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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工作与群众路线的联系逻辑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9-11 共4393字

  第二章 警务工作与群众路线的联系逻辑

  第一节群众路线表现的实质精神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被历史选择来领导中国人民,原因在于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并且坚持了群众路线,如果没有和人民群众在一起,中国共产党就不会有今天的发展,无论处在哪个时期,结果都一样。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根据中国的现有国情,在长期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指导方法。为了贯彻这一路线,我们要努力将它的切入点找出,做到切实贯落实彻该路线,以此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施超(2013)认为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将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和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看作群众路线的实质精神。坚持群众路线,更要以执政为民、创新群众意见反馈处理机制为基准[7].陈红宇(2013)也认为贯穿了党整个生命线和党一直坚持的根本路线的正是群众路线,十八大之后,习总书记提出党中央要改正一切不良作风,与群众搞好关系,为更深入实践群众路线树一个好榜样。在新时期里,要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获得更大的发展,就必须要理解掌握群众路线的实质精神,理清基本工作思路,做到密切联系群众[8].

  许耀桐(2013)认为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对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和历史的创造者这一理论所做出的创新和发展。群众路线的提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经历了挫折和发展,在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后被促进和提升的过程。党的群众路线概括起来就是一切为了人民,从人民出发,为人民服务,其实质精神就是一切为民、务实和公正民主[9].戴开成(2014)认为群众路线一直以来都是中国共产党人都坚持着的立党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人都保持着的优秀传统。在世界格局不断变化的今天,党并没有改变其一切为了群众服务的意识和坚持从群众中来再回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在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的历程中,中国共产党人奉献与坚守的群众路线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人民当家作主是其本质的最直接表现[10].郑向东(2015)认为党的群众路线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专政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他认为群众路线与社会主义民主专政其本质上是一致的,路线的本质即社会主义民主路线。在他看来党的群众路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专政两个理论都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作为其理论基础,因此要落实群众路线就必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专政[11].

  第二节社区警务的内涵

  理解社区和社区警务的含义是很有必要的。社区是根据自然意愿汇合在一起的具有相似文化、居住在一定范围内的人类活动关系的综合体。但就其内涵而言,社区属于社会学,社会学家滕尼斯最先提出了这个概念,在其 1887 年出版的《社区与社会》一书中对它的概念第一次做出了明确的表述。他表示社区是一个社会团体概念,其融合了某一类具有一定感情、风俗的人群。但他在这里讲到的社区,叫原发社区,是前工业化时代的社区。原发社区多在农业社会和乡村集镇出现,是基于地缘和血缘纽带,也可以说是放大了的家庭和宗族间的关系。后来工业化社会的发展促使大量农民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城市社区迅速发展,也就导致了现代社区和传统社区的一系列巨大变化。通过学习 2000 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在全国范围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并结合理论界的普遍共识,社区警务中的有关社区概念应该是城市化过程中可归为街道、乡村等一类的团体,包括城市居委会辖区、农村村委会辖区,鉴于此,我们认为一个社区需要具有某些特性:首先是地域性,社区是由一群由经济或者社会关系为纽带组织起来的,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类活动的区域;然后社区内需要有能够提供所有成员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服务体系;有一套相应的管理机构。

  此外,不同国家的“社区警务”的概念也是各有不同。在参考国外经验的同时,要综合我国国情来理解社区警务的基本内涵,重点应包括下列三个方面:从理论层面,它是一种警务理念;从战略上来说,它是一种警务创新措施;从适用范围来说,它是社区范围类的警务活动。

  概括起来讲:我国的社区是在借鉴国外社区警务发展的优秀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国情和多年的实践经验而发展出的一种警务制度和服务理念,目的在于密切联系警民关系,做到相互依靠,相互服务,一起维护社区治安情况;警务人员与社区居民在良好关系的基础之上,共同的维护治安、防范犯罪、解决社区问题,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警察在社区中的服务质量和社区安定状况的整体提高。其实是以治本为主,治标为辅的预防犯罪的社区警务战略。

