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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网络谣言相关概念界定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12-23 共668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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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自媒体网络谣言产生问题探讨
【第一章】自媒体时代网络谣言的治理研究绪论
【第二章】 自媒体、网络谣言相关概念界定
【第三章】自媒体时代网络谣言的生成条件
【第四章】自媒体时代网络谣言的传播特征
【第五章】自媒体时代网络谣言的治理策略
【结论/参考文献】自媒体环境下如何治理网络谣言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 2 章 相关概念界定

  2.1 自媒体与自媒体时代。

  自 2009 年以来,微博兴起,微信、易信等网络社交媒体大量普及,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互联网终端广泛使用,移动互联网社交媒体以其实时性、互动性、平等性、整合性、公开性、随意性等特点,对政治经济与文化生活都产生了巨大影响。人类进入社会交往的新纪元,并由此产生了新兴的移动互联网社交文化,它正以惊人的速度改变和塑造着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甚至思维方式。

  我们不由惊呼:我们已经全面进入了自媒体时代!

  何谓"自媒体"?美国新闻学会媒体中心克里斯·威利斯(Chris Willis)与谢因·波曼(Shayne Bowman)在其 2003 年 7 月出版的研究报告中曾经提到了"自媒体"一词的定义:"自媒体:受众如何塑造未来的新闻信息"[49].这份报告将"We Media(自媒体)"界定为"经过数字科技的强化,普通大众与全球知识体系进行连接之后,所产生的能够用来提供与分享身边所见所闻的事实与新闻的一种传播途径。"[50]

  而就现实情况来看,这只是一个理想化的定义,是人们欢呼自媒体时代到来下构建的一个蓝图,是基于人性本善和社会制度完善的乐观设想和善意期待,同时也是对突破传统媒介权力格局的一种令人鼓与呼的必然反应。

  在自媒体时代背景下,虽然个人被赋予了传统媒体时代媒介机构才有的核心职能,即向公众发布新闻信息,然而,很多时候公众通过自媒体平台转载、发布的信息并非上述概念所说的"事实"和"新闻",很多信息的真实性有待考证。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两家联合发布的新媒体蓝皮书《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3)》中指出,从 2012 年 1 月份到 2013 年 1月份一年时间中,"100 件微博热点舆情案例里,出现谣言的比例超过了 1/3"[51].这一数据显示,虽然社交媒体去"技能、资本化和控制"的过程,使去中心化、直接民主与日常生活实践相结合,可以为政治和社会变革提供可能,但大多数社交媒体用户及其使用行为并未展现出新闻发布过程中的正式性与严肃性,尚未体现专业主义的新闻意识,用户对媒介和新闻的严肃态度和社会责任表现淡薄。因此,"自媒体"、"社交媒体"这一概念,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媒体,"社交媒体"等"自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并非天然地与"客观、真实、全面、平衡"的信息关联。

  丹·吉尔默(Dan Gillmor)将媒介的发展历程分为三个阶段:新闻媒体 1.0(old media)、新闻媒体 2.0(new media)和新闻媒体 3.0 (we media)。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其报告中提到,自媒体是一种新兴媒体,是具有自主化、平民化、私人化特征的传播者以邮件、微博等电子化和现代化的手段向特定个体或不特定的大多数受众进行信息传递的方法或途径。[52]

  可以看出,自媒体是新媒体的一部分,在互联网这一"第四媒体"逐渐走向成熟以后,以手机为代表的"第五媒体"逐渐成为一种新的信息传播媒介。自媒体是媒体逐渐发展的产物。伍盈、汪昀(2009)曾经指出,自媒体为传受双方提供了独立的空间去积累、产生、传播和共享信息,这种传播活动由普通大众主导,区别于专业媒介机构的传播,内容兼具公开性和私密性。[53]

  笔者认为,自媒体就是普通大众用以发布自己所见事件、所思所感的对等传播媒体,如博客、微博、微信朋友圈等。

  2.2 自媒体时代的特点。

  自媒体能够成为普通大众进行自主发布信息和分享信息的平台,其根本原因在于自媒体准入门槛低,公众能够自由发布信息这一显着特点。具体而言,自媒体时代的特点如下:

  2.2.1 产生了大量公共发言人。

  在传统媒体环境下,信息传播的话语权掌握在大众传媒机构的手中,个人如果想向大规模的公众传递信息,可以说阻碍重重。互联网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民意表达渠道不顺畅的情况,微博、论坛等新媒体平台可以随时随地满足公众平等表达自身意见观点的意愿。在自媒体时代,公众发布信息、传播信息都具有很强烈的自主性,发布什么信息、什么时候发布信息、通过何种平台发布信息完全由公民自己决定。同时,一些官方新媒体平台也同样为公众提供了意见表达的平台,如官方微博、网站下方一般都设置"评论"版块,让观众参与互动;设置"分享"链接,可供公众将信息通过自己的微信、微博、QQ 空间等自媒体平台分享给自己的好友。

