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国网络文学全版权运营的 SWOT 分析
4.1 优势分析。
4.1.1 良好的宏观环境。
网络文学全版权运营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更重要的还有国家政策的支持。良好的外部因素都为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指出:大力发展网络文艺。网络文艺充满活力,发展潜力巨大。国家出台政策性的指导意见有利于网络文学产业的健康发展,从而为网络文学的全版权运营提供相应的政策以及财政支持。网络文学说到底是文化产业的组成部分,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文化层面的竞争将表现在文化产业的方方面面,国家鼓励网络文学的发展,是繁荣我国文化产业的重要举措。
4.1.2 品牌效应。
对网络文学产业而言,塑造品牌不仅可以满足消费者现实层面上的功能性需求,而且可以满足精神层面的需求、享受、满足感。因而,加强网络文学产业的品牌建设,不但可以实现产业的商业价值,将产品销售出去,也可以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培养忠诚消费者群体。
我国目前数字出版领域的最大品牌,当属 2015 年初刚成立的阅文集团。阅文集团囊括了腾讯文学和盛大文学的内容资源,拥有最广泛的用户渠道,迄今为止打造出了很多脍炙人口的网络文学改编作品。阅文集团在品牌推广上花费近亿资金,目的在于提高品牌价值,让品牌创造的价值在今后旗下的 IP 运营中得到增长。这就是所谓的品牌效应,消费者可能并不熟悉产品本身,但因为对品牌的信赖,在选择同类产品时便会有所侧重。阅文集团通过品牌推广,在业内率先实现了亮相央视公益广告,塑造品牌正面形象;登上 IP 电影黄金贴片以及与地铁等阅读场景结合。这一举措势必会增强阅文集团的品牌优势,为我国网络文学的全版权运营带来更多合作机会,在消费者心中树立品牌形象,为今后版权运营打下基础。
4.1.3 技术创新,媒介融合。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不仅体现在可以在网络上生产、存储、传播和欣赏几乎所有的网络文学样式,如文字、音乐、动漫、影视、游戏等。当前互联网技术与传媒技术的不断进步,为网络文学全版权开发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
当前媒介融合发展成为大趋势,各种媒介的界限被打破。网络文学可以改编为影视剧、游戏动漫,网络游戏可以改编成影视剧、舞台剧和出版图书,还可以打造主题乐园,版权交易费用不断上涨。以根据同名网络小说改编、在江苏卫视和优酷热播的电视剧《何以笙箫默》为例,获得了较高收视率的同时,网络点播量也刷新纪录。腾讯百度阿里等公司大举投资文化产业,正在成为新型电影公司、电视台、出版机构和演出公司。
4.2 劣势分析。
4.2.1 法律不完善。
2006 年我国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第二十三条规定了"避风港"规则,之后对其理解引发的争议就一直存在。如"明知则侵权,反之,不明知则可以豁免".明知还是不明知,判断的方法和标准是很模糊的,对于恶意侵权的网站来说,即便明知是侵权,面对法律制裁的时候为了逃避惩罚,也可以说是不明知,这给取证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导致很多侵权案件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二是"合理使用".《着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列举了 12 种属于合理使用的情形,但是对合理使用的解释过于简单,在实际操作中还是缺乏相应的标准,并且没有对合理使用的范围加以规范。这些法律层面的不完善,都为我国网络文学全版权运营带来了一定阻碍。
4.2.2 内容缺少深度,社会效益不大。
网络文学也被称作草根文学,在网络文学时代,人人都可以成为作家,从文化发展的角度这是一件好事,但是也因此带来了网络文学作品质量良莠不齐的状况。早期的网络文学充斥着暴力、色情等不良因素,随着几次净网行动以及网络文学的发展,整体质量在逐步提高。但是当前网络文学作品受商业因素的影响,反应社会现实,有价值的作品很少,更多的是题材作品,比如穿越、宫斗、仙侠魔幻等。当然,网络文学作品中也有优秀作品:如网络小说《大江东去》获得了中宣部颁发的"五个一工程"奖。另外也有部分作品改编成电视剧、网络游戏,也在社会上引起了不错的反响。但是,就我国网络文学整体来看,娱乐性较强,反映社会现实,能够在社会上产生好的影响的作品不多,网络文学创作还处在初级阶段。
网络文学既然属于文学的范畴,就应该具备一定的文学价值。文学价值的高低是衡量文学作品的重要标准,包含在文学作品反映的思想主题和精神内涵上,以及是否对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文字是否优美等方面。除了文学价值,作为文学作品还应该具备一定的艺术价值,能给读者带来美的感受。
