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绝望之路
先锋文学是以叛逆的姿态出现的。在本质上讲,“先锋”就是打破一切既定的规范和成见,重现自我的自由。所以尤奈斯库说:所谓先锋,就是自由。“先锋”概念进入文学领域后,形成了具有创作主体精神的先锋性。先锋文学作为后现代主义文学形态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涌入中国。新时期的先锋文学创作,可以追溯到 1985 年后出现的一批先锋小说,其中刘索拉的《你别无选择》、徐星的《无主题变奏》等是这一创作思潮的开路者。余华的创作是在先锋文学引领文坛的时候的时候开始的,他早期的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等本身就是先锋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先锋文学的代表作家,余华的写作必然深受后现代主义的影响。
“绝望”是后现代主义创作的情绪表达,反抗“绝望”是后现代主义创作的一个重要的理论标志。显然,“绝望”在余华的作品中出现是时代使然。余华曾在《重读柴可夫斯基》一文中表达了他对“绝望”的热忱:“就我个人而言,我更容易被绝望吸引,也更容易被它感动。因为绝望比超越更痛苦,也就是说绝望是一种彻底的感情。”①正是基于这种“绝望”的理念,余华以他的作品铺设了一条条通往绝望的“坦途”,其中有安于宿命、不敢也不愿反抗的绝望;也有在生活的困顿和荒乱的苦难里煎熬,吞咽苦难恶果的绝望;还有不断面对亲人离世,在死亡的面前麻木不仁的绝望。
第一节 宿命的安排
宿命论者认为世间发生的任何一件事都是先天注定的,人的命运由上帝或其他神秘力量预先安排,是人力无法改变且的,人的生命和命运都没有规律性,是人本身所不能操控的。一切偶然事件的发生也都是必然的,都是促成此在世界现状的重要因素。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中也提出了“生死有命”②的概念,其生也自然,其死也自然,都是命中所有。此外庄子也说:“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③ “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④佛家更是将生命看作一个“轮回”,讲究“命运无常,因果报应”.传统的儒释道思想深深烙在中国人情感深处,在认同前人的宿命观的基础上,余华有着自己独特的宿命观念。在《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中,他把小说的宿命主题更多地归结为“宿”即归宿--每一个人物的每一段行程都需要一个归宿,一个明确的目的地,这个“归宿”和目的地是命定的,认同这个“归宿”和目的地的人无需思考,也无需选择,只是顺其自然顺从命运的安排,生命按其自然的命定而走向其“归宿”.《活着》中的福贵像植物一样麻木地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中的许三观靠卖血养家糊口,卖血按一套固定的程序操作,循环往复地进行,成为一种代代相传的生存方式。先锋时期的余华秉承着这种独特的宿命论的观点进行写作,故事里的人物经历什么,改变多少,最终如何,都是命中注定而且难逃劫数。
