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预付式消费模式作为对合同双方均有裨益的一种消费模式,在我国越来越多地应用于生活的各个方面,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实惠便利,给经营者也带来了资金运作上的灵活性和提升了顾客的粘性。但因其缺乏行之有效的法律约束措施,引发了大量的纠纷,维权无门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也频现报端。这些问题既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预付式消费的发展。基于此,用立法的方式来规范预付式消费模式,对消费者权利进行保护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日益成为重要的课题。
国外一些在预付式消费保护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国家,比如日本、美国,它们在保护预付式消费方面有自己较为合理的法律规定。日本对预付式消费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市场准入制度、完善的监管体系、保证金制度三个方面,通过严格的市场准入控制第一道风险;通过政府监管为主,行业监管为辅的监管体系来监控服务质量;通过保证金制度来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这三个方面制度密切配合有效地预防预付式消费风险。美国主要依赖联邦存款保险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以及资金划拨制度等来规范预付式消费。联邦存款保险制度是在消费领域运用保险理1卡主体,美国也有资金划拨制度支撑;而信息披露制度则从另一维度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美国虽没有系统的专门立法,但是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中的法律条文对预付式消费的规范业已相对完善成熟。我国台湾地区立法相对较晚,但是也有一些创新譬如履约保证制度、归口管理制度等。
事实上,每个国家制定法律制度均考虑本国社会基础以及法律传统,我国也不例外。但是近现代以来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的融合借鉴也渐成趋势并且力度越来越大。虽然属于不同国家和传统,但是对于调整经济关系而言,除了具有一些民族习惯和少量的民族心理因素之外,最重要的还是对经济关系本身规律的关注,这是立法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基石。因此不同国家对于同一类型交易模式、消费形态的监管规范,进行有选择的法律移植还是一种可取的方式。本文拟从分析预付式消费引起的大量纠纷案例入手,运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就预付式消费的概念、主要法律风险、日美发达国家规范模式等方面,探讨预付式消费的风险防范问题,对中国预付式消费风险的防范制度建构方面提出以下设想:其一,建立收放自如的市场准入制度;其二,建立多种资金保障方法并存的预付式消费交易资金安全保障制度;其三,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最后,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以及行业的征信系统。建构制度是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经济的平稳发展。
深入剖析这一问题,对立法和司法实践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预付式消费;风险;防范措施
目 录
第 1 章 绪论
1.1 由一个群体性案件引发的研究课题
1.2 立法及研究现状
1.2.1 国外立法及研究现状
1.2.2 国内立法及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式和研究框架
1.4 创新点
第 2 章 预付式消费的风险成因分析
2.1 何谓预付式消费
2.1.1 预付式消费的内涵
2.1.2 预付式消费的特征
2.1.3 预付式消费的种类
2.1 预付式消费模式产生的主要风险
2.2.1 发卡方(商家)欺诈行为多发
2.2.2 不平等格式条款多,合法权益受侵害
2.2.3 个人隐私泄露造成诸多隐患
2.2.4 消费者维权困难
2.2 预付式消费风险产生的原因
2.3.1 经营者信用缺失是消费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
2.3.2 法律规定空白,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
2.3.3 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差
第 3 章 国外预付式消费风险防范措施
3.1 日本法对预付式消费的法律规制
3.1.1 日本法对预付式消费卡的定义、范围
3.1.2 日本预付式消费卡发行制度
3.1.3 保障预付式消费交易资金安全制度
3.1.4 预付式消费监督管理制度
3.2 美国对预付式消费卡的法律规制
3.2.1 美国预付式消费法律规定概述
3.2.2 美国资金安全保障制度
3.3.3 台湾地区的相关立法
第 4 章 我国预付式消费风险防范体系的建构
4.1 我国预付式消费风险防范措施与国外相关制度比较
4.1.1 我国预付式消费规范现状
4.1.2 日本、美国等国家 预付式消费风险防范制度的启示
4.1.3 中国完善预付式消费规范的必要性
4.2 构建中国预付式消费风险防范体系
4.2.1 建立完善的预付式消费卡发行主体市场准入制度
4.2.2 建立预付式消费交易资金安全保障制度
4.2.3 建立预付式消费卡发行市场监管体系
4.2.4 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行业的征信系统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