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汽车数量不断增加,我国车险业务经历了 2006-2010 年的高速增长期。2006 年增速达到 29%,较 2005 年的 15%高出了 14 个百分点,占财产保险公司业务比例突破 70%,成为财产保险业务最大的险种。2007 年车险保费收入创造了 33.98%的高增长率,占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的比重为 71.14%.2010 年车险保费收入为 3004.2 亿元,增速高达 39.37%,占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的 74.6%.2011-2013 年车险业务增长率稳定在 16%左右,占财险公司业务在 73%左右。
随着车险市场的快速发展,车险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解决纠纷和促进社会经济建设等方面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车险欺诈的现象日益频繁,成为保险犯罪的高发区,呈现出团伙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等特征。据统计,西方国家车险欺诈犯罪活动频发,美国车险赔付支出的近 20%是被欺诈者违法获得的;欧洲的保险欺诈也相当严重,保险公司一年内因欺诈要有多出近 80 亿欧元的赔付支出,相当于瑞典一年的保费收入。
1.1.2 研究意义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车险反欺诈的能力尚需提高,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相对薄弱。
据统计,我国因车险欺诈而导致的支出比例在不断攀升,严重威胁着车险业务的稳定健康发展。2009-2013 年,车险赔付占财产保险公司赔款的 76%左右,以 2012 年为例,车险承保利润呈负增长状态,为-41.1%;人保、平安、太保等综合成本率在 95%以上,行业综合成本率为 97.15%,同比增长 1.74 个百分点;财产保险公司综合费用率为 35.98%,同比增长 1.78%.
因此,对车险欺诈进行全面的分析进而提出车险反欺诈的策略显得尤为必要。这样不仅对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保险公司经营成本,规范公司管理秩序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能够更好地发挥保险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的功能,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国外研究综述
(1)对车险道德风险概念的研究
20 世纪 80 年代西方经济学家提出道德风险这一概念,指"经济代理人在对他们行为的后果不必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损害其他人的利益".
Shavel(l1979)对道德风险的定义是指购买保险保额越高的人,越会疏于风险防范,甚至有在事故发生后,夸大损失额度的动机。1992 年,国外学者在一次国际保险学术会议上,从保险欺诈的角度解释保险市场道德风险的概念,并对保险欺诈进行了界定:"保险欺诈是一个鼓励利用保险合约谋取利益的行动,这一行动基于投保方的不正当目的".
可见,当时保险市场的道德风险的矛头主要指向的是投保方,而对保险人很少提及。
(2)对车险欺诈类型、特征及主体的研究
在国际上,根据保险欺诈的性质通常将保险欺诈分为保险硬欺诈(Hard Fraud)和保险软欺诈(Soft Fraud)两种,保险硬欺诈是指投保方在保单承保的范围内,故意编造或制造保险事故;保险软欺诈,也称为机会欺诈,是指投保方夸大合法的索赔。
Klein(1995)提出了保险人欺诈的两个表现,保险人偿付能力不足而致使的金融风险,保险产品及价格的不合理。Tennyson 和 Salsas(2001)利用欺诈指示因子法对保险欺诈案件的一些特征进行判断,以美国的一个州的个人伤害防护险为样本,归纳总结出较为明显的欺诈特征,比如:现场没有警方的报告、损害车辆比较旧、没有受伤的客观证明、索赔人精通索赔技术、有多次按摩治疗以及受伤与警方报告不一致等等。
至此,国外专家学者对保险欺诈参与主体界定相对全面,不再仅仅研究投保方的欺诈,开始关注保险方的欺诈。
(3)对车险道德风险因素的研究
Arrow(1970)在分析道德风险产生原因时,认为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导致道德风险的产生。Haner(1968)认为造成损失赔付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驾驶员本身,而驾驶员的态度和个性是造成风险的最重要因素。Dionne& Gagn?(2001)认为当被保险人意识到保险人在审核成本收益的权衡下可能降低对于高免赔率的索赔审核时,免赔率与欺诈索赔呈正相关关系。
Caudill and Ayuso(2005)认为,保险欺诈是因为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的不完整保险事故信息,即信息不对称。Schiller(2006),Moreno,Francisca and Watt(2006)主要从合同角度研究保险欺诈,认为信息是可以被还原的,可以通过模型对现场信息进行重构模拟,去除受投保方操纵的信号。这是在保险反欺诈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突破,注重信息的精准性。
(4)对车险欺诈风险控制的研究
Arrow(1971)认为,解决保险欺诈的根本举措在于修改保险合约使其更加完备并且具有更强的激励约束机制。随后,诸多学者提出完善车险合同条款防范车险欺诈。比如,Rothchild& Stiglitz(1976)提出的保险人设计最佳的合同安排、 Amott& Stiglitz(1988)探讨的限制性保险条款、Crocker& Snow(1985)论述的设计针对性的保险合同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等。Rubinstein& Yaari(1983)在一个无限重复博弈模型中,保险人将投保人的行为与保险费率水平关联起来,引导投保人主动去关心保险标的,降低投保人的道德风险。
