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丁的自由观是超越了理性的自由观,它包括了人从生到死,再从死到彼岸的全部内容,囊括了他的原罪论、恩典论、人性论、预定论等在内的重要理论。美国学者蒙塔鸠·博朗先生把奥古斯丁的“自由”解释为“选择的自由( freedom ofchoice) ”; 中国学者周伟驰先生将其分解为三种,即“原初的自由”; “犯罪的自由”和“真正的自由”; 本文追踪奥古斯丁自由观的形成过程,以奥古斯丁眼中,亚当的四种不同阶段的本性为线索,试图重构四层不同内在结构的自由观,以此进一步作出简短的总结。
一、奥古斯丁自由观的形成
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家们曾对自由问题进行过研究,认为把握了世界的本原就能把握自由的本质。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到向善是通往自由的唯一桥梁,并试图通过理性思辨找到绝对的“善”。柏拉图主张按照绝对的“善”去生活,人就能够实现自由。
奥古斯丁深受柏拉图思想的影响,认为人的本性向善,并为了自由,坚持以追求善为目标,直到有一天,他对自己罪恶的本性完全绝望。从此他的自由问题,自然而然的就从追求善转向了解决恶的问题上。他认为“恶并非实体,而是败坏的意志叛离了最高的本体,而自趋于下流”。
奥古斯丁意识到人不能够认识善,除非善亲自把本体显示于人。他在柏拉图派的著作中读到:“太初有道( Logos) ,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 这道太初与上帝同在,万物是藉着他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 …… 道成为肉身,寓居于我们中间。”二世纪罗马主教伊格内修斯( Ignatius) 认为基督教的核心是上帝的启示,基督的事工与其说是拯救世人脱离罪恶的捆绑,毋宁说是使人认识善。
伊格纳修斯所讲的启示,不是人对上帝有一个理智的认识,而是上帝主动的作为。同时代的希腊护教士查斯丁( Justin Martyr) 在他的《护教篇》中把“道”解释为“逻各斯”,认为“逻各斯”是人判断善恶的认识根据,是宇宙的理性规律,但是没有人能得见“逻各斯”本身。后来“逻各斯”成为了肉身,于是人就能够“完全地”认识“逻各斯”了。他还说柏拉图的思想不可能使“逻各斯”变得完美,因为只有“逻各斯”亲自行动才能使这种认识达到完善的境界。只有“逻各斯”才是善,是真理,是衡量事物的标准。他指出由于基督徒认识了道成肉身的“逻各斯”,因此获得了认识“善”之本体的途径,进而获得了可以行善的可能。他把柏拉图———唯有人分有了善的理念———每一个人里面的道成肉身和犹太教的弥赛亚( Messiah) 观念结合在一起,强调唯有在基督的身上才能显现出整个逻各斯的思想。基督就成了古代哲人们追求的善之本体。这就为奥古斯丁的“恩典论”和“自由观”铺平了道路。
奥古斯丁曾与裴拉鸠( Pelagius,360—430) 辩论人的“原罪”。裴拉鸠主张“无原罪说”,认为亚当犯的罪只对他本人有效,而与全人类无关。他说如果我们有决心,一样能够过无罪的生活。所谓自由是指“选择的自由”,如果不能在善与恶之间进行选择,只能选择善,或者只能选择恶,就没有自由可言。
裴拉鸠强调“外在恩典”,起到帮助人在善和恶中选择善的作用。由此,“自由”是人对自由意志的善用。他断言上帝创造人是为了给人自由,人人都能够行善,行恶。奥古斯丁主张“有原罪说”,他认为人人都有罪,这来自亚当对自由意志的“滥用”。因此人没有自由意志可以改恶从善。奥古斯丁说: “一个人既已用自己的意志犯了罪,为罪所胜,他就丧失了意志的自由。”
因此,提出唯有“内在恩典”,即上帝在人心中役事,才能使人认识善和行善。他重申了保罗的话: “你们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们心里运行。”这样,他在批判裴拉鸠的无原罪说和“外在恩典”的基础上,强调人有原罪,尤其引进了上帝的“内在恩典”,使之成为人获得自由的唯一条件。在他的整个自由观内在结构中作为核心因素起着原动力的作用,当然也为其带来了弊端。
二、奥古斯丁自由观的内在结构
奥古斯丁的自由观是他的理论体系之总结,他认为人的自由取决于人的心灵是否与不变的善相一致。而人的心灵由人的本性变化而变化,人的本性又由罪的进入而偏斜,由恩典的介入而复原,使得人的意志和上帝的本体意志重新达到一致,以至人的灵魂和身体达到完善美的和谐。
