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2010年发生的“国美控制权之争”再次引发了社会公众对公司章程在公司权力配置及在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的关注。但在社会主流的价值认识中,公司章程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还是处于次要、可有可无的地位。《公司法》经过2005的修订,扩大了公司章程的选择能力和选择范围,赋予章程更大的自由空间。但实践中,我国的公司只具备形式上的章程,而缺少实质意义上的章程,章程泛形式化依然严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呈现出病态,本文主要研究公司章程的效力问题,指出公司章程性质的理解应该在根本上强调契约自由的理念,同时兼顾章程的团体组织性和最低限度的法定性。正是基于章程兼具契约性和自治法规性的特点,在判定其生效时点上应该区分对待,调整发起设立人之间关系的债法性条款,自签字盖章时生效;而调整团体意思构成及其活动并对未来成员也有约束力的合作性规范,从公司成立后开始生效。在通常情况下,公司外部第三人没有审查章程内容的法定义务,但在涉及一些特定领域且公司法明确授权由章程做出规定时,此时应赋予章程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优先保护公司利益。文章最后针对目前我国公司章程效力制度存在的缺陷,从立法、行政、司法三个角度提出了构建章程二元结构,进一步扩大章程的效力空间,完善公司章程登记审查制度以及加强章程的可诉性功能等措施,从而更好地利用章程实现对公司的调控,发挥公司法和章程各自的比较优势,形成良好的互动局面,维护和谐的公司内部秩序,让章程成为实现股东自治的良好舞台。
在热议公司治理结构却忽视公司章程功能的现实背景之下,本文写作旨在抛砖引玉,希望能引起人们进一步关注公司章程的功能,使学界更加重视对公司章程效力的理论研究,为公司实现“章治”提供理论指导。笔者自知才疏学浅,学术水平有限,文章肯定存在很多不足甚至错误之处,比如对公司章程法律效力的理论基础研究尚属初探;对章程效力范围的研究还不够深入。诸如此类,希望能得到老师、专家们的批评和指正。
参考文献
一、着作类
[1]雷兴虎。公司法新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2009.
[2]宁金成。公司法[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7.'
[3]沈贵明。公司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4]徐新意。公司企业法学[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
[5]罗培新。公司法的合同解释[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6]刘兰芳。新公司法疑难案例判解[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7]王保树。中国商事法[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
[8]赵旭东。公司法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9]胡田野。公司法任意性与强行性规范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10]时建中。公司法原理精解、案例与运用[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
[11]张丽娟,陈志勇。公司法学[M].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
[12]刘俊海。公司法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
[13]褚红军。能动司法与公司治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
[14]李占英。公司章程制定事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15]王泽鉴。民法总则[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
[16]张明安。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17]胡田野。公司法律裁判[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18]钱卫清。公司诉讼司法救济方式[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
[19]王文宇。公司法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
[20]段威。公司治理模式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21]虞政平。公司法案例教学(上)[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
[22]王永强。公司司法干预机理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23]李占英。公司章程制定事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24][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M].沈宗灵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8.
[25][韩]李松哲。韩国公司法[M].吴日焕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
[26][日]末永敏和。现代日本公司法[M].金洪玉译,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
[27][美]岁伯特。W.汉密尔顿。公司法概要[M].李存棒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28][德]奥特马。尧厄尼希。民事诉讼法[M].周翠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29] Easterbrook. &D. R. Fischel. The corporate contract[M].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0.
二、论文类
[1]汤欣。论公司法的性格一一强行法抑或任意法[J].中国法学2001(1)
[2]方铮。公司章程法律问题研究[J].杭州商学院学报,2010(3)。
[3]朱慈蕴/公司章程两分法论一公司章程自治与他治理念的融合[J].当代法学,2006(3)。
[4]时建中。公司法与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协调[J].中国发展观察,2008(2)。
[5]汪张林。略论公司章程的作用[J].经济师,2009(1)。
[6]于海阔。论公司自治与公司章程、公司法三者之间的关系[D].天津:天津财经大学,2009.
[7]陆曙光。公司章程制度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10.
[8]王春杰。公司章程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2.
[9]徐剑英,公司章程公信力研究[D].成都:四川大学,2007.
[10]伍强,公司章程效力问题研究[D].广州:华南理工大学,2013.
[11]杜芸逸,公司对外担保效力研究[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14.
[12]杨德莲。公司担保法律问题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4.
[13]高艳玲。公司章程契约性研究[D].沈阳:辽宁大学,2013.
[14]Bebchuk,L.A. Why firms adopt antitakeover arrangements[D].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law review,2003.
致谢
湖南师范大学是个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的学校。我很庆幸自己能够在这样人杰地灵的校园中度过一段美好的研究生时光。在这期间,要感谢法学院各位老师的谆谆教导。
在论文完成之际,首先,感谢我的导师蒋新苗教授的悉心指导。在我撰写论文的过程中,蒋老师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从开题报告的修改、论文架构的拟定到现在论文的完成,他都给予了全面的指导,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导师严谨的治学态度、丰富渊博的知识、敏锐的学术思维、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以及诲人不倦的师者风范使我终生受益,特在此向其表示真诚地感谢和<高的敬意!
其次,我还要感谢法学院的李爱年老师、黄捷老师、刘兴树老师、肖晗老师、邓建志老师和阳东辉老师,各位老师精彩的授课和深厚的学识,让我对法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感悟,并从中获益良多。感谢研办的李桂群老师和陈一诚老师,是你们的关怀和细心帮助,才使我们能更好的学习和工作。感谢我的同窗好友,三年同窗的情谊,我将终生难忘。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家人,感谢他们一直以来对我的默默支持和鼓励。正是你们无私奉献才有了我今天的成绩,在此向父母致以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