陈晓明在论述中国先锋小说时曾这样评价余华:“余华的那些人物总是被注定走向阴谋,走向劫难,走向死亡,这种铁的必然性决定的命运,使得余华的叙事总是极端蛮横而武断。这个大前提在余华的写作中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因此,他的人物就可放心去干那些自取灭亡的怪诞事件。余华的人物早已蒙上宿命阴影”①《十八岁出门远行》是余华先锋时期的代表作。“我”不断奔走在路上,“我像一条船”,“不知道前面是何处”,只好“走过去看吧”,“公路高低起伏,那高处总在诱惑我,诱惑我没命奔上去看旅店,可每次都只看到另一个高处,中间是一个叫人沮丧的弧度。尽管这样我还是一次一次地往高处奔,次次都是没命地奔。”②“我”一次次地往高处奔跑,却没有一次到达高处。这里的“我”俨然就是另外一个西西弗斯,不断地登上高处,却永远不会到达顶峰。有时候似乎到达了最高峰,但面对的却是下一个由低处向高处延伸的弧度,全部的努力都在颠沛的路上,最终的结局是枉费心机。
90 年代以后的余华短篇小说依旧延续着宿命的观点,命中注定依旧为小说主人公的生命法则。在《命中注定》中,陈雷在汪家老宅的死亡,是冥冥中在30 年前就已经安排好的。小说共分为两个片段:第一片段是以“现在”为叙述时间,在春天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和往常一样的刘冬生收到了他的昔日好友陈雷的死亡通知信,陈雷死在镇上最气派的房屋--已经成为陈宅的“汪家旧宅”里,同时丢失的还有陈雷生前收集到的最喜欢的 500 多种打火机。然后故事进入第二片段:三十年前,因为父母上班无暇照料,被锁在家里只能观看窗外的世界的刘冬生和只能待在外面不能去屋里休息的陈雷,成为贴心的朋友。一次偶然的机会,陈雷带着刘冬生参观了镇上最气派的房屋“汪家旧宅”,并在那里似乎听到了一个孩子喊叫“救命”的声音,而且呼喊救命的嗓音和陈雷的嗓音完全一样,在第三声从汪家旧宅里发出救命呼喊声的时候,两个孩子逃跑了。30 年前的陈雷听到了 30 年后自己在汪家旧宅里死亡时发出呼喊的救命声音,这预示了陈雷命中注定会死在汪家旧宅。一个人听到未来自己的死亡前的呼救声音,这是命中注定的暗示--暗示死亡的地点就是当时听到这种呼救声的地方。同时,30 年后的刘冬生早在 30 年前就明白当时的那种呼救声的暗示,因此,30 年后他对陈雷离奇地死在已经成为自己家的原“汪家旧宅”并没有感到意外。实际上,正是陈雷的死亡--这个 30 年前就预设好的结局,在 30 年里牵引着陈雷买下了汪家旧宅,促使他的妻子留陈雷自己在家,这些都是命定达成的必要因素。
余华开始长篇写作以后,其创作观念和创作技法也开始走向成熟和深邃:“余华小说对‘难逃劫数’的宿命意识的阐释从超现实层面的形而上思考进入了历史和现实层面的世俗化思考,其小说也随之显示出显示的沉重感和命运的悲剧意味。”①宿命意识在《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里是一以贯之的。小说里的人物命运相互缠绕着、影响着,他们的命运不是掌控在自己手上,更多的是无形的命运之手的安排,每一个人物自己的命运是命中注定的,每一个人自己与他人的交往和纠缠也是早已安排好的,前因后果都已经设定,许多看似偶然的细节其实都是难逃劫数。
命运的轮回,因果报应是一种宿命的安排。在《活着》中,当年的福贵还是徐家阔少爷,在赌场里:龙二买通了跑堂,让那跑堂送热毛巾给福贵擦脸,趁福贵擦脸的时候,龙二偷换了一付事先做了手脚的骰子,结果是福贵输光了家产,成了租种土地的农民,龙二则翻身成了地主老爷。当福贵九死一生从兵荒马乱里逃回家时,村里搞了土改,福贵分到了原先租种龙二的那五亩地。而龙二却被定为地主成分,解放后被没收了田产,分给了从前的佃户。龙二死不认账,不但动手打了分他田产的佃户,还公然对抗政府,最后被作为恶霸地主枪毙了。临死前,龙二才幡然醒悟:“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②龙二死后,福贵感觉到自己脖子上一阵阵地冒冷气,他开始明白当年输光了家产是万幸,他因此在解放后捡了一条命。命运就是这样跟福贵和龙二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龙二使用了手段,骗取了徐家的家产,却引来了杀身之祸;福贵因为受骗丧失了家产,却保全了性命。
