftheVocationofourAgeforLegislationandJurisprudence[M].transal-A-haywardLo ndonrAyer Co Pub,1831
[2]Sanvigny. System des Heutigen Romischen Rechs[M] .Berlin:Berlin Veit, 1840
[3]Kant.The Philosophy of Law[M]. (trants.byW.Hastie) EdinburghrTTClark, 1887
[4]R.Stanmmler. Lehre von dem richtigen Rechte[M] .Berlin:Buchhandlung desWaisenhauses, 1902
[5]John*Rawls.A theory of justice [M].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Massachusetts London-England,1971
[6]JohnAustin.LecturesonJurisprudence,orthePhilosophyoQ)OsitiveLaw[M]. London: Scholarly Press, 1977
[7]Austin.TheProvinceofJurisprudenceDetermined[M].Aldershot?Hampshire:Dartmouth Pub,1998
[8]JohnAustin.Lectures.nJurisprudence,orthePhilos.phyoQ)oskiveLaw[M].London:Scholarly Press, 1977
[9]HansKelsen.IntroductiontotheProblemofLegalTheory[M].(Trans.byStanleyL.Paulson &Bonnie Litschewsiki Paulson) Oxford:Clarendon Press,1992
[10]HansKelsen.Pure Theory of Lawf[M].tr.by Max Knight. Lawbook Exchange Ltd, 196
2、论文期刊类:
[1]舒平。道德困境与反道德困境[J].新余学院学报,2013
[2]马存利。当代中国立法的到的考量[J].法制与社会发展(双月刊)。2007
[3]赵宝成。立法的道德代价[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科版),2006
[4]王祖瑞。论我国道德建设中的道德立法[J].天津大学学报(2006增刊)。2006
[6]李林。《试论立法价值及其选择》。载《天津社会科学》[J].1996
[1]HermannKantorowicz. Sanvigny and the Historical School of Law[C]丄aw Quarterly Review, 193 7
[2]Hkelsen?Essaysin Legal and Moral Philosophy,ed.by Weinberger,tuans[C] .Peter Heath,Dordrecht and Boston?Reidel51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