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结语。
过失相抵制度在法律上占据着重要地位。第三人与有过失规则作为它的一种特殊情形,在我国缺乏相关的规定,这不仅是立法上的遗憾,也为我国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弊端。关于第三人与有过失规则,尚存在许多争议需要进一步探讨与研究,特别是第三人与有过失的适用范围、适用类型及适用方式等,应当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在法律上予以明确。本文希望通过对第三人与有过失规则的一些论述及粗浅的见解,引起学者对此问题的注意,恳请诸位老师和同学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中文专着译着类。
[1]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一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
[2]王泽鉴:《侵权行为法(第一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
[3]王利明:《侵权行为法研究(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
[4]王利明:《违约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 年版。
[5]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 年版。
[6]杨立新:《侵权法论》,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5 年版。
[7]杨立新、袁雪石、陶丽琴:《侵权行为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8 年版。
[8]谢哲胜:《财产法专题研究(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
[9]史尚宽:《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
[10]曾世雄:《损害赔偿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
[11]韩世远:《合同法总论》,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
[12]曾隆兴:《详解损害赔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
[13]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5 年版。
[14]刘得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
[15]梅仲协:《民法要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版。
[16]李薇:《日本机动车事故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 1997 年版。
[17]于敏:《日本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 1998 年版。
[18]朱卫国:《过失相抵论》,载《民商法论丛(第四卷)》,梁慧星主编,法律出版社 1996年版。
[19]张民安:《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研究(第二版)》,法律出版社 2007 年版。
[20]杨桢:《英美契约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
[21][德]克雷斯蒂安·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上卷)》,张新宝译,法律出版社2001 年版。
[22][德]克雷斯蒂安·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下卷)》,焦美华译,法律出版社2001 年版。
[23][德]U.马格努斯、[西]M.马丁-卡萨尔斯主编:《侵权法的统一:共同过失》(《Unificationof Tort Law: Contributory Negligence》),叶名怡、陈鑫译,法律出版社 2009 年版。
[24]许传玺、石宏、和育东译:《侵权法重述第二版:条文部分》,法律出版社 2012 年版。
[25]陈卫佐译:《德国民法典(第二版)》,法律出版社 2006 年版。
[26]罗结珍译:《法国民法典(下册)》,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
[27]王书江译:《日本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 年版。
[28]费安玲、丁玫译:《意大利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
[29]唐晓晴译:《葡萄牙民法典》,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 年版。
[30]王卫国主译:《荷兰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
[31]黄道秀译:《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年版。
[32]吴兆祥、石佳友、孙淑妍译:《瑞士债法典》,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
2.中文论文类。
[1]程啸:《论侵权行为法上的过失相抵制度》,《清华法学》2005 年第 2 期。
[2]孔令苇:《论荷兰与德国关于合同责任原则的变化》,《法学评论》1999 年第 5 期。
[3]王静、程啸:《高压电致害责任的免责事由与过失相抵问题》,《人民司法》2007 年第1 期。
[4]陈聪富:《过失相抵之法理基础及其适用范围》,《台湾本土法学杂志》2007 年第 98期。
[5]谢哲胜:《侵权行为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与有过失--民法第二百十七条修正评析》,《月旦法学杂志》1999 年第 54 期。
[6]李正泽、邹雨妙:《合同责任领域的过失相抵规则研究--一个比较法的视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11 年第 5 期。
[7]阎建业:《关于第三人与有过失的研究--兼评我国相关立法的不足及提出建议》,《辽宁警专学报》2007 年第 5 期。
[8]郭晓霞:《论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 年第 4期。
[9][德]卡尔·赫尔曼·乌勒:《德国新<产品责任法>(续完)》,邵建东译,《环球法律评论》1992 年第 4 期。
[10]胡平:《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0 年博士学位论文。
[11]秦双亭:《浅论过失相抵》,上海社会科学院 2008 年硕士学位论文。
[12]张国权:《受害人过错民事责任研究》,四川大学 2004 年硕士学位论文。
[13]黄坚:《论侵权法中过失相抵规则的适用》,湘潭大学 2011 年硕士学位论文。
[14]顾向阳:《过失相抵理论与实践--从侵权行为法角度研究》,苏州大学 2002 年硕士学位论文。
3.外文文献。
[1]Jonathan Solovy, Comparative Negligence as an Affirmative Defense, Iowa Law Review, Vol.70,Issue 3, March 1985.
[2]Arthur Best, Impediments to Reasonable Tort Reform: Lessons From the Adoption ofComparative Negligence, Indiana Law Review, Vol.40, Issue 1, 2007.
[3]Tai-Yeong Chung, Efficiency of Comparative Negligence: A Game Theoretic Analysis, the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Vol.22, Issue 2, June 1993.
[4]W. Page Keeton, Imputed Contributory Negligence, Texas Law Review, Vol.13, No.2,February1935.
[5]Fleming James, Jr, Imputed Contributory Negligence, Louisiana Law Review, Vol.14, No.2,February 1954.
[6]Jack H. Friedenthal, Imputed Contributory Negligence: The Anomaly in California Vehicle CodeSection 17150, Stanford Law Review, Vol.17, Issue 1 ,November 1964.
[7]Jeffrey H. Beusse, Torts-Limitations on Imputed Contributory Negligence in AutomobileAccident Cases, Tennessee Law Review, Vol.45, Issue 1, Fall 1977.
[8]David R. Lessler, The Proposed Discard of the Doctrine of Imputed Contributory Negligence,Fordham Law Review, Vol.20, No.2 , 1951.
[9]Michelle J. White, An Empirical Test of the Comparative and Contributory Negligence Rules inAccident Law,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 , Vol.20, No.3, Autumn 1989.
[10]Francis H. Bohlen, Contributory Negligence, Harvard Law Review, Vol.21, No.4,February1908.
致 谢。
宁波大学,一个值得不断回味的名字,一个值得几番重游的地方,苍劲的参天树木,开阔的林荫大道,每一处似乎都留下了我驻足的脚印。在这里,我不仅度过了丰富多彩的本科阶段,也即将对我的研究生生活挥手说再见。尚未远离,却已开始想念……毕业论文的写作即将进入尾声,这是我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最后一份答卷。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感谢学校的图书馆和电子数据库为我论文的写作提供了诸多素材,感谢王泽鉴老师与程啸老师的观点与作品启发了我的思路,特别要感谢我的导师蒲一苇教授对我的指导和帮助。从论文的选题到成稿,都倾注了老师的心血与付出,犹记得我的论文大纲几易其稿时,老师不厌其烦的讲解与释疑,犹记得我论文初稿、二稿完成时,老师于繁忙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中抽出时间,对我论文结构与内容的反复推敲与建议。我能够顺利完成论文的写作,离不开老师的悉心指导,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年的研究生学习,离不开师长的谆谆教导。感谢张炳生老师、刘满达老师、蒋万来老师、郑曙光老师、何松明老师、孙建江老师、姜洪明老师、郭站红老师、吴一裕老师、陈策老师对我们的辛勤教导!感谢周华权老师和吴敏老师对我们学习和生活的关心!
三年的研究生生活,也让我认识了许多同窗好友。我们一起在图书馆拼搏奋战,一起在宿舍谈笑风生,感谢你们在学习上与生活上对我的宽容与帮助,生活因你们而更加精彩!
最后,感谢我的父母对我求学之路的支持,感谢你们对我的鼓励与信赖!感谢所有支持我与帮助我的人!我将一如既往,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