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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网上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9-27 共4799字

  第4章 关于完善我国网上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思考

  4.1 研究发达国家立法对我国立法的启发

  美国在电子商务方面的应用领域和发展规模都遥遥领先于其他国家,这主要得益于其完善的立法。美国的法律体系中,联邦贸揭委员会被赋予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执行权,成为网上购物纠纷的直接监管单位,以1997年7月颁布实施的《全球电子商务框架》和1999年7月颁布实施的《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扬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拥有网上购物发生争议时的调查权和起诉权。美国针对网上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更加直接、有效和高效,可操作性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调整也更加及时,对于在实践中更有效地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通过研究其它发达国家针对保护网上购物中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原则,理解消化其核心思路和指导思想,对于网上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关键问题,我们大致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一是如何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隐私;二是如何保证交品过程中商品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在线支付的安全性;三是如何明确网上购物中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是如何确保发生侵权事件后求偿赔付的实现。

  此外,我们应当清楚地看到,各个国家的经济结构、法律习惯、国民素质等综合国情都存在差别,所以各个国家的消费者的价值观、人生观和消费观也是不同的。我们现在能够研究到的,是各个国家针对自身国情的实际状况而量身定做的法律法规,各自的侧重点也都是有所不同。我国在学习研究他国的法律时,不能生搬硬套他国的现成条文,应当以自身的实际情况为基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发展创新,建立起符合自身情况的法律体系。

  虽然各个国家的法律法规因为自身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发展程度不同而有所差别,但是都具备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注重完整的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发展,着力于建成一套成熟、有效的法律体系,使得网络经济中的方方面面问题都能得以解决。这些成果,对建立起我国网上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具有很好的启发作用。

  网络经济也是市场经济的-种表现形式,因此,它是在不断发展变化中的。相对来说,法律法规的建立总是会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进度,在今后网上购物中将要发生的问题就更不可能预见了。所以,想要一劳永逸地解决网上购物中出现和将要出现的所有问题是不现实的。我们只能学习其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的国情实际,总结规律,不断探索研究,不断学习突破,寻找出一条最为贴切、有效的立法道路,并持续的发展创新,与时俱进,不能一激而就,稳扎稳打地逐个解决问题。

  即便网络经济的高速发展给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带来了种种问题,但这都不能抹杀网络经济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当前出现的问题,都是因为网络经济作为人类社会发展数千年来从未出现过的一种交易模式,没有任何过往的经验可以借鉴,以往的法律法规也不能使用于其中,这是社会进步发展的一种体现,也是一个必经阶段。所以,对网络经济的立法,就是对过去传统经济模式法律的一种补充和完善,使得网络经济这种新兴的交易模式能够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的发展当中。

  4.2 必须完善网上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

  为了给网络经济构建一个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建立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就是最为有力的举措。学习、借鉴其他发达国家或组织关于,网上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成果的重要性毋庸置疑,而结合自身国情和实际需求就显得更为重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给商家提供宽松、规范的经营环境同等重要,只顾消费者权益保护,而不顾商家、企业的发展也是不切实际的,反而会制约社会经济的发展;只顾发展经济,追求利润,不顾消费者自身感受的做法也无异于饮鸩止渴,杀鸡取卵,都不是健康的发展模式,必须在两头并重,协调发展,在其中寻找一个合适的契合点,使得买卖双方互惠共赢,才能促进社会经济以最髙速、最健康的模式不断发展。而其中,由于长久以来消费者处于的弱势地位,所以消费者权益保护又是其中的重点。当前,虽然我国在网络经济的立法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与其他发达国家的规范程度和我国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4.2.1加强对网上购物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网上购物不同于传统的在实体商铺中挑选、了解商品的购物模式,因此消费者对购物过程的知情权也有了不同的要求,网上购物消费者的知情权包含获知商品真实信息的权利和要求商家提供真实广告信息的权利。网上购物时,消费者不能实质性地接触到商家和商品,因此,就给了一些不法商家提供虚假信息的可乘之机,有些商家刻意地掩盖商品存在的缺陷,发布虚假地、具有诱惑性地广告信息去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将满足自身的盈利目的建立在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上。在这样的状况下,针对传统交场模式的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己完全不能满足网上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求,因此,构建一个有诚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已经刻不容缓。可以在其他国家已经取得的成果中学习借鉴,完善我国自身的法律体系。

  首先,要求卖方提供的商品信息必须是真实信息,将此作为一条具有经营资格的基本义务,一M发现有虚假的信息或广告即取消其经营资格,情节严重时可追究其法律责任,可从很大程度上遏制有不轨企图的商家发布不实信息。

  其次,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起网络广告真实性和流通的监管体系。通过明确载有虚假广告的网络载体的责任追究制度,达到防止网络广。告随意传播,提高商品信息和广告的真实性。

  再次,当商品信息在交易行为履行克毕发生变化时,商家具有及时告知消费者的义务。假如因商家发布的商品库存情况不实,或者价格发生了变化,从而导致交易没有完成时,商家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最后,加大对提供虚假信息商家的打击力度。假如商家存在发布虚假信息,隐满真相,欺作消费者等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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