  由腾讯推出的"微信公众平台"更提供了一个更为专业的自媒体平台,公众通过申请"微信公众账号",建立一个言论发布与信息传播平台,吸引订阅者,类似于传统的报刊杂志。这种互动的传播方式、"自平台式"的传播功能,使公众从"旁观者"转变成为"当事人",公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创办自己的"网络广播"、"网络报纸"或者"网络电视".他们以独立的姿态进入自媒体平台形成的"公共的意见市场",并推动着社会舆论的形成。"江选研讨会"这一微信公众账号通过研究江泽民主席的事迹短时间内就吸引了大量的订阅者,其创办者深谙网络传播的规律,独特的文字风格使其每发一篇文章的传播率都非常高。

  以博客、微博等主要形式的自媒体平台中,开始产生大量的"公共发言人",通过声音、图片、文字等形式,传达和交流意见,使自媒体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公共权力资源。

  2.2.2 增加了公众意见表达渠道。

  自媒体时代,各阶层都拥有一定的话语表达权,公共知识分子、草根阶层、政府、记者等,都拥有发布信息的权利。从技术上来讲,目前大多数的自媒体平台发布和传播信息的流程非常简单,为大众消除了不懂网络技能的烦恼,并且越来越智能化,操作越来越简便;从费用上来讲,公众利用自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往往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注册账号也只需要填写个人的简单信息;从操作层面来讲,自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的流程也比较简便,内容更可以是即时新闻的发布,可以是个人思想的表达,也可以转载他人的信息,或者评论他人的言论。信息的发布与传播没有年龄、身份、地域的限制。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各种利益主体分化,利益诉求亟需表达。同时,当前,我国还存在司法制度不够完善,体制内贪污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民众利益表达与权利救济渠道不够通畅等问题,自媒体平台逐渐成为大众进行利益诉求表达和赢取声援的最快捷的平台,甚至可以说是弱势群体的"互相取暖"之地。

  2.2.3 实现了新闻信息实时发布。

  随着技术的发展,目前的自媒体已经对传统媒体的功能进行了有效的、全面的融合,应用也更加广泛。微信的出现把即时通讯中的文字聊天,转变成了语音聊天,大大方便了公众使用的便利性。微博、博客等媒体也已经发展到可以用语音、视频进行信息的发布和传递了。其中的位置分享、短视频拍摄功能,更是大大提高了网友发布信息的效率。"汶川大地震"中,告诉大众外界发生地震这一信息的第一条"新闻"就是通过自媒体平台所发布出去的。传统媒体由于需要在发布信息之前必须要经过记者采访、编辑整理、负责人审批等流程,因此难免会造成信息发布不及时。因此,自媒体平台中所发布的信息,很有可能在第一时间成为信息源,甚至成为传统媒体的信源。从另一方面来讲,手机用户为自媒体带来了更多的传者和受者,由于网民浏览信息更加便捷,信息被浏览的可能性更高,被转发和分享的次数更多,传播速度更快,影响也更加深远。"7.23 动车事故"发生以后,微博用户"羊圈圈羊"在 20:47 通过手机发出了第一条求救微博,该微博被转发了 10 万多次。这种信息发布和信息传播的速度,非传统媒体甚至是传统新媒体所能比。

  2.2.4 增强了各利益主体的交互性。

  "哈贝马斯所认为的对生活世界的拯救不是认为在生产领域内拯救,而是认为在交往领域内拯救。"[54]

  他认为,"获得了解放的社会"[55]是一种容易引起误解的理解,他更倾向于"不受伤害的主体间性"这一概念,这一概念产生于对相互理解行为必须具备的条件分析--它是指交往行为的主体彼此之间自由承认对称性的互动关系。而自媒体为"对称性互动关系"提供了可能。可以说,互联网的出现为大众的沟通交流带来了不可想象的便利性,自媒体更是改变了人们的沟通交流方式。在自媒体平台中,公众能够相互关注和访问彼此的自媒体平台,进行交流和讨论,进一步引起新的话题。在微博平台中,公众通过与他人的沟通能够形成良好的交流和互动,通过与官方微博或名人之间的沟通有助于民主监督的实现。自媒体平台的交互性可谓揭开了明星或名人的神秘面纱,让普通人有机会接触和了解到他们的日常活动;打通了普通民众与政府之间的沟通渠道,让政府能够直接倾听到民众的诉求与声音。