只有具备一定的文学价值和艺术价值,能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的网络文学作品,才能在全版权运营中将作品的价值得到最大实现。
4.3 机遇分析。
4.3.1 大数据时代精准分析用户行为。
就网络文学的全版权运营来说,大数据相对于当下火热的在线医疗、互联网金融数据,在线阅读数据更加侧重于人们的精神文化领域。
对大数据应用最具代表性的当属阅文集团,阅文集团拥有腾讯多年耕耘铺垫成的广泛的用户基础,这使得数据本身具有代表性,并且可以从很多方面进行分析。阅文集团的用户数据具有以下两个显着特点:一是有效付费用户群体庞大。
和一般的新闻门户网站用户不同,由于阅文集团旗下拥有网络文学网站,而这些网站都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付费阅读模式,因此这些网站的用户对付费获取内容比较能够接受,向他们推送相应的广告内容,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二是侧重于年轻群体。根据大数据,对目标市场消费者的年龄进行分析,阅文集团的用户群体以年轻人为主,根据年轻人的生活方式和喜好,确定网络文学全版权运营的方案,可以有效地降低运营风险,有针对性的运营方案往往能事半功倍。这就是大数据时代为网络文学全版权运营带来的机遇。
4.3.2 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金融市场的发展,科技与金融逐渐将发展的方向瞄准了文化产业,顺应了当前新常态的发展趋势。今后经济要实现较快增长,必须依靠文化产业,很多省市已经意识到了这点,无论在旅游业还是房地产上,都注重文化元素,同时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涵盖的范围很广,网络文学当然属于其中之一。文化产业的繁荣势必给网络文学的发展带来良好契机,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优秀的内容资源,而网络文学本身就是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库,国家对网络文艺的重视有利于网络文学以社会主义价值观为向导,提高网络文学作品的质量,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内容资源。
4.3.3 全民阅读。
2015 年年初,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希望全民阅读能够形成一种氛围,无处不在。随着"全民阅读"时代的到来,我国各大网络文学运营商将最大限度的去满足不同人群不同的阅读需求,同时还将发掘更多元的网络原创作品,去满足"全民阅读"战略的需要,通过完善薪酬制度、举办征文活动等手段来鼓励作家进行创作,继续打造更多的作家品牌和明星 IP,吸纳更多合作伙伴,并且进一步摸索出适合网络的运作机制。随着全民阅读时代的到来,预计 2015 年国内的网络文学市场规模可达 70 亿元。
4.4 威胁分析。
4.4.1 阅文一家独大,压缩议价空间。
由于国内主要的网络文学网站现在都合并在了阅文集团旗下,以前多家网络文学网站开高价争夺优秀网络作家的情况将越来越罕见。并且随着集团化运作的不断升级,每个网络文学网站都会有侧重的题材,可能有的网站主打都市言情小说,有的主打仙侠魔幻题材,有的侧重历史,有的侧重现实题材。今后的网络作家,尤其是对新手来说,一旦风格题材确定,他能选择发布作品的网站就只有一到两家了。
现在最热的 IP 改编成电影和游戏的版权,这两块也是衍生收益最高的两块内容。但在最近阅文集团与作者签署的合约中却表明,如果作者签署了合约,就相当于作者自愿把游戏、电影改编权给阅文集团了。但是在最终的收益分配上,从合同法律意义上看,作者权益并没有得到充分保证。
网络作家在阅文集团这样的强势平台面前,将处于不对等的地位,议价空间受到进一步压缩,如果不能制定出公平的签约机制,将会对网络作家的创作热情产生不利影响,不利于网络文学产业的健康发展。
4.4.2 盗版问题严重。
盗版不仅是对知识产权的不尊重,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也会打击到版权所有者的积极性,增加网络文学全版权运营的风险和成本,不利于网络文学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线下实体书的盗版层出不穷,而网络文学乃至根据网络文学改编而成的影视剧、动漫、游戏,由于互联网方便快捷,监管难度大等特点,一旦出现盗版,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比如一部在网络文学网站连载的小说,本来作者是根据读者付费阅读来获取收益的,但是由于盗版的出现,将网络小说用人工打字或者别的方式将内容获取后,在网络上提供免费阅读,然后通过相应的广告赚取利润。这样一来,作者和网站的收益都会受到影响,而由于盗版成本极低,监管难度大,盗版屡禁不止。
虽然国家一直在加强对网络盗版的监管,但是由于技术不成熟、法律不完善、人们版权保护意识普遍不高等诸多原因,一直收效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