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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莞人”融入城市社会的路径选择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8-22 共6281字

  第四章 "新莞人"融入城市社会的路径选择

  "新莞人"融入东莞是大势所趋,既是"新莞人"本身的追求,也是东莞发展的迫切需求。在融入的过程中,一方面,融入人数会逐渐增长到一定规模;另一方面,融入过程中也会出现"优胜劣汰"的情况。因此,要特别关注"新莞人"融入过程中面临的特殊困难,结合东莞本地实际,注重制度到措施、理论到实践的"双轮驱动",有效借鉴国内外城市对新市民融入的合理政策及方案,要选择科学的融入路径,引导和帮助"新莞人"融入。

  第一节 "新莞人"融入城市社会的顶层制度设计。

  一、打破户籍制度。

  "新莞人"融入城市社会的首要之举,就是要建构城乡一元户籍制度。一是建立城乡一体统一的户籍管理体制。要将当前的户籍与挂附在上面的各种福利分离,户籍仅仅承接登记和统计功能,保障"新莞人"与"老莞人"享有一样的基本物质利益待遇。建立统一的居民户口,取消分类管理农业、非农业户口的做法,将就业、社保、参军等要求区分农业和非农业才能办理的规定与户口性质进行剥离。二是强化居民户籍登记的管理功能。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户口登记管理资源优势,完整、准确、及时更新和收集公民个人的基础信息,建立户籍管理信息平台,并确保身份证编码的准确性和唯一性。三是逐步建立全国户口自由迁移制度。设定科学的户口迁移条件,尊重公民的意愿,只要有迁移意愿,均可以申请在当地落户。四是推进配套制度改革。要建立与户籍制度配套的相关制度,确保"新莞人"拥有与城镇居民均等的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权利.

  二、建构公共教育制度。

  一是实施义务教育均等化政策。坚持当地户籍学生与"新莞人"子女义务教育均等化原则,将"新莞人"子女纳入"新莞人"流入地镇(街)义务教育范围内,让"新莞人"子女可以就近享受义务教育权利。二是加大义务教育资源投入。在义务教育各种资源相对紧张的地方,市政府可以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支持当地镇(街)扩建公立学校,持续增加投放各项教学硬件设施,将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提高到科学水平,适应物价水平的上涨。三是加大对民办"新莞人"子弟学校的投入。增加对其师资建设和教学设备的投入,这样不仅可以缓解公立学校资源紧张的压力,还能保证教学质量。具体可由各镇(街)政府按学生人数拨付给民办学校义务教育经费,并给予教师工资补贴。四是建立覆盖"新莞人"子女普高或职业教育的资助体系;加大对没能解决好"新莞人"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政府的惩罚力度。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一是实现工伤保险对"新莞人"的全体覆盖。强化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确保"新莞人"在发生工伤时能够获得与城镇户籍职工同等的医疗救助和补偿。二是分类分层推进医疗和养老保障体系。对于有意愿且具备能力的"新莞人",政府应积极将他们纳入医疗保障与养老保障体系。对于愿意且不具备能力的"新莞人",政府可以探索建立过渡性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模式,降低其进入门槛。对于不愿意但已具备市民化能力的"新莞人",则可以鼓励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三是建立"新莞人"的社会救助体系。

  将有意愿且没有能力的"新莞人"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内。

  ②四、建立城市社区自治制度城市社区是一个独立于政府、市场的地域,融合着国家和社会的双重特性,是"新莞人"融入城市社会的理想落脚点。建立城市社区自治制度,培育"新莞人"的自治能力,是"新莞人"在城市社会立足的重要基础。社会转型带来单位制的解体,"单位人"向"社会人"、"社区人"转变,其中连带就业的市场化、住房商品化、社会保障虚无化。人员流动频率大大增加带来的负面影响、人口老龄化问题、青少年教育问题、环境问题以及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的最后落脚点都将回到社区这个生活共同体生存的区域,并要求主要依靠社区自治加以解决。