上述主要是针对投保方的欺诈风险提出的防范措施,Finsinger& Pauly(1992)针对保险人的道德风险,建议加强对保险人偿付能力的监管,保证保险人有充足的责任准备金,防止保险市场失灵。
1.2.2 国内研究综述
(1)对车险道德风险的研究
余强,陈绍刚(2010)从车险道德风险的行为主体角度出发,认为车险市场上的道德风险主要是投保人的道德风险,或是疏于防范,或是故意为之。周延,宋曰军(2010)车险道德风险可以从多个角度分类,按照产生的时间不同,可以分为事前道德风险和事后道德风险;按照行为主体又可以分为保险人道德风险、投保人道德风险和第三方的道德风险三种类型。
(2)对车险欺诈原因分析的研究
郑彬(2007)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致使保险市场效率低下,道德风险时有发生。龙玉国(2007)和王建秋(2008)在分析车贷险面临的风险时,均认为信用风险是主要的影响因素。周桦,曾辉(2008)认为我国车险市场道德风险的影响因素是没有选择免赔额的被保险人驾车的疏忽和骗赔。赵桂芹(2010)在分析机动车辆保险道德风险原因时,认为投降低保额或可防范风险降低索赔率。
张芳(2012)分别从根本、客观和主观三个层次,分析了导致车险欺诈频繁发生的原因。根本原因在于保险运行的独特内在机制和射幸性的特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险市场的险种不断增加、保险金的赔偿金额也在提高,使得保险欺诈的诱惑增大。从客观上讲,主要是由于汽车数量的大量增加和保险公司内部制度的缺陷。从主观上讲,碰瓷者道德水平低下、受害者缺乏法律意识以及汽车修理厂与骗保人相勾结。
(3)对车险反欺诈现状问题的研究
武冬铃,萧军(2010)指出当前我国车险市场骗赔现象与日俱增,威胁着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严重破坏了国家的经济、金融秩序,防范车险骗赔势在必行。并从投保人、保险中介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汽车维修商以及专业骗赔团伙等五个角度分析出车险骗赔案件的特点:隐蔽性、职业化、团伙化、金额少。
闫黎明(2013)指出我国在车险反欺诈的方法上初步形成了独立的调查人、调查人、医疗费用审核、集中定损、定损复核、理赔审计和信息技术平台等方法,也有一些个别保险公司的个别分支机构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车险反欺诈机构,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与国外相比较我国车险反欺诈尚处于初步阶段,没有实现专业化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如保险公司方面,没有正确认识车险反欺诈,经营管理方面也存在缺陷;在法律方面,我国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
(4)对车险反欺诈对策的研究
李琳,游桂云(2003)和金晶(2007)先后从个人信用方面提出建议,建立完善个人信用档案和信用评级以及信息公示制度。闫亮(2005)提出建立针对车险市场诚信体系的建议。张国花(2007)和武德龙(2010)提出针对由于车险市场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道德风险的问题,可以通过完善车险条款、车险费率来解决。
曹红欣(2008)则从监管方面提出建议,对于有效防范车险事前道德风险和事后道德风险可以采取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人员素质的措施。武冬铃,萧军(2010)提出把被动的"事后控制"转变为主动的"事前控制"是防范车险骗赔的关键,并从微观--保险公司、中观--行业组织和宏观--政府三个层面上提出了防范车险骗赔的政策建议。周延,宋曰军(2010)通过构建博弈模型,探讨其最优策略,提出针对投保方、代理人、汽车维修商以及保险方防范道德风险的对策建议。
闫黎明(2013)主要以车险反欺诈做法相对成熟的美国为例进行分析借鉴。在美国,成立了反欺诈联盟,协调全美反欺诈工作;建立了特别调查机构;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打击保险欺诈;也在提高公众反欺诈意识和识别欺诈能力方面做出了重要努力;注重相关人才的培养和新技术的应用。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本文综合利用调研法、案例分析法、文献研究法多种研究方法,首先利用调研法搜集各种车险欺诈真实而典型的案例,为进一步分析做准备;然后对调研案例进行分析,找出我国车险欺诈的主要手段及存在原因;最后,利用文献研究法了解国内外车险反欺诈的现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并借鉴国外经验,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1.4 创新与不足
1.4.1 创新
(1)论文与保险实践密切结合,研究视角较新。本文以车险欺诈的典型案例分析为切入点,分析车险欺诈的主要手段,找出原因并分析车险反欺诈的现状,进而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实现了理论源于实践,并应用于实践,即是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
(2)案例涵盖全面,具有代表性。本文案例分析相对完整,既包括客户、修理厂和理赔员等人的车险欺诈,也包括"保险人"方面的车险欺诈,但论述重点在前者。
(3)研究的结果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车险欺诈严重威胁着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车险反欺诈工作是保监会和保险公司正在推进的重点工作之一,本文研究结果能够为我国推进车险反欺诈工作提供可资借鉴的建议。
1.4.2 不足
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由于理论水平的限制,本文在对车险欺诈的分析过程偏重于车险欺诈典型案例的分析,并且由于数据资料搜集存在难度,对数据挖掘不够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