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法集资是司法实践中的高发案件,这类案件主要以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来追究刑事责任。实践中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存在较大的差异,理论上对本罪的认识亦不统一。本文将在总结文献的基础上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一研析。全文共分四章:
第一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概述"分三节,第一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沿革"主要介绍了本罪的立法缘由和立法现状;第二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概念"总结了既有资料,在此基础上,认为本罪可概括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第三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表现"介绍了本罪的外在表现形态。
第二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构成研究"分四节,本章根据犯罪构成的四要件,全面分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第三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形态研究"分三节,本章根据犯罪形态理论分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停止形态、共同犯罪形态以及犯罪的罪数形态。
第四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认定"是本文的重点内容之一,本章以前面三章的内容为支撑,根据司法判例,重点分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委托理财的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相关犯罪的区别。
关键词: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