如果再给龙二一次选择的机会,他定然不会再一次使用手段,为自己埋下被枪毙的绊子。这正如福贵后来所悟到的那样:“后来我想开了,觉得也用不着自己吓唬自己,这都是命。”①认命是福贵生存的底线,也是他活着的唯一的理由。
同时被命运戏弄的还有春生,当年一起在国民党军队当过壮丁的春生被俘后成了解放军战士,跟着部队南征北战,解放后成为刘县长,也成了福贵儿子有庆献血死亡事件背后的罪人。医院里的人一心要救活难产的县长女人,才会不顾及有庆的死活,把有庆的血抽干,毫无医德的医生在发生医疗事故后,竟然还问福贵为什么只生一个儿子,而这些只是因为春生成了刘县长,一个在位的权力者。
“文化大革命”的浪潮席卷在中华大地的时候,原来拥有权力的刘县长再一次成为春生,春生成为红卫兵小将们打倒的对象:“身体搁在那块木牌上,一只脚踢在他脑袋上,春生的脑袋像是被踢出个洞似的咚地一声响,整个人趴在了地上。
春生被打得一点声音都没有,我这辈子没见过这么打人的,在地上的春生像是一块死肉,任他们用脚去踢。”②最终刘县长受不了天天挨打,上吊自杀,“自绝于人民”.当人的命运像过山车一样在轨道上翻滚的时候,轮回的宿命感就出现在翻滚无常间,让人难以捉摸。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何小勇死亡事件也算是宿命安排的结果。神奇的命运将人与人的关系反复颠倒,玩弄在鼓掌之间。好端端地走在路上的何小勇被一辆外地来的卡车,突如其来地撞到了一户人家的门上,然后生死未卜。何小勇当年强奸了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生下了一乐,让许三观做了 13 年的乌龟。因此,何小勇遭遇车祸,在许三观看来就是报应,他见人就说:“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做了坏事不肯承认,以为别人就不知道了,老天爷的眼睛是看得清清楚楚。
老天爷要想罚你了,别说是被车撞,就是好端端地走在屋檐下,瓦片都会飞下来砸你的脑袋,就是好端端地走在桥上桥也会塌到河里去。”“所以,做人要多行善事,不行恶事。做了恶事的话,若不马上改正过来,就要像何小勇一样,遭老天爷的罚。老天爷罚起人来可是一点都不留情面,都是把人往死里罚。那个何小勇躺在医院里面,还不知道死活呢。”①命运更有意味的安排出现了,城西的陈先生诊断何小勇的命只有通过何小勇的儿子坐在他家的烟囱上向西天喊魂,才能救回来,可是何小勇的妻子只为他生了两个女儿,而女儿喊魂是没有用的。这时大家想到了一乐,这个不被何小勇认可的私生子,也只有他才能担负起喊魂的重任。
可是,在需要替一乐赔偿方铁匠家医药费时,何小勇却不承认自己有一乐这个儿子的。饥荒来了,饥饿的一乐想要自己的亲生父亲何小勇带自己也去吃一碗清汤面的时候,何小勇依旧没有承认一乐是自己的儿子。但在离奇命运的安排下,承认者与被承认者的角色互换。需要一乐承担救活何小勇坐在烟囱上喊魂任务时,一乐自然也不会愿意承认何小勇是自己的亲生父亲。
在《活着》中,人物的名字具有先验性的意义,不同的名字似乎也蕴含着不同的命运。对福贵而言:当“我没有自己的名字”的时候,我只是一个任人取笑、只能和狗做朋友的傻子;当拥有 100 多亩地的徐家阔老爷在为徐家阔少爷取名字的时候,就想着将来儿子能够光耀祖宗,为他取了一个通俗易懂且带有美好祝愿的名字“福贵”.然而,余华反其道而行之,他代命运之神为这个过于娇贵的名字的主人安排的却是非福非贵的一生,此生他将和厄运和苦难相伴相随,在绝望的边缘行走,在活着和死亡的夹缝里生存。非福非贵的福贵的命运如过山车一般的经历了有钱的阔少爷一下子变成穷光蛋的过程:“我就这样迷迷糊糊地走到了城外,有一阵子我竟忘了自己输光家产这事,脑袋里空空荡荡,像是被捅过的马蜂窝。到了城外,看到那条斜着伸过去的小路,我又害怕了,我想接下去该怎么办呢?我在那条路上走了几步,走不动了,看看四周都看不到人影,我想拿根裤带吊死算啦。”②。经历过被抓兵役然后死里逃生,兵荒马乱后以为自己可以过上安稳的日子,可是命运却没有将他以前作为败家子时犯下的过错进行足够的惩罚。然后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故事在他身上不断地发生,先是儿子有庆为给难产的县长夫人输血被抽血抽死,接着女儿凤霞因为自己生孩子难产死了,女婿二喜干搬运工被水泥板挤死,就连最后的希冀他的外孙苦根也因为饥荒后吃豆子撑死了。福贵艰难地活在既无福也不贵的日子里,承受着一次次的绝望之苦。
