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推动我国网络文学全版权运营的举措
5.1 国家政策支持。
首先,通过付费阅读形式,网络文学不仅可以从中取得利润,还将会产生相应的网络知识产权即网络 IP,这类网络知识产权也将具有一定的衍生开发价值。
网络文学价值正伴随着网络知识产权(网络 IP)的逐步开发而日趋显着。2014年,浙江、上海等地纷纷成立网络作家协会;4 月中旬,"扫黄打非"工作办、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开展"扫黄打非--净网 2014"专项行动,净化网络文学环境。2015 年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给处在突破变革中的网络文学发展方向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性意见,对原创网络文学精品的打造、促进网络文学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有着重要的意义。
其次,应协调国家各级财政资金助力当下国内网络文学产业发展,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具有原创性的网络文学作品,把合理运用相关出版基金及政策专项资金促进效果展现出来。构建政府资本搭台,社会资本多角度多层级参与的多元投资模式;统筹协调实现网络文学编辑出版环节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运用。
5.2 增强版权保护。
5.2.1 完善法律。
我国的网络文学诞生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之后国家根据现实情况针对互联网以及网络文学制定了相关的行政条例和政策办法。经过将近二十年的发展,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网络文学产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产业规模逐渐扩大,版权纠纷也时有发生,且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但与此同时,针对网络文学产业的专门性法律还没有制定,目前涉及网络文学版权侵权时可以用作法律依据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但随着网络文学全版权运营模式的推广,版权纠纷将更加复杂,如果没有专门性法律来进行规范,一定程度上将阻碍网络文学产业的健康发展。
网络文学专门性法律的制定不单是为了规范网络文学产业的市场秩序,同时也要考虑到对网络文学产业的促进和导向作用。在法律的制定中应该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网络文学向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传播正能量,重塑网络道德的方向发展。规范网络作家与网络运营商之间的版权收益分配问题,网络运营商基于平台优势具有自然垄断的性质,作家在与网络运营商就版权费进行议价时容易处于不利地位,不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会使作者创作积极性受挫,长此以往不利于网络文学全版权运营的发展,需要法律从宏观层面进行调控。
5.2.2 提高技术。
随着网络文学全版权运营模式的发展,网络文学的版权保护不仅仅是对文字内容的保护,同时还涉及对音乐、影视、游戏、动漫的版权保护。文字内容的格式大多是 TXT 与 PDF,音乐的格式主要有 MP3 和 WMA,视频格式有 AVI、MOV、ASF等。从技术的角度来说,对不同格式内容的版权保护需要对应的技术手段。经过多年对文字内容版权保护的技术研究,2011 年下半年,当时的盛大文学对文字指纹识别系统研发成功,并进行了试运行。这套系统用于版权作品的盗版搜索和比对,在打击盗版的过程中,该系统功不可没。
相比文字内容的版权保护而言,音乐和视频的版权保护稍显不足。一部根据网络小说改编的电影可能在上映前,电影主题曲就可以在多家音乐网站免费下载,电影刚上映,就有人通过微博、论坛等平台将视频链接放在网上免费观看。
这些行为都在事实上构成了侵权,应该提高各大门户网站对上传视频和视频链接的监管技术,识别可能侵权的视频和链接,将其拦截后转入人工识别,尽可能减少此类侵权行为的发生。针对盗版游戏泛滥的现象,限制数字解密技术的应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科技的进步,因此要把版权保护的重点放在提高正版游戏的加密技术上,增加盗版的技术成本。
网络文学的全版权运营离不开网络,通过提高互联网宽带技术、多媒体技术、信息通讯技术等,形成网络监控系统,从技术层面切断盗版的传播,保护版权。
5.2.3 增强意识。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相对落后,网民在网络资源免费获取的环境中长大,认为网络的共享性就意味着网络资源都是免费的。因此版权保护意识不强,很多时候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基于我国特殊的现实情况,国家应该在全社会提倡尊重知识,树立支持正版、反对盗版的风尚,将网民构成侵权的具体行为进行归纳整理,制成宣传册在校园、社区、写字楼等公共场所免费发放,让网民意识到哪些行为构成侵权,从而提高版权保护意识。在基础教育阶段,可以定期举办网络版权保护的相关活动,通过展览、讲座、网络版权保护知识竞赛等形式培养青少年的版权保护意识,从长远来看,青少年版权保护意识的增强对于今后我国网络版权乃至知识产权的保护都大有裨益,还有利于形成尊重知识的良好社会风气,弘扬文化价值。
网络文学的全版权运营需要做好版权保护,解决网络文学的版权困境,光靠法律与技术的力量是不够的,提升公民的文化道德素质和版权保护意识,相当于从源头上降低侵权行为发生的概率,让网民意识到即使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依然有需要遵守的网络准则和网络道德,从根本上减少不健康网络内容的传播和对网络文学版权的侵犯。
5.3 打造精品 IP.