  社区警务的基本原则:(1)合作原则。社区警务注重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要依靠广大居民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如果离开社会大众的参与,防范犯罪以及打击犯罪都难有成效。警察在维护社会治安的过程中是主导,起着协调作用,而不是所有的维护治安工作都由警察来负责,警察的主要工作的重心应该放在指导、宣传和组织上,发动群众来共同的预防犯罪,维护小区治安;在警务工作中,警民是相辅相成的,单独依靠警察的力量,由于警力资源的关系会显得力不从心,单独依靠社区居民的力量,力量太过于分散,而且对于犯罪现象处理的经验不足,因此只有结合两者的力量,发挥警民合作的优势,才能完成保障社区治安的重任。(2)预防原则。在原有的警务哲学中,警察的重点工作是有效的打击犯罪和抓捕罪犯。但是社区警务则要求把警察的工作重点转移到案发前,把预防犯罪作为工作的重心,使警察在对付犯罪中将“案后惩治”为“案前预防”,由被动防御变为主动防御,通过改善警民的关系,借助群众的力量共同预防犯罪的发生,以往的重点在对犯罪的打击上,现在的重点转移到防范犯罪,通过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将犯罪的苗头扼杀在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中,更好的维护社会秩序;提前做好犯罪现象的预防工作,而不是忙于犯罪发生之后;要积极的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预防犯罪,而不仅仅是依靠公安机关去单纯的打击犯罪。(3)服务原则。“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警察作为人民的公务员,应当始终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己任”,警察工作的第一要务就是为民服务。此外,从政治学出发,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与其他主体所达成的一份协议,其目的就是为了行政职能,实现一定的行政目标。公民让渡于使得国家所拥有的那些权利,其实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签订了一份行政合同,两个主体在拥有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相互遵守应有的规则秩序。警察作为国家治理的一种手段,本身也肩负着造福人民群众的责任,是国家治理社会秩序、确保社会安全的管理载体。

  有很多学者对社区警务进行了研究,陈君武系统归纳编着《社区警务专题研究》对治安学及社区警务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创新研究[12].毛寿龙运用多中心理论分析了社区警务存在的优势和不可替代性;熊一新详细论述了在当今时代的发展条件下,社区警务是符合现代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也是符合当下的国情[13].王彩元认为社区警务其实是从传统专业化警务转变成预防型警务,它更加关注人道主义的警务哲学[14].徐凌云、陈文茜则认为中国的传统文化对于社区警务的建设有着指导和启迪的作用[15].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是社区警务所坚持的一个重要理念,社会群众工作作为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群众便是公安基础工作的最重要的基础,同时也是它所必须依赖的基础,是警务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要打牢群众基础。2002 年公安部杭州会议召开之后,“社区警务”战略在我国有些城市已经开始实施,2006 年 9 月公安部门发布了《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后,社区警务走进了乡村。在经过十几年的学习和不断的研究,在社区人民的全力支持以及社区警察们的努力之下,中国的社区警务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效。比如,创建并健全了一系列社区内的人口和企业事业单位等各类防范制度;治安链条的建立和试用。有趣的是,在 20 世纪 50 年代,我国的公安机关所采用的户籍民警管理模式,对于维护社区治安,与社区民众沟通以及社区人口管理,这种制度和如今实行的社区警务制度非常相似。

  第三节改革的核心问题:社区警务改革与群众路线相结合

  社区警务建设坚持了群众路线和专群结合的原则,即警民合作,解决社区问题和防范并打击犯罪。因此社区警务的建设的根本是发扬我国公安机关坚持的群众路线,和群众保持密切关系,这是它的建设重点。

  毛泽东同志在建国初就明确指出,做好一切工作最关键的是怎样做好群众的工作,教育并且组织群众。1981 年中央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群众路线的内容和指导作用进行了解释和总结,在 1993 年人民日报学习《重温毛主席的教诲,做好新时期的公安工作》的文章中,提出了公安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结合原则。1995 年在第十九次全国公安机关会议上,总结了“八五”工作期间公安工作的基本经验,其中有一条就是专门工作与群众相结合。2003 年,在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上总结近年来的工作基本经验:必须坚持并且发扬公安机关的特色和优势,强化群众观念,坚定相信并且依靠群众,把公安工作深深地扎根于人民群体当中。2006 年,公安部发布《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部署全国各级公安机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思想指导,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此战略的核心是贯彻公安工作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基本方针。

  在新时期坚持群众路线是极其重要的。第一因为中国的公安机关属于国家机器,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公安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它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因此,公安机关的目的是一切为了群众,只有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对抗不法分子,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第二,人民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社会治安与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为了社会的稳定以及自身的安全,愿意同犯罪分子做斗争。我国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也有责任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其次,人民群众是社会治安问题的信息源。违法犯罪分子们同样也需要生活,他们无法脱离人民群众,他们也生活在人民群众中,警察无法做到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此时就需要人民群众的力量,人民群众就相当于警察的眼睛和耳朵,为警察提供各种信息,从而共同消灭不法分子。公安机关要顺利开展工作,必须依赖于人民群众的协助和配合,才能顺利的发现、调查、解决违法犯罪问题。社区警务也是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一定要坚持执行本路线,以人民群众为眼,以人民群众为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依靠群众,和社区群众携手共同维护社区的治安。实践证明:坚持走群众路线是我国公安出奇制胜的法宝。涌现出了许多像王法金还有邱娥国这样的优秀民警。

  公安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和公安机关工作的广泛性、社会性和普遍的群众性的所决定的。由于公安机关解决人民群众的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所以我国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通过各种方式与社区群众建立了密切的联系。积极的组织群众参与了社区警务工作的建设,共同预防打击社区违法犯罪的模式。警民合作,维护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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