《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在回到老家和他老眼昏花的爷爷聊天时,已经为他日后靠卖血讨生活的未来埋下了伏笔。此后,许三观在卖血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许三观的爷爷将许三观当成他的儿子,说他的儿子如果不卖血便不是他的儿子,只有卖血了证明了他的身子骨强壮才是他老许家的人。这真的是老眼昏花造成的错认么?这更像是宿命安排的暗示,这一暗示透露了许家第三代子孙许三观卖血的命定,许三观以后的人生一步一步走上了卖血为生的道路,卖血成了许家人别无选择的宿命。
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也是一个命定的人物。每当许玉兰感到委屈时,她就会往门槛上一坐,开始泼妇骂街似的哭诉,什么丑事都会被喊出去,最常挂在她嘴边的话是“我前世造了什么孽啊”.当许三观怀疑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时,许玉兰归罪于上辈造孽,好像一乐的出生不是她被何小勇强奸的结果,而是与一个本不存在的上辈子有关。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的头砸破后需要找何小勇要钱时,许玉兰再一次归罪于上辈造孽,以至于到许三观卖血给情人买补品被识破后,许玉兰第一个想到的还是她的前世犯下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孽。一个“造孽”的前世,才让她这般如此的不堪和绝望。在许玉兰的观念里,前生造孽,今世受罪,这都是宿命早已经安排好的。
相信在命运里有安排好了的因果报应,吃苦受难也是天注定的宿命。丧失了反抗的能力,近乎麻木的生活态度,是一种自我意识的缺失。也是懦弱的国民劣根性的体现。鲁迅说中国的历史有两种:坐稳了奴隶的时代;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而这种懦弱的逆来顺受,正是奴隶的本质。个体的懦弱造就了集体的麻木。每一位麻木的中国人的逆来顺受,集合起来塑造了国民性的麻木和宿命。
第二节 生活的苦难
苦难是余华小说绕不过去的一个主题,无论是先锋写作时期的余华,还是温情化的新写实主义时期的余华,都执着地以苦难叙事作为文本的核心,余华小说也因此成为某种意义上的苦难教科书。先锋写作时期的余华更多的将苦难归结为“内容上的罪恶和本质上的宿命”①,人性善的缺失是苦难不能逃避的主要因素,也是小说主人公生活为什么如此不堪的原因,阴谋、欺骗、血腥、暴力这些显性的恶共同构建了一个“苦难”世界。温情化写作时期的余华并没有因为文本叙述中血淋淋的场面的离场而降低苦难的程度,相反,《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中,宏大背景下的小人物直面历史事件时,表现出的无能为力和无奈感增强了苦难的强度。余华在《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中呈现在读者面前的人物和故事,可以看作是一张张苦难人生的素描画,画出了种种苦难中的人生百态。
