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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戏曲”带来的机遇与挑战(5)

来源:戏剧文学 作者:李小菊
发布于:2017-06-22 共10585字
  然而,“梨园春”等电视戏曲栏目经过 20多年的发展,已经进入了发展的瓶颈:剧目、唱段、剧种等节目资源被挖掘殆尽,名家名角几乎请遍,而戏迷群体却日益壮大,电视制作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戏迷观众的需求。许多电视戏曲人和戏曲电视栏目都在积极地寻求突破和转变。正是基于对电视戏曲节目当前发展困境和瓶颈的深切体会,恒品戏缘在创建之初,就提出“大戏曲”的理念,把全国戏曲都纳入自己事业的版图之内。
  
  “大戏曲”的概念,实际上也契合了新世纪以来普遍被人们接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念。自从 2001 年昆曲入选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之后,特别是从 2006 年开始,各级政府开始评选国家级、省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的概念自上而下逐渐深入人心。“非遗”把所有的戏曲剧种放在共同的语境下进行考察,让人们认识到不同剧种跨越地域性差异之上的共同特质。“大戏曲”的概念同样是认同不同剧种的共同特质,但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不同的是,“大戏曲”概念不强调戏曲艺术“遗产”或“濒危”的一面,因此不把保护作为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而是发现和重视戏曲艺术在民间的生命力、在民众中的影响力和巨大的市场潜力,运用戏曲艺术自身的艺术魅力和艺术感召力,来传承戏曲、振兴戏曲、发展戏曲。这种主动性的传承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下国家和政府强调对戏曲艺术的保护性传承是完全不一样的,或者说,“大戏曲”的传承观念,改变了传统戏曲艺术在“非遗”语境下的被动性传承,变成一种主动性传承。这种认识,是建立在对传统戏曲艺术巨大的影响力、顽强的生命力和巨大的观众市场的深入而清醒的认识了解基础之上的,体现了对戏曲、对民族文化的绝对自信,也是振兴地方戏曲的新路子、新模式。
  
  “互联网 + 戏曲”发展中应注意的问题及对策。
  
  在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今天,传统戏曲艺术正面临着传承、发展和繁荣的重要拐点。“互联网 + 戏曲”的出现,将是传统戏曲艺术发展的关键期和转折点。我们期待互联网为戏曲艺术带来新的生机,同时,也要警惕和避免如下问题:
  
  (一)“互联网 + 戏曲”的发展步子应该更加扎实稳健,循序渐进,特别是像恒品戏缘这样的全国性、全局化发展的公司,应切实把每个剧种、每个省市的戏曲布局做稳、做强,避免摊子铺得过大,过度膨胀,形成泡沫,导致破灭。
  
  (二)“互联网 + 戏曲”应该“不忘初心”,以传承戏曲艺术、培养戏曲人才和戏曲观众、弘扬戏曲文化为长远目标和最终目的,不应消费戏曲,借助戏曲艺术以达到牟取经济利益的目的,汲取以往“戏曲搭台,经济唱戏”的、有损戏曲生态健康发展的历史教训。
  
  (三)互联网技术要真正跟上时代的快速发展,不但需要不断更新换代,真正把互联网科技的前沿成果及时转化为传播传统戏曲艺术的实际成果,同时,也应降低成本,不要让高科技成为只有象牙塔顶端的人士才消费得起的尖端产品。在这一点上,戏缘准入条件非常低,普通人就可以参与其中并从中真正获益,对当前互联网技术的转化和运用做得比较到位。而像“名角儿”APP 这样非常高端的科技产品,科技含量比较高,目前技术尚不成熟,经济投入比较大,对于消费能力不足的人们还无法实现。戏曲 VR 技术虽然前景非常光明,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互联网行业除了重视与演员、剧团的合作,还应当重视和加强与戏曲理论界的合作,听取理论界的意见和建议,引导“互联网 + 戏曲”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避免走弯路,损害传统戏曲艺术的发展。
  
  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出现,对传统戏曲艺术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本文仅就互联网对戏曲传播、戏曲宣传、戏曲教学、戏曲参与等与戏曲艺术本体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了粗浅的探讨,其他如互联网对戏曲营销、戏曲市场、戏曲消费及相关产业的运营等问题,也必将随着互联网与戏曲融合的加深而日渐突显,理论界应当重视这些新问题,加强理论研究和适当的引导。笔者也将在此基础上持续关注“互联网 + 戏曲”的相关问题。
原文出处:李小菊. 移动互联网时代戏曲艺术发展现状及对策[J]. 戏剧文学,2017,(02):6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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