  正视我国因社会转型而带来的社会阶层分化现象、社会人孤独、受挫的心理等,城市社区自治将有利于重新培育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关系,以理性为基础的契约关系在社区内亦会更加规范化。城市社区自治制度的建立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目前我国居民自治空洞化的尴尬局面。动员"新莞人"参与新形式、新内容的社区公共事务有利于发挥"新莞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有利于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发展。社区内自治规则等民主制度的形成和实施,也将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良好的道德支撑。要健全自治机构的设置,强化自治功能,提高自治机构成员的素质和能力;合理运用政府力量,转变政府和相关派出机构的职能,明确政府力量在社区自治中的责任;促进社区自治机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中介组织以及市场主体等多个主体之间和谐关系的建立,保证各类主体在"新莞人"融入过程中发挥最大化功效;培养"新莞人"在内的所有居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尤其是要重建社区文化,促使"新莞人"对社区有归属感,积极与"老莞人"进行情感交流,直至将新老莞人所在的社区打造成守望相助、患难相恤的熟人社会。

  第二节 夯实"新莞人"融入城市社会的市场基础。

  一、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以产业规划统领结构调整,以帮扶重点企业夯实产业基础,以企业转型带动产业链延伸,以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强化产业关键缺失项目招商,稳步推进低附加值项目有序转移,优化调整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确保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使产业发展转入自主化、高端化、规模化、集聚化、品牌化的轨道,实现三次产业结构、产品技术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区域布局结构、资源配置结构、人口结构等明显优化,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明显下降,产业自主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明显提高。

  坚持保增长与调结构相结合,努力稳定加工贸易的增长,着力加快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再创竞争新优势,为"新莞人"创造更为优质的就业岗位,为"新莞人"融入城市社会打好经济基础提供保障。

  二、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作为承接"新莞人"最重要的工作单位,必须强化自身的社会责任。

  企业必须切实从心底里重视"新莞人"的权益,从制度上尊重"新莞人"的发展,从机制上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出台激励及约束文件,鼓励企业按时发放"新莞人"工资,给予"新莞人"正常的待遇以及职业发展机会,惩罚拖欠工资行为,促使"新莞人"通过自身的努力逐步增强市民化的能力。一是要尊重"新莞人"劳动的价值,根据东莞经济情况、消费水平和劳动力流动的心理成本等因素,同步东莞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稳步提升"新莞人"正常的工资。二是必须改善"新莞人"的工作环境,为"新莞人"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预防措施,提供工作之余休闲、娱乐、放松、交友的文化活动场所和平台。

  三是保障"新莞人"的社会福利,按照东莞文件要求和收入水平为"新莞人"办理基本的社会保险。四是要注重"新莞人"的职业培训与提升,为"新莞人"提升技能、提高素质以及向上发展提供必要条件,以增强"新莞人"的自信心。

  第三节 构建"新莞人"融入城市社会的社会环境。

  一、建构公民社会。

  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并不是新鲜事物。纯粹的市场将导致市场的垄断性,也将导致收入分配的不公正,更为严重的后果在于市场不能有效率地提供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搭便车"现象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同时,针对市场失灵而存在的政府干预也存在失灵现象:承担宏观调控和公共产品供给等职能时所付出的高成本最终将转嫁到人民的头上,与成本过高相伴的是政府的顽疾--效率低下、官僚作风严重等现象;更为严重的是,政府干预领域的"许可、审批、批准、同意、特许权分配"等现象容易造成任意或人为的资源虚缺,面对以上问题,以第三部门为主体的公民社会的培育有利于形成政府和市场之间的中间调节地带,带来部分公共物品的最优供给,并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缺陷;同时,公民社会的培育也有利于政府的分权和放权,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公民能够积极表达自治意愿,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也是培育自治精神以及自治能力的很好途径。英国学者戴维·赫尔德认为:"在今天,民主要想繁荣,就必须被重新看作一个双重的现象:一方面,它牵涉到国家权力的改造;另一方面,它牵涉到公民社会的重新构建。只有认识到一个双重民主化过程的必然性,自治原则才能得以确定:所谓双重民主化即是国家与公民社会相互依赖着进行的转型".