余华对苦难的揭示显示了一种对社会底层人生的人文关怀,他在揭示苦难的同时又自觉地承担起呼唤人性的责任。余华曾说:“我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更加接近真实。”①为了塑造真正的勇士,惨淡的人生和血淋淋的现实下的苦难成为余华笔下不可缺少的因素。当然,余华小说中的苦难和作者自身的经历是离不开的。弗洛伊德指出:“现实的强烈经验唤起了作家早年的经验(通常是童年时代的经验的记忆),现在从这个记忆中产生了一个愿望,这个愿望又在作品中得到实现。”“一篇作品就像一场白日梦一样,是我们幼年时代做过的游戏的继续,也是他的替代物。”②余华的童年是在浙江海盐度过的,那一段生活经验是余华成长经历中的一个特殊阶段。余华自己说过:“决定我今后生活道路和写作方向的主要因素,在海盐的时候就已经完了,接下去我所做的只不过是些重温而已,当然是不断发现意义上的重温。我现在对给予我成长的故乡有着越来越强烈的感受,不管我写什么故事,里面所有的人物和所有的场景都不由自主的属于故乡。”
海盐是余华童年生活的地方,余华的许多小说里都会看到海盐,这个南方小镇的影子。正如呼兰河对萧红的意义,海盐便是余华的“呼兰河”,他不时会想念那个自己生长的地方:“我只要写作,就是回家。”④在余华的随笔《一个记忆回来了》中,余华写到:“我觉得是我自己的成长的经历,决定了我在 1980 年代书写那么多的血腥和暴力。‘文化大革命’开始时,我在读小学一年级;‘文化大革命’结束时,我高中毕业。我的成长目睹了一次次的游行、一次次的批斗大会、一次次的造反派之间的武斗,还有层出不穷的街头群架。在贴满了大字报的街道上见到几个鲜血淋淋的人迎面走来,是我成长里习以为常的事情。这是我小时候的大环境,小环境也同样是血淋淋的。我的父母都是医生,我和哥哥是在医院里长大的,我们在医院的走廊和病房里到处乱窜,习惯了来苏水儿的气味,习惯了嚎叫的声音和呻吟的声音,习惯了苍白的脸色和奄奄一息的表情,习惯了沾满血迹的纱布扔在病房里和走廊上。我们的父亲时常是刚刚给患者做完手术,手术服上和口罩上血迹斑斑,就在医院里到处走动,喊叫我们的名字,要我们立刻到食堂去吃饭。”①“当时我们家的对面就是医院的太平间,我可以说是在哭声中成长起来的,我差不多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哭声,几乎每天都有人在医院里死去,我差不多每个晚上都要被哭声吵醒。”“我小时候不怕看到死人,对太平间也没有丝毫恐惧,到了夏天最为炎热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呆在太平间里,那用水泥砌成的床非常凉快。”②这是童年的余华,一个习惯了血淋淋的场面,见惯了死人和听惯了哭声的小孩子。余华的童年处在一个崇尚斗争和暴力的时代,社会大环境里的暴力事件和个人小环境里的一个个血淋淋的场景给他留下了太多、太深刻的记忆。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余华的写作从一开始就具有血腥和暴力色彩,也可以解释余华为什么对血腥和暴力表现出那样的冷漠和淡定。只有从小就习惯了暴力和血腥的余华才拥有那样的“零度叙述”的力度,才能以一种异常平静的姿态细腻地记录下种种充满血腥味的苦难。如果说先锋时期的余华写下了罪恶的人和欺骗的真实下造成的带着血腥味的苦难,那么,温情化写作时期的余华写下的《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就是直指社会大环境下的苦难和涉及人类终极关怀追问的苦难。
精神分析学理论认为:写作是一种隐形的宣泄情感创伤的方式,能使人的内心情感创伤、特别是童年创伤留下的心理症结,得到有益身心的平衡。余华的父亲是海盐医院的外科大夫,母亲是医院的护士,由于工作的原因,没有时间去照顾童年的余华哥俩,为了防止年幼的他们出去乱跑,父母也只好将余华和他哥哥反锁在屋里,余华兄弟只好在屋里看着外面欢笑玩耍的其他孩子。余华的童年是孤寂的,这种孤寂感在《命中注定》中得到重现,童年的刘冬生的经历再现了当年的余华被锁在屋内的场景。