依奥古斯丁,人的本性有四个不同阶段。第一个阶段: 亚当犯罪前的本性,即原来的完整良善的“受造的本性”; 第二个阶段: 亚当犯罪后的本性,即由罪所败坏的“犯罪的本性”; 第三个阶段: 在恩典的光照下“犯罪的本性”回到“受造的本性”阶段,即“复原中的本性”; 第四个阶段: 本性完全复原后的“更美的本性”。与此不同阶段的人性相应,奥古斯丁提出了具有四种不同层次结构的自由观。
第一层结构: “受造的自由”。奥古斯丁认为,亚当堕落前的所作所为复合上帝的意志,他既认识善之本体,也不受任何约束力的控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在完全善的环境中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成为真正有灵魂和肉体自由的人。奥古斯丁相信亚当受造是依上帝的形象,因此,最初受造的时候他的本性绝对良善,他的身体绝对不朽,这意味着他被上帝赐予了能够直接认识善的恩典和能服从善和能够持续服从善的恩典,但是上帝又吩咐亚当必须顺从他的命令,若不顺从就要受死( 失去) 的痛苦。这意味着亚当可以自由地选择顺从上帝的意志( 善) 或背离上帝的意志( 罪恶) ,奥古斯丁称此为自由意志。但不幸的是这个“来自上帝的礼物”最终成了亚当走向自由的绊脚石。那么,自由意志是善的还是恶的? 如果它是善的,它又怎么能够成为实现自由的绊脚石,如果它是恶的,上帝又为何将它赐予人? 上帝是恶的根源? 奥古斯丁认为,一切善都来自上帝,因此自由意志也必然是善的,上帝赐自由意志是为了使亚当能够通过自由意志行善。在奥古斯丁看来,不可能存在着没有自由意志的善行,因此不能说上帝是罪恶的原因。他说:若人是善的,而且除非他先愿意行善,就不能行善,他就应当有自由意志,缺此他就不能行善。我们不得因为罪恶藉自由意志而发生,便假定说,上帝给了人自由意志是为叫他犯罪。人缺少自由意志,不能过正直的生活,这就是上帝给人自由意志的充分理由。
可见,上帝赐予亚当自由意志的目的是要使他永远生活在自由之中。此时他既有肉体的自由,又有灵魂的自由。但他一旦以自由意志选择背离善,他会失去上帝赐予他的“受造的本性”,失去来自上帝的所有恩典,使他既不能认识善,又不能行善,而只能认识恶和行恶,“自由意志”就这样成了亚当选择背离善的工具。
第二层结构: “虚假的自由”。奥古斯丁认为,亚当滥用自由意志选择了背离善,罪就悄悄进入了他的“受造的本性”,剥夺了亚当认识善和行善的能力,形成了“犯罪的本性”,直接面对自由意志的丧失和身体的死亡。由于亚当的罪,以他为始的全人类,就在他的腹中受污染而腐烂了,受死亡的刑罚辖制。使得亚当和人类既失去了“受造的本性”,也失去了“认识善本身的恩典”,变得只能从恶和持续从恶。奥古斯丁说:事实上正因为滥用自由意志,才把自己和自由意志一起毁坏了。一个人既已用自由意志犯了罪,为罪所胜,他就丧失了意志的自由。
这就是说,此时的亚当和人类失去了“受造的自由”,自由意志已不复存在了,至少上帝曾经赐予亚当的自由意志已经不存在了,他本人也称之为“败坏的意志”。对此奥古斯丁大声疾呼: “在这漫长的岁月中,我的自由意志在哪里?”马丁·路德也认为,“自堕落以后,自由意志便徒负虚名;何时它发挥起作用产生行为,何时便会犯下致死的罪”。赵林先生也曾说: “罪固然是因自由意志所致,但是罪的解除却不能靠自由意志,因为人的意志已经被罪恶所控制,他已经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意志了。”
由此可见,“虚无的自由”失去了自由意志,以致他和他腹中的全人类失去了灵魂和身体间的和谐,同受死亡的辖制。因此严格地说这不是自由。正如奥古斯丁说: “试问一个受罪管制的奴隶,除了乐于犯罪之外,还能有什么自由呢?”第三层结构: “称义的自由”。在“犯罪的自由”当中,亚当和全人类怎样从束缚和灭亡中被救出来获得自由,这是奥古斯丁最关注的问题。所以奥古斯丁曾说: “人既灭亡了,那么除了从灭亡中被救出来外,他还能行什么善呢?”为此,奥古斯丁又说: “那唯独能使人称义的恩典是一个涉及本性功能之医治,而并不是涉及本性功能之构成的题目。”
也就是说,这是上帝借着道成肉身和圣灵在悔改的人身上恢复上帝的形象,即“复原的本性”的过程,也就是人在恩典的光照下从“犯罪的本性”恢复到“受造的本性”的过程。而这一过程的形成都是通过上帝的“内在恩典”完成。奥古斯丁说:若上帝顾念他,使他相信上帝会帮助他实行上帝所命令的,而且上帝的灵也开始在他里面动工,于是爱的更大力量就起来抗拒属肉体的力量。虽然人的本性中还有一种力量在和他自己作战( 因为这疾病还没有完全得医治) ,但他因信过义人的生活,并且只要他不再向邪恶的情欲投降,而能以对圣洁的爱去胜过他,他就生活在义里面。