  2.3 谣言及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是基于"谣言"发展而来的。关于"谣言"从古至今,已有很多文献和论着对其进行了界定,笔者认为,谣言是不以事实为根据的,并且具有一定的诽谤性意见指向的信息。严格意义上将,谣言只是一个生活用语,凡是无中生有、没有事实依据、在原有事实基础上进行歪曲或者放大的消息,都可以称之为谣言。

  网络谣言则是在互联网出现以后,以网络作为传播渠道的一种谣言形式。网络谣言的研究在我国尚属起步阶段,虽然有很多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和界定,在前文中笔者已有详细综述,但是目前学界对于网络谣言尚没有形成科学的、权威的表述,只要是其传播过程借助了网络传播工具,谣言就可以转化为网络谣言。

  笔者认为,网络谣言就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虚假信息。

  当前的互联网环境逐渐表现出爆炸性和膨胀性的趋势,网络谣言借助互联网这一无门槛、效率高的媒介呈现出裂变式的传播。笔者认为,网络谣言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捏造事实型的网络谣言,主要是通过虚假信息的编造,图片或者文字伪造等方式,吸引人们的眼球;二是扭曲夸大型的网络谣言,主要是基于已经发生的事实进行扭曲或者夸大描述,将事实不符的图片、视频掺入事实中,混淆视听,引起民众恐慌。三是故弄玄虚型的网络谣言,喜欢借助科学之名,发布虚假信息,如"食物相克"、"西瓜打针"、"面膜烂脸"等等,这类多通过社交网站进行传播。

  2.4 网络谣言的特点。

  网络谣言与传统谣言相比,既有谣言生成的共性,如隐秘性、炒作性、泄愤性、鼓动性等,同时在传播手段与传播方式上又具有着特殊性,如成本低、超时空、跨平台、留存时间长、难以控制等。

  2.4.1 网络谣言与谣言的共性特征。

  (1)隐秘性。

  网络谣言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信息。因此,它具有信息可传播性的特质,并常常隐藏在信息之下,看似公允客观,实则为虚假信息。能否产生危害就在于我们是否怀着怀疑的眼光去看待每则消息,而不是尽信之。2014 年 9 月,哈尔滨市发布了《哈尔滨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而当地的一家媒体对该条例的解读中有一条"赚钱不给老婆花就算家庭暴力"迅速成为了网络热议的话题之一。随后,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妇联主席杨杰辟谣说,《哈尔滨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共三十五条,其中根本没有对家庭暴力的规定。因此,"赚钱不给老婆花就算家庭暴力"这一假消息属于媒体误读。在这一案例中,之所以引得网民热传,主要在于其来源于政府发布的保障条例,不仅信息具有新奇性,贴近民众生活,而且看似来源可靠,也就使得很多人信以为真。近年来,微信朋友圈不断在流传柿子和蟹混吃会中毒、微波炉辐射能够致癌、宿便是健康杀手、孕妇要穿防辐射服、柠檬水可以减肥、购物小票致癌等虚假信息,包裹着科学的"外衣",看似真实,实则在误导人们。

  (2)炒作性。

  网络谣言通常具有炒作性,为了传播速度和覆盖面,网络谣言的传播通常需要把全社会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或披着权威的外衣说话,让人觉得有很高的可信性[56];或与某阶段的热点事件进行关联,让人浮想联翩。只有这样,造谣的人才能迅速提升谣言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利用这种关注度来获取巨额利润,扰乱社会安定。2012 年 5 月,嫩模杨紫璐发布微博称,干爹花 888 万元包机,带她到伦敦看奥运会,而这位干爹随便送的皮包比普通网民两个月工资还高,一时间引发众怒。网友们开始猜测杨紫璐的干爹是哪位领导干部,导致谣言不断发酵。而事实上,该事件是由"拆二立四"(真名杨秀宇)策划的一例炒作事件,随后他还制造了很多网络热点事件,如通过"郭美美个人炫富事件"编造"地方公务员被要求必须向红十字会捐款"的谣言;编造并传播雷锋生活的奢侈情节,并污称雷锋形象完全是由国家制造的;等等。这些事件都与当时的热点事件密切相关,很容易吸引眼球并获得不明真相的民众的信任,使得谣言传播更加广泛,增加了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感。

  (3)泄愤性。

  网络谣言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谣言生产者对社会现象或者社会问题不满,而进行的宣泄。正如卡普费雷所言:"谣言是对权威的一种返还。……谣言是一种反权力。"[57]