“活着”的苦难和福贵的一生如影随行。前半生福贵的苦难来源于不明白活着的意义,作为富足的地主的儿子,福贵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在大多数人看来他的人生与苦难无缘,但实际上福贵的苦难人生是不可避免的。年轻时的福贵对自己的存在没有自己的认知,换言之,就是他没有找到过自己生命的意义。如果要从《活着》中找到福贵早期生存的意义,年轻的福贵全部的认识只有自己是有钱的徐家人,而且还是徐家唯一的一个孩子,如果自己死了,就会断了徐家的香火,所以,福贵会在私塾里成为朽木不可雕的二流子,他去私塾时从不走路,都是由一个雇工背着去上学,他成年后爱往妓院里钻,爱听那些妓女们的哼唧,还会在赌场上寻找忘我的紧张和刺激感。那时福贵的生活状态是无所事事,惶惶不可终日,过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日子,每天都会发愁的事情就是如何打发掉这日出日落的新一天。这种毫无目的的生活,使年轻的福贵空虚绝望,通过嫖赌以期填补自我的空虚,证实自我的存在价值。在某种程度上讲,此时没有存在感的福贵是绝望的,这种心理上的绝望的感觉并不亚于此后生活中的苦难带给他的绝望。
当福贵输光家产,成为龙二的雇农后,福贵比以往更能明白活着的意义,更能了解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也恢复了他善良的本性。福贵懂得了勤勤恳恳地生活,懂得了善待家人,可是真正的苦难却一步步逼近福贵。自己的亲爹被福贵活活地气死,一个本以为能死在祖屋里的老人,结果死不得其所。由于福贵输光了家产以及以往的种种恶行,媳妇家珍被她爹接回了家,好端端的一个家像破碎了的瓦罐一样四分五裂。此时的福贵也安分了,他知道自己再也不能和以往那样无所事事了,他要养活他的家人,承担一家之主的义务。福贵本想搬到城里,借些钱开个小铺子,因为福贵娘上了年纪,不愿意离开村子,只好租种以前输给龙二的地,开始田里刨食的日子。龙二租给了福贵五亩好地,浪子回头的福贵开始学着村里人的样子,而且懂得笨鸟先飞,必须卖力气干农活,才能获得一家人的生活。租种了龙二的田的福贵开始踏实地过日子。如果这样继续下去,徐家也许有一天会重新发达起来,不至于陷入苦难之中。但这样的日子好景不长,仅仅过了一年,苦难的日子就来了--福贵娘病了,福贵要为生病的娘去城里请郎中,结果碰到了国民党大兵,被抓了兵役。福贵跟着这支炮兵部队一直向北,历经了被共产党的部队包围,缺衣少粮,九死一生终于回到家,这时娘已去世了。回来的福贵赶上村里搞土改,分到了五亩好田,看到刚刚神气了一阵的龙二被枪毙,福贵本以为这下自己可以好好地活着了,甚至觉得自己的后半生也许会因祸得福越过越好。但事实却恰恰相反,福贵的苦难人生这时才刚刚开始。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始了,村里办起了公共食堂,不允许家里留私货,锅交出去了,粮食出去交了,就连儿子有庆养的一只羊也上交了,可是没多久食堂开不下去了,饥荒来了。女儿凤霞因为高烧变成了哑巴。媳妇家珍得了难以治愈的软骨病,下不了床,接着家人一个跟着一个去世了,最后只剩下福贵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黄牛,承受所有的苦难。