不难看出,人接受基督信仰的开端、认识善和行善、遵守律法都要靠上帝的恩典。在此过程中人也有可能犯罪,但是这与被罪捆绑而不得不作恶的犯罪在本质上不同,这只是因为“新我”中多多少少还残留着“旧我”的习惯,但是在上帝的恩典之下,亚当犯罪前的“受造的本性”逐渐得到复原,曾经失去的两种恩典也逐渐得到了复原。随着恩典的积累,圣徒意识的加强,“旧我”完全消失,“新我”完全建立,到那时称义的人就会真正认识善本身,在行为上也完全行善,最终达到“称义的自由”。然而,奥古斯丁的自由观到此还不能结束,因为此时人的灵魂虽然获得了自由,但取死的身体还在死亡的责难之中,因此“称义的自由”还不够真实。
第四层结构: “真实的自由”。此时,亚当和全人类的一切都在基督里得到了复原,且获得了“更美的本性”,这是基督作为绝对善的化身被钉在十字架的代价,善和恶之间的斗争已经结束,是亚当和他腹里的全人类能达到的最好的状态。奥古斯丁说过:人起初受造时有从善择恶的能力,而且从善得赏,择恶受罚,乃是很合宜的。但在来生,人就没有能力择恶; 然而这并不限制他的意志自由。相反的,当人不可能在作罪的奴隶时,他的意志就更为自由。
“到那时,圣徒的身体要复活,没有残缺,没有瑕疵,不受败坏、重量、和障碍的限制。他们要有完全的活动自由,( facilitas) ,正如他们要有完全的快乐一样。复活后的身体被称为属灵的身体,而不是那压迫灵魂的败坏肉体,而只是身体。因为将来灵与身体之间要有一种完善美的和谐……由上可知,获得“真实的自由”的人又被上帝给予了不可能不主动自愿服从善的新恩典和不可能朽坏的身体,即灵魂和身体同得自由,且在它们之间形成完善美的和谐。
尽管奥古斯丁的“自由观”看似完美无缺,但毕竟是信仰自由观,很难经得起理性的推敲。“人”堕落后,若没有恩典帮助人从罪恶的奴役中获得释放,就不得不面对预定论的问题。
三、理论难点
在奥古斯丁看来,人接受基督的开端是靠着恩典完成的,他说“免得有人自夸说,至少信心是他自己的一种功德,而不知道这也是上帝恩赐……”,并且能够行“善”是靠着恩典完成的。
他在《论恩典与自由意志》中说: “没有他( 上帝) 使我们立志或在我们的立志时给予合作,我们靠自己就不能做任何事情来实现虔诚的善行。”这意味着如果只有上帝的恩典才能使堕落后的人进入获得自由的第一步,而恩典又与人的任何功绩无关,那么谁将获得那本不属于自己的自由,那只能取决于上帝至高无上的拣选,即上帝的预定。这种“预定”给奥古斯丁自由观的内在结构带来了至少三点理论危机。
其一,预定论使“自由”失去了合理性根据。“预定论”把原本应该属于全人类的“自由”交给了未知的一小部分人,而另一部分人则要落入永远的灭亡。这种预定论极其深刻地破坏了绝对者的全善和公义,使人们怀疑这种铁面无情且不公义的上帝能否成为“自由”的给予者;
其二,在与“自由意志”的关系问题上,上帝若预定一部分人可以从罪获得释放,得到自由,那么为什么不预定亚当不滥用自由意志? 如果上帝预定亚当不滥用自由意志,那么自由意志就不“自由”。如果上帝承认亚当的自由意志,那么上帝就不能预定。
其三,“内在恩典”在“预定论”阴影之下表现出不可抗拒的软暴力倾向。上帝不在乎未被预定的人渴望不渴望得到恩典,也不在乎被预定的人愿意不愿意接受恩典,即不顾人的意志而将其强加于预先选择的人,这就使恩典失去了普遍性,最后导致“自由”空有外壳,没有实质。尽管如此,奥古斯丁还是比较好地满足了形而上学在当时留下的缺口,并在其基础上将形而上学推向了哲学史上的最高峰。
四、结语
奥古斯丁的自由观在他的哲学思想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但由于其内在结构比较庞杂,因此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和争论。鉴于此,本文以奥古斯丁的人性论为切入点,探讨了他的自由观的内在结构,现将其结果概括如下:奥古斯丁的自由观具有四层不同的内在结构。
第一层结构: 亚当在“受造的本性”下既有灵魂的自由,又有肉体的自由。他有能力正确地使用上帝给予的自由意志选择善并行善,这是“受造的自由”;第二层结构: 亚当滥用了上帝给予的自由意志选择了背离善,以至他和他腹中的全人类失去了灵魂和身体的和谐,同受死亡的辖制,这是“虚无的自由”;第三层结构: 在上帝恩典的推动下本性逐渐得到复原,人的灵魂逐渐获得自由,但取死的身体还在死亡的责难之中,这是“称义的自由”; 第四层结构: 到了“那时”这一部分人将得到比之前有可能死的身体更美的不死之躯和不能不主动从“善”的更美的本性,从此灵魂和身体重新获得更“完善美”的和谐,这是“真实的自由”。
综上,奥古斯丁所说的“自由”不是指人有选择的自由,而是指人通过恩典的照射选择善之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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