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论
司法公信力的两种传统理解存在一定的缺陷,以中性的司法公信力为基础,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主观、外部的评价,具有单向性、普遍性、动态性特征。本文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分析新浪微博中有关法院负面话题微博的数量、内容诉求以及传播特征,总结出司法机关回应负面话题微博的三种模式:回避模式、盲从模式、太极模式,发现司法公信力受创的主要原因在于司法机关,包括司法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司法公开程度不够,司法机关的自身行为与司法公信力呈现正相关关系。以国家与社会理论为视角,“弱国家--强社会”是社会与国家关系的最佳模式,微博属于社会领域,司法机关属于国家领域,微博中社会公众微博与司法机关官方微博之间的交流互动其本质上可以归结为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对话沟通,而目前司法公信力受创的实质则是未能建立起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关系。在确定建构“弱国家-强社会”的关系模式下,以哈贝马斯沟通行动理论为分析框架,国家与社会之间在司法工作领域的有效性沟通即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首先要建构“沟通理性”意识,其次从宏观上建构以微博等新媒体为平台的理想沟通情境,最后从具体措施上保障沟通理性的实现。从宏观到微观、从价值意识到具体措施方面建构起一整套体系化的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路径。
本文也有不足之处,由于本文只是以新浪微博为研究对象,选取一定范围的微博内容进行抽样调查,在样本的选取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另外在对微博的博文内容分类上主观性比较大,因此有必要在以后的研究中对本文提出的观点做进一步验证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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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从本科毕业论文起我就一直比较关注微博这一新媒体,自己也申请了几个网站的微博,做起了微博达人。所以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自然想写关于微博的内容,这样既结合了我本科专业的优势,同时又为我硕士论文的撰写提供了新颖的视角,于是定下这个题目,现在三万字的毕业论文完成了,很是欣慰,非常感谢在论文的撰写过程中为我提供无私帮助的老师和同学们!
本人的论文是由徐老师悉心指导的。徐老师是我的良师益友,从毕业论文的开题、定题、论文写作方法及写作视角等方面给我提出了很多独到的见解。即使他再忙、再累也会抽出时间指导我的论文写作,关心我的身心健康。徐老师这种严谨的治学态度、朴素的生活作风、严于利己的工作习惯、博学的知识,一直是我学习的目标与榜样。
同时,我还要感谢刘立霞老师,她是带领我走入法学知识殿堂的引导者,感谢她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照顾,鼓励和赏识。感谢在开题答辩中,张明老师,王继福老师和姜楠老师对于我当时的论文开题提出指导意见,这对我进一步确定今天的论文结构,细化研究方向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感谢张明老师、陈海平老师、王继福老师,姜楠老师、侯纯老师、司景辉老师、武红羽老师等对我的教育培养。诸位老师两年多来给予了我细心的指导和帮助,在此,我要向各位老师表示衷心的谢意。
此外我还要感谢我的同学们,作为一个非法学专业出身的我,在两年多的法律学习中肯定会遇到很多的困难,是他们在生活和学习上给予了我热心无私的帮助,是他们的鼓励和支持使我能够克服一个又一个的困难,直至毕业论文的顺利完成。
最后,还要感谢在论文中被我引用或参考的论着的作者。两年半的寒窗苦读,收获的不仅仅是知识,完成论文的写作,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收集、整理、归纳、分析国内外的参考资料,在此过程中更多的是培养了一种思维方式、广阔的视野与阅读的好习惯。此外,我还收获了师生情,姐妹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