  2012 年 6 月 12 日,网友"姑苏毛十七"声称自己是聚美优品的前员工,爆料该网站所售的化妆品有九成是假货。这一帖子发出以后,瞬间引起网络热议,也让很多喜欢网购的人提心吊胆。然而,经调查,"姑苏毛十七"因其应聘聚美优品网站失败,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只是为了宣泄自己的情绪。事后,该网友为此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网络谣言的生成和传播实则迎合了人们内心的一些情绪,很多时候,人们是在负面情绪的驱使下,为了消除内心的不安全感,而进行谣言的传播。

  (4)鼓动性。

  谣言之所以能够进行广泛的传播,源自于其鼓动性。谣言充分利用人们的猎奇心理和从众心理,而带有鼓动性的谣言能够激发起人们情绪中最充奋的部分,在愤怒或激动的情绪中进行网络谣言的传播。"7·23 动车事故"发生以后,"拆二立四"(真名杨秀宇)就故意编造并散布了"中国政府花 2 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由于当时正值全民悲痛时期,该谣言一出,就引起了很多不明真相的公众的愤怒,激化了政府与群众的矛盾,充分展现了谣言的鼓动性。

  2.4.2 网络谣言的新特征。

  (1)低成本。

  互联网由于其匿名性、开放性等特点,成为谣言传播的温床。在互联网时代,散布有关虚假的、具有误导性的谣言变得非常容易[58].在互联网环境下,人人都可以成为网络谣言的发布者和传播者,只需要注册一个账户,点击鼠标和键盘,就可以完成谣言的发布。同时,由于网络的匿名性,网民发布信息的责任成本也大大降低,人们在网上发表观点,不需要为自己所要承担的责任考虑的过多,因此,信息的发布更加随意。

  (2)长存性。

  由于互联网储存空间的巨大,储存成本低廉,排除人为删除与设备损坏等客观因素,任何信息都可以在互联网上永久存储。因此,网络谣言生成后,虽然在某一个时间段内不再进行传播了,但是当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时,相关信息一样会出现,能够产生长久的影响。很多看似已经销声匿迹的网络谣言如今还可以在网络搜索到相关信息,不经意间又会卷土重来,引起新一轮传播。2014 年 5 月中旬,一篇名为《朱自清<背影>因"违反交规"被逐出教材》的文章,被多家网络媒体转载。该文称,由于教材编写者认为散文中"父亲为儿子买橘子的时候,跨过了铁路,爬上月台"这一行为,有可能会影响火车的正常行驶,对火车站的秩序造成破坏,因此,将《背影》一文从教材中删去。然而,经求证发现,该则消息是几年前的一则网络谣言,以讹传讹又重新在网上开始流传。人民教育出版社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该消息为虚假信息,并表示不会因为交通规则一种因素而删除这样一篇经典着作。

  (3)难控制。

  网络信息的发布可以说是"零门槛"的,网络信息的传播更是不可控制。网络谣言一旦开始传播,成功吸引到群众的注意力,就很难通过什么手段进行管控。

  此外,在网络上发展起来的人际关系,比在现实生活中更加快速和高效,一个"关注"就可以轻松建立起两个人之间的联系。计算机给那些在现实生活中交际范围较小的人提供了更多与外界联系的机会,也让每个人的传播得到了更多的受众,信息一旦传播出去,就会有更多的人看到,引起更加广泛的传播。上文中所举网友"姑苏毛十七"求职未果报复聚美优品的案例,该网友在天涯论坛传播聚美售假的帖子,原本只是为了泄私愤所发,经过不断转发,引起很大的社会反响,后来该网友请求论坛管理员删帖,也难以阻止该谣言的传播。

  (4)弥漫化。

  在《弥漫的传播》一书中,网络传播学者杜骏飞指出,网络传播具有泛化、弥漫化的趋向,在新的传播环境下,信息传播充斥着人类行为的所有领域,呈现出跨平台、跨运用、跨语言的特点[59].网络谣言传播的弥漫化主要表现为网络信息对传统的主流媒体"议程设置"过程中的"弥漫",增强了事件的影响力和传播度。随着互联网用户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用户的增加,网络"议程"已经成为传统媒体在新闻报道的过程中不可不关注的一部分。传统媒体在报道中,很多新闻都来源于网络媒体。这也就造成了在追求时效性和新鲜性的竞争压力下,传统媒体在报道的过程中,常常会因为时间紧迫而对一些信息疏于审核,被网络谣言制造者所利用。2011 年 8 月,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在网上的"47 号公告"受到网民的广泛关注。而随即这则公告就被《广州日报》发表,并且多家都市报都进行了转载刊登。直到三天后,国家税务总局出面澄清,才证实这则消息为网络谣言。在该谣言的传播过程中,传统媒体的转载与解读可谓极大提升了谣言的可信度与关注度,对网络谣言的扩散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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