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国内外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案例与经验
小额人身保险可以为农民群体提供良好的风险保障,因此也备受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关注。近几年来,国内外都在不断地推动小额人身保险市场发展,也有不少国家和地区取得了初步成效。张家口农村地区对于小额人身保险的需求量较大,但是由于当地经济落后,农民可支配收入低,实际保险需求也因而受到制约。大力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正是可以解决当地低收入农民群体的实际保险需求与潜在需求矛盾的有效方法。
我们应在借鉴其他国家与地区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经验的基础上,只有大力研究出真正适合于张家口农民群体的小额人身保险产品,才能满足当地农民对于人身险的多层次需求,使保险能够真正成为社会的稳定器。
5.1 国内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案例
从我国农村地区的小额人身险政策实行以来,国内不少省份和保险公司也都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不断拓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切实满足农民生活安全等需求,使我国“三农”问题得到显着改善。
5.1.1武汉:从业农民获赠小额意外伤害险
武汉市可以说是国内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较早的地区。从 2007 年开始,武汉市政府就已经主动为当地外出从业的农民购买小额意外伤害保险。截至2012 年末,武汉市政府为外出从业的农民购买保险已超过 350 万人,出资累计超过 1800 万元。在购买保险的农民中,总计赔偿 858 万元。
在武汉市,当地政府还主动与不少保险公司合作,提高了外出从业农民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使当地农民获得了更高的安全保障。例如,意外烧伤、致残,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金额已由最初的 3.5 万元提升至 12 万元。同时,被保险人家属如今也可以作为保险受益人。武汉市政府的这一举措,不仅切实解决了“三农”问题,更使当地农民群体增加了对政府的拥护,对于稳定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5.1.2内蒙古:农牧民受益于小额人身保险
在内蒙古的农牧区,小额保险为当地牧民提供了可靠的安全保障。农村牧区小额保险不仅保费低廉,而且保险期间较短,保险金额又高,在当地受到了25广大农牧民的拥护与信赖。
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的一个山镇中,当地有不少农民受益于小额人身保险产品,不仅因为保费低廉,而且家中一旦有人遭遇伤残、死亡等,就能获得一两万元的赔偿。此外,当地保险公司在小额人身保险业务中也起到了表率作用。
例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主动向当地外出农民赠送了 150 余份小额人身保险,保额总计高达 217 万元。这一举措,使得当地百姓更加信赖保险公司,不少牧民纷纷投保,促进了当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的发展。因此近三年多,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在内蒙古农牧区的发展速度远远高于国内其他地区。
5.1.3广西:小额人身保险理赔及时
在广西省,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得到了当地农民的拥护与信赖。这是由于当地新华保险公司的一位农民客户在身得重病后,在短短几天内就获得了 5 万元全额理赔款,使原本因无法支付巨额医药费而被迫出院的他又重新回到了医院,得到了及时的救治。
新华保险公司这一赔付案件,在社会保险界引起了很大反响。新华保险公司通过快捷、优质的服务履行着企业责任,不仅使其声誉提高,还大大增加了农民群体对于保险的认同感,有利于我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5.1.4江苏:五元意外伤害险发展迅猛
五元意外伤害险,也称农民新型简易人身保险。它是一款由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针对于农民而设计的意外伤害保险。这一产品,农民只需要 5 元的保费,就可以获得最高 9.1 万元的人身意外风险保障。
在当地农村,一些简易的农用车辆极易造成农民意外伤害事故,这一问题一直困扰着当地的农民与基层政府,而目前存在的新农合恰恰又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身故等方面存在空白。因此,在当地政府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下,终于研制出来一款五元意外伤害险,它包括一些新农合报不了的情况。这一举措,使当地农民参保热情不断高涨。截至 2012 年末,全县已有近20 万人参保,占新农合参保数的 94.7%。 五元意外伤害险是对农民巨额医疗费一种很好的救助手段,弥补新农合在意外伤害中的空白点,赢得了广大农民的信任与拥护。
5.2 其他国家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经验
近年来,国外许多国家也在大力推动小额人身保险市场的发展,如日本、印度等国家已取得显着的效果。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显然已为解决世界农村人口人身安全问题提供了重要保障。
5.2.1日本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经验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并未针对小额保险经营主体颁布法律政策,使其经营得不到保障与监管。但在日本,其政府在 1916 年颁布的《简易人寿保险法》则弥补了这一立法空白点。日本政府通过提供税收激励政策,或是采取减免税收政策来消除一些不利因素的影响,鼓励小额保险的推广和发展。