《许三观卖血记》中,卖血是许三观对于苦难的救赎。血液是生命的本源,许三观通过卖血,提前透支生命,以此养家活口,挨过苦难的日子。许三观一生有 12 次卖血的经历,第一次卖血是为了证明自己身体结实,并用卖血得来的钱娶了许玉兰。最后一次卖血是想为自己卖一次,用卖血的钱再去吃一次炒猪肝,喝一次温过的黄酒。其他时候的各次卖血,都是被生活的苦难所迫,不得已而为之,用许三观的话说:“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了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①--为一乐砸伤的方铁匠的儿子赔偿医药费,许三观只好通过卖血,赎回被方铁匠搬走的家具;大饥荒的年代,已经喝了 57 天稀如水的玉米粥,许三观不能看着家人饿死,只能去卖血,换回了一顿面条和挨过饥荒的粮食;为了下乡插队的一乐能和生产队队长搞好关系,早日回城,许三观去卖了一次血;为了招待好二乐的队长,置办一桌像样的酒菜,刚刚卖过血的许三观只能再一次请求李血头让他再卖一次;为了救治患了肝炎的一乐,支付去上海治病的钱,许三观在一个月内连续卖了 5 次血。许三观用他的血液养活了全家,支撑起家庭的重担。
为了招待二乐的队长,再次去卖血的许三观碰到了第一次带许三观去卖血的根龙--那时根龙刚刚 19 岁,而此时的根龙虽然只有 40 多岁,头发却已经全白了。许三观和根龙卖过血,一起去吃炒猪肝、喝热黄酒的时候,根龙脑溢血死了。
根龙的死也要归因于生活的苦难和逼迫。根龙说:“也不能说力气比你多,我们比你们城里人舍得花力气,我们娶女人、盖房子都是靠卖血挣来的钱,这田地里挣的钱最多也就是不让我们饿死。”②这就是 20 世纪中国五六十年代的农村现状,地里刨食刚刚能满足不饿死的状态,这还要看天气雨水的状况。卖血成了刨食者们解决生活苦难的唯一途径,甚至成了农村的一种风尚和检验身体状况的指向标--桂花因为定了亲的对象不能去卖血了,就把婚事退了;根龙 19 岁就开始卖血,只是为了娶他看上的桂花;以前和根龙一起卖血的阿方因为卖血身体败坏了,把尿肚子撑破了。苦难中的农民,在卖血透支自己生命的时候,还要被血头搜刮一番,只有时常贿赂血头,才能有机会卖血。生活的苦难一个挨着一个袭来的时候,像许三观一样的受难者毫无还手之力,留给他的选择只有一次次透支他的生命,用自己活命的鲜血去抵偿无穷无尽的苦难。
生活的苦难是一笔不能结算的账目,当苦难招手时,社会最底层的福贵和许三观们如毫蚁般的生命毫无招架之力,他们能做的只有被动地承受,只能默默地祈祷,只能在苦难里颤抖,在苦难里以自己的挣扎苦中作乐。
第三节 死亡的威胁
对于那些在苦难中苦苦挣扎的受难者,死亡不失为一种解脱。然而,求生是人的本能,生者对于死亡的恐惧胜过死亡本身,对死亡的恐惧会使生者感到绝望。
海德格尔说:“在没有感受到死亡之时,一个人实际上也就遗忘了存在,而存在就是提前到来的死亡,这是许多作家常常通过对死亡景象的描写而触及最根本的存在命题的原因。”①余华先锋时期的作品中,死亡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主题。余华曾做过一个统计:1986 年一年间,他的小说里被杀或自杀的人达 36 人之多。
余华小说里的死亡,大部分来自人性恶。人性的丑恶和罪恶,是余华小说人物的非正常死亡的根源。《死亡叙述》中,司机第一次出车祸把一个孩子撞下了水库,第二次出车祸撞死了一个女孩,司机本人也被非理智的人群活活打死。《古典爱情》中,人肉成了一道菜。最为冷酷无情的是《现实一种》关于死亡的叙述:“与传统的故事讲法不同,余华设计了一个冷漠的叙述者,并借助这个叙述者提供了观察世界的另一种视角,这种视角极端而直截了当地使人看到另一幅世界图景与人的兽性的一面。”②《现实一种》颠覆了传统家庭观念,讲述了丧失所有伦理道德的山岗山峰一家人的相互残杀的过程:首先是四岁的小孩皮皮通过虐待自己襁褓中的堂弟取乐,“他禁不住使劲拧了一下,于是堂弟‘哇’地一声灿烂地哭了起来。这哭声使他感到莫名的喜悦,他朝堂弟惊喜地看了一会,随后对准堂弟的脸打去一个耳光。”③接着,皮皮感觉抱在手里的堂弟有点沉重,于是他松开了手,他的堂弟就这样被他摔死了。然后,真正人性恶的悲剧开始上演:山峰对摔死自己儿子的皮皮--他的侄子开始复仇,他让皮皮跪在地上舔干净自己儿子摔死时留在地上的血,他“飞起一脚踢进了皮皮的胯里。皮皮的身体腾空而起,随后脑袋朝下撞在了水泥地上,发出一生沉重的声音”①。随后,山岗对踢死自己儿子的亲兄弟山峰开始更为残忍的报复,他将山峰绑在树干上,将煮好的肉糊浇在山峰裸露的脚底板上,牵来小狗去舔食山峰的脚底板,狗舔脚底的奇痒使山峰笑个不停,最后活活笑死了:“那笑声像是爆炸似的疯狂地响了起来。这笑声持续了近一分钟,随后戛然而止。山峰的脑袋猛然摔了下去,摔在胸前像是挂在那里。”②就这样,山岗完成了对自己儿子的复仇,他选择了极具戏剧意味和悲剧色彩的虐杀方式。