5.3.1 培养人才。
网络文学的全版权运营,是对 IP 的运营,优质 IP 的诞生需要优秀的网络作家,这是第一步,第二步便是要有复合型的版权运营人才来对 IP 进行经营。
与我国如火如荼发展的网络文学相比,国内对于网络文学作家的本科教育设置较为滞后,2014 年 1 月,网络文学才首次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本科专业。该专业本着塑造专业网络文学作家为目标,从当年参加全国统一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的考生中择优选取对于网络文学感兴趣并具有一定网络文学写作基础的高中毕业生。学生修满学分并且完成相应毕业设计或者毕业论文,将授予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学位证明。该专业同时也在规划今后恰当时间开始网络文学研究生相关课程。
另外,该专业在网络文学创作的基础上,还设置了广告视觉创意、多媒体编辑及动画制作等辅助课程,以期培养出一批既懂写作,又懂数字媒体编创的复合型人才队伍。王在学习网络文学写作的同时,注重对网络文学作品的策划、运营,这是一种实践上的创新。
除此之外,鲁迅文学院开办的网络文学作家培训班,由中国作家协会指导、中文在线发起成立的国内首家网络文学大学,网络文学网站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征文活动,都在为网络文学的发展输送源源不断的人才。
5.3.2 提高版权运营水平。
目前,国内各大网络文学网站都在利用自己的版权资源构建完整的网络文学全版权开发产业链条,为的就是把版权运用到极致。随着国内网络文学产业的逐渐发展和成熟,提高网络文学的全版权运营水平需要构建开放的平台以及升级的原创生态系统。
开放平台意味着建立大渠道原创聚合平台。腾讯经过多年积累,在渠道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可以通过与 QQ、微信、应用宝、腾讯新闻等腾讯产品展开合作,扩大用户覆盖面。通过对 QQ 阅读以及手机 QQ 等渠道的继续挖掘来提高用户数和活跃度。在产品方面实现多屏融合,成为一种集阅读、互动、衍生于一体的聚合产品。
升级原创生态系统,意味着建立一个包含以下几个条件的体系:首先是粉丝能够与作家进行互动交流的社交工具,其次是能够将创意进行发布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还能与对作家感兴趣的个人或机构展开合作,合作内容主要是对版权衍生产品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网络文学作家通过这样一个体系,不仅能与粉丝维持良好的互动,同时能推动版权产品的运营,提高作家收入。
网络文学的核心价值是知识产权,让作者参与到作品改编环节中,成为版权运营的受益者,对提高版权运营水平至关重要。除了重视作者在版权运营中的作用,粉丝的作用同样不可忽视,毕竟最后粉丝才是网络文学全版权运营的消费者,因此,注重粉丝维护,保持与粉丝的互动就显得尤为重要。
5.4 加强合作。
5.4.1 国内加强合作。
网络文学全版权运营的壮大离不开网络文学本身的发展,国有出版企业在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战略过程中,应加强与数字运营平台之间的交流合作,将传统出版国有出版企业深厚的纸质沉淀资源转换为数字化资源之后,加快实现存量出版资源数字化版权运营能力与效率;与此同时,增强民营网络文学出版版权运营机制,通过资金赞助、版面设置等方式引导投稿者和相关作者创作一批具有中国传统文化内涵的优秀作品。另外还可以定期举办出版社与民营网络文学出版企业的交流活动,通过交流对网络文学全版权开发的经验,增加合作机会,实现共赢。
5.4.2 吸收国外经验。
谈及全版权运营实践,诸如迪士尼公司卡通人物系列作品、英国作家 J.K.
罗琳"哈利·波特"系列作品都是一些较为成功的全版权运营成功案例。例如"哈利·波特"系列图书,已经从最开始的单一图书版权运营,逐步发展到及电影、漫画、文学作品衍生物为一体的全版权运营产物。我国网络文学的全版权运营可以借鉴国外版权运营的相关经验,结合我国当下的网络环境和网络文学的特点加以运用。重视政府在版权运营中的作用。因为只有通过行政的力量才有可能建立起相关管理机构,为版权运营提供有效的制度规范,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为版权运营提供较好的外部环境。其次是行业协会在版权运营中的作用。此外还有版权代理制度的作用。
西方英美国家文化产业发展较早,市场化程度较高,因此也就在版权开发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出版相关机构在版权开发过程中有效借助了管理机构与行业协会的规则制定和法规政策得以茁壮发展,同时出版相关又在版权开发过程中反哺于所属国家,壮大了自身的文化地位与影响力。这是国内出版机构尤为值得借鉴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