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 法定披露内容
(1)财务报表主表和附表财务报表主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资产负债表以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业务活动表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现金流量表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另外,作为一个完整财务报表体系的补充,还应包括财务报表附表.财务报表附表主要用于说明与慈善组织财务有关的法律、契约的遵循情况,帮助会计信息使用者深入了解财务报表主表的有关内容和项目而以表格的形式对主要财务报表所作的补充说明和详细解释.财务报表附表通常包括:借款明细表、对外投资明细表、固定资产明细表、无形资产明细表、拨入款支出明细表、接受捐赠明细表、业务成本表等.这些附表可以帮助使用者更充分的深入理解财务报表主表的相关内容和项目.
(2)报表附注财务报表附注侧重于提供非财务信息,从定性的维度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绩效评价的需要.增加表外信息披露,不仅有利于报表使用者更好地理解报表信息,而且保证了报表的完整性.通过披露非财务信息,便于报表使用者更好地了解慈善组织的运作效率,体现组织的透明度,进而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在考虑慈善组织自身的特点及借鉴国内外有关会计报表附注规范的基础上,我国慈善组织会计报表附注应披露以下内容:对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使用情况及变更情况的说明、对慈善组织管理层人事变动及报酬情况的说明、关联方交易及其交易的说明、非货币性交易的说明、或有事项的说明、慈善合并与分立的说明、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纳税的情况以及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
慈善组织应加强慈善活动成本信息的公开,披露受赠者、捐赠活动以及捐赠款的使用等信息.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对报表附注披露内容只做了简要规范,对公众普遍关注的能够反映慈善组织效率和效果的成本分析却很少披露.建议在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慈善组织收入与成本信息,包括收入与成本的构成内容、具体分类标准及收入和支出的匹配关系.通过对成本信息(包括高管薪酬信息)的详细披露,反映慈善组织的具体慈善活动.另外,增加特殊业务事项的会计规范.新加坡慈善会计准则共用 168 条规定特殊业务事项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显示出新加坡对特殊业务事项的重视.目前,慈善组织业务活动呈现多样性,因此我国应对租赁、跨国募捐、合并及商誉等会计处理和披露进行制度规范.
(3)财务情况说明书慈善组织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是对该慈善组织基本情况及当年运营情况作的总结性报告和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慈善组织的宗旨、组织结构、组织章程、职责范围以及人员配置等情况;二是慈善组织业务活动基本情况,年度计划和预算完成情况,产生差异的原因分析,下一会计期间业务活动计划和预算等;三是对慈善组织运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财务情况说明书还可以包括非营利组织管理层对社会公众和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公开声明,以及管理层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信息,使财务报告使用者对慈善组织的服务水平和发展趋势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更有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相关决策.
5.2.3 自愿披露内容
自愿性信息披露有助于慈善组织提高公众形象,便于使用者了解慈善组织的运作,因此我国慈善组织在法定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应重视自愿性信息的披露.
自愿披露具有以下特点:
(1)自主性强制披露无论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必须遵守国家的统一规范,而自愿披露强调自主性,它是慈善组织根据其自身情况和信息使用者的需要自行披露的信息.对于自愿披露的内容和方式选择,主要取决于慈善组织对信息重要性的判断和成本效益的比较.
(2)内容多样性慈善组织自愿披露信息包括影响组织财务状况、业绩评价和运作效率的所有重要信息.从时间上看,既包括历史信息,又包括对未来的预测;从形式上看,既包括定性的又包括定量的;从计量属性看,既包括货币计量的信息又包括非货币计量的信息.
(3)形式灵活性自愿披露内容上的多样性导致其披露形式的灵活性.慈善组织可以采用文字、表格、图形(包括饼形图、柱状图等)通过报告、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向信息使用者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