故事并没有结束,之后山峰的妻子利用警察枪毙了山岗,并冒充亲属将山岗的尸体捐献,山岗的尸体在停尸房的台子上被一群医生各取所需地剖解。一个大家庭就此破灭,这个过程中完成了人性恶的一次暴力性展演。
1990 年代以后,死亡主题在《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中延续着,只是这种死亡的出现不再伴随着血淋淋的场面和直接施诸于暴力,更多的替换为一种冷暴力。死亡不再是人性恶造成的,更多的死亡是与社会、历史的变革有关。死亡在压抑的晦暗里潜行,让读者难以呼吸。一本写“活着”的书,却以 10 余万字的篇幅描写了 10 个人的死亡,即便这些人的死亡不再是直接暴力的结果,而有着更多深层的社会背景和历史原因,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就在自己的眼前被死神夺走,这些死亡让最后一个“活着”的人福贵绝望而至于麻木。
福贵的爹在福贵输光家产后,从粪缸上“被风吹下来”摔死了,也可以说是被福贵活活气死的--半截身子已经入土的老人,本可以风风光光地生活,每天在自己家的田里听着雇农称一句“老爷”,本可以安安稳稳死在几代人住过的大屋子里,享受后嗣的祭奠,可是因为自己儿子一夜赌光家产,什么都没有了,破产后被人叫“老爷”也觉得格外的刺耳,感觉更像是一种讽刺。这样的一位老人在落魄后的第一天在从来没有跌落的粪缸上跌落下来摔死了。福贵去城里请大夫为娘看病的途中,莫名奇妙地被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子弹无眼,每日都挣扎在死亡的边缘,最后亲眼目睹和自己相熟的老全被飞过的子弹打中,死在一个不知道地名的地方。回到的家乡的福贵发现他娘在他离开家两个月就去世了,临死前因为没有福贵的消息,还惦记着福贵。村里搞土地改革了,福贵分到了土地,但并没有过上好日子--儿子有庆为了救县长夫人的命去献血,被无良的医生抽血抽死了;一起在国民党部队当过壮丁的春生建国后当了县长,“文革”时期因无法承受红卫兵小将们的残忍虐待而上吊自杀了;女儿凤霞本以为和二喜结婚后会走出苦难过上幸福生活,结果因为难产死了;媳妇家珍因为女儿早亡而过度悲伤,再加上自身的软骨病,在凤霞死去两个月后也去世了;外孙苦根 4 岁的时候,女婿二喜在工地上因为意外事故而死亡,不久苦根也因为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有福贵自己还“活着”,陪伴他的只有他的那头也叫福贵的老黄牛。“活着”的故事,其实更像一连串关于死亡的故事。通过一连串的死亡故事,余华揭示了人生和历史的另类的残酷和真实。
《活着》是有具体的时间设置的,福贵的故事发生在抗日战争刚结束到刚开始实行包产到户的改革开放这一段时期内。这一段时期的中国积贫积弱,处于一种无序、愚昧而且物质极其匮乏的状态。中国的这一段历史,发生了战争,经历了动乱,承受了饥饿,历史中的社会是如此不安宁。福贵是这一时期中国底层劳苦大众中普普通通的一员,他的人生传奇承受了其他民众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苦难和死亡,福贵成为千千万万的苦难民众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