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未来的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尽管实体商城因其独有的用户实际体验功能仍将占据不小的市场份额,但快递行业作为依托电子商务带动起来的朝阳产业与国家大物流发展战略相结合也将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伴随着快递行业高速发展而来的是市场监管不到位,行业竞争陷入混乱,企业经营者过于注ts经济效益而忽视快递行业作为服务性行业木该努力提升服务质量。针对当下快递行业消费者权益受损寸有发生的现状,木文以快递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基础从快递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现状特别是立法现状出发,重点分析了目前我国快递行业法律体系的空白与不足。同寸对快递服务中最重要的快递服务合同进行了分析,提出将快递服务合同定位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明确收件人有权就快件损毁、£失等情形直接M快递企业主张赔偿。同时,明确了快递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的权利与义务,分析快递行业消费者维权现状与维权闲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维护快递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包括立法上的建议——加快《快递法》的出台;合理规制快递服务合同中的格式条款;针对常见的几类侵权行为给出最合理的维权建议等。
尽管出台专门针对快递行业发展的《快递法》困难重重,但行业发展的现状仅靠一部《邮政法》已无法对其进行规范与约束。国家三级邮政监管体制的改革虽然对地(市)一级的快递市场能进行行政监管,但乡镇地区快递市场更多时候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消费者权益受损之后的救济依然任重道远。新消法虽然赋予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但当消费者在享受快递服务的过程中如果个人信息确实遭遇泄露寸该如何取证,如何维权仍未有明确规定。受木人理论水平所限,木文仍有很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学习中将继续加强理论与实践的学习,以期能为我国快递行业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提供更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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