从首次颁布《简易人寿保险法》至今,虽然已将近一个世纪,但是日本政府始终坚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使高成本的简易保险业务有了一定的资金弥补,还在产品费率下降的方面采取了财政扶持,更是简易保险业务能在日本不断壮大的关键因素。
5.2.2哥伦比亚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经验
在发展小额人身保险的过程中,一些国家政府部门还为保户投保实行补贴政策,并积极投身于保险公司的销售管理中。例如,哥伦比亚国家的贫困人口在投保小额人身险时,政府主动给予资金补贴,使大部分穷人能够以较低保费获得了高额保障。政府还向当地农民提供了资金、补助、贷款及技术帮助,还推动了保险行业的激烈竞争,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低收入群体。
5.2.3菲律宾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经验
目前,小额信贷人身保险是国外最普遍的寿险产品,它是一种保额受贷款额度限制的新型小额人身保险。例如在菲律宾国家,存在一种全额贷款保险计划,这是一款与小额贷款密切相连的小额人身产品,它保障贷款机构能在贷款者死亡后取得原有的所有贷款。当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已故的证明后,其将贷款未偿还的部分支付给贷款机构,对于已偿还的贷款金额则还给受益人。它是将全部贷款额作为给付总额,故称为全额贷款保险。这一产品的优点不仅可以为贷款机构提供保障,还可以给被保险人家庭带来一部分费用补偿,使其能够维持生计和办理丧事。 这一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出,得到了菲律宾当地广大农民的拥护,使一部分贫困农民在生活方面有了一定的保障。
5.2.4印度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经验
在印度,为保障农民的人身利益,一家保险公司专为季节性收入的农民而设计了一款小额人身保险。该保险需一次缴交纳全部保费,保险期间为 10 年。
如保单持有人在保障期满时仍然生存,则不仅可以获得全部保费,还可以取得保费 25%的费用作为红利,即在保险期结束时可以取得 1.25 倍保费的满期金。这种保险产品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亡,则可获得死亡保险金作为保险利益。产品最高保额约合人民币 9500 元,它是在充分考虑农民消费能力与需求的基础上设定的。
在印度,这类保险产品还具有一定的理财功能,返还保费这一举措越来越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欢迎。换言之,保户们是用利息来为自己购买一份风险保障。
5.3 国内外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经验的启示
在其他国家与地区的经验中,都存在一些共同点。这些国家与地区的政府都把扶持当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的展开作为工作重点,而且保险公司也在大力开发设计合理的小额人身保险产品,加之工作效率较高,注重赔付环节等因素,使当地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不断健康发展,为社会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
5.3.1地方政府的重视与扶持
政府大力扶持农村小额保险业务的发展,可以带动社会的经济运转,还在农民的安全保障中发挥着重要职能。从国际经验看来,各个国家的政府都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的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我国的政府一直以来对小额保险的财政扶持不够,缺乏对其业务开展的重视。所以,我国政府要想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就必须在组织管理、财政投入等方面保持良好端正的态度,加大对小额保险的资金支持,建立与完善有关小额保险的重大责任,使我国小额保险业保持良好的发展轨道。
5.3.2保险机构工作效率较高
保险机构的工作效率高低,理赔是否到位,关系到整个社会公众对于保险行业的认可度。在我国其他地区,正是由于当地保险公司认真负责,他们在了解到客户出现以后,立即派相关人员现场勘查,及时收集了大量资料,在第一时间为客户送上了巨额的理赔金额,才使农民不因为医疗费用问题而错过救治的机会。只有保险公司的工作效率高,理赔速度快,才能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拥护,才会不断加深对社会保险业的认可,才能够对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发挥重大作用。
5.3.3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设计合理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设计,不仅要保持较低的保费,而且更应该针对农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条款。例如在菲律宾、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由于其低收入农民群体占比较大,其保险公司在不断收集农村保险市场信息的基础上,还充分考虑当地农民的实际购买水平。因此,大多数产品都比较符合农民的需要。
销售给农民的很多产品是针对农村居民适用的,与当地农村保险的需求比较符合。我国当前存在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仍处在开发层次,要想使农村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求均衡,不仅要对现有险种进行技术改造,还要根据我国农村实情来研制不同的保险产品来满足农民多角度、多样化的需求,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