  公民社会的构建,有利于"新莞人"权利得到更多的满足,逐步淡化身份的差异,是"新莞人"融入城市社会的必经之途。要高度重视民间组织在构建公民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改变政府的全能定位,将有关职能剥离出来移给民间组织,促进民间组织的数量增长、能力提升和全面发展,有效弥补当前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欠缺。结合东莞市将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实际,为民间组织立法,规范民间组织的行为。高度重视政治参与在构建公民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促使"新莞人"通过各种方式进入政治过程,通过政治参与为自己代言、发声,影响政治体系和相关政策制定,保障自身权益。

  二、发展社会组织。

  彭永锋在《关于社会组织服务农民工的思考》一文中对当前农民工群体总体特点的描述也基本适用于大多数"新莞人":一是务工发展和改变命运的愿望更强烈,二是身心健康与生活安全的要求更强烈,三是被尊重和被认可的愿望更强烈,四是参与城市生活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愿望更强烈,五是追求文化精神生活的愿望更强烈,六是群体依赖与互助愿望更强烈。

  但相较于之前的农民工或外来工,他们的吃苦耐劳精神减弱、勤俭节约品格淡化、非理性跳槽频繁、群体性行为偏激,且又面临平等就业、权益维护、社会保障、个人发展、生活融合、政治参与等方面的困难。这些情况都有赖于社会组织功能的发挥去加以解决。

  发展社会组织,一是要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机构。党的十八大将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列为国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家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一系列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政策,这些都有利于社会组织在我市的发展。二是要政府引导,制订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目前,国务院正在组织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东莞市也要及时呼应,制定切合东莞市实际的规范性文件,以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其中要重点培育设置服务"新莞人"社会组织,通过指导发展,培育管理,使社会组织实现按功能的分化和成长,实现服务的专业化,不同社会组织之间功能的互补和优化,从而推进服务于"新莞人"的多元化社会组织体系的建构。

  三是要注重宣传,破解社会组织发展难题。应抓住社会组织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典型引路的方式,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宣传典型。在培育工作中,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重点培育精品社会团体,使他们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是要加强引导,使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农民工。通过开展组织活动,重塑"新莞人"的"熟人社会";通过拓宽组织渠道,提高"新莞人"的政治参与程度;通过完善组织规范,促使"新莞人"适应城市思想和行为方式;通过不断实现组织自身发展,构建多功能组织体系。

  三、强化社会参与。

  以提高"新莞人"的城市归属感为目的,促进"新莞人"日常生活的社会参与。从"新莞人"被动参与的角度看,政府需要改革阻碍"新莞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宏观制度、政策,从全局的高度、广阔的视野、长远的利好为出发点,改善他们社会参与的诸多微观环境;从"新莞人"主动社会参与的角度看,全市各社区都需要创造条件帮助"新莞人"调试心理,并通过日益专业、规范的社区管理,构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区服务、社区支持体系。积极开展各类面向"新莞人"的公益性、健康型社区活动,促进"新莞人"日常生活的社会参与,提升"新莞人"的城市归属感及对东莞的认同感,并最终使"新莞人"群体更好地融入东莞。

  社区服务机构可以利用自身的人力资源、服务设施,及时与居住在本社区的农民工进行多种形式的沟通,可以通过电话热线、也可以定期举办以本地居民与外来人口的面对面茶话会来促进了解。社区以解决好农民工在城市所遇心理问题为目标,不但要在他们进入社区的早期给予生活上的帮助与指导,还要做好继续的跟进服务。以各类社区活动、交往为载体的善意沟通,有利于培养农民工对城市社会的认同感、归属感。

  第四节 提高"新莞人"融入城市社会的个人素养。

  一、加强"新莞人"技能培训。

  加大"新莞人"职业技能的培养,具有现实且重要的意义,一是可以帮助"新莞人"提高收入,二是可以帮助企业进行产业升级,三是可以间接提高国家的整体。因此,必须充分重视对"新莞人"职业技能的培养和提升,应以政府、企业和劳动者本人共同努力、共同推进的方式,将"新莞人"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产业发展战略及经济发展规划。要加大实行镇(街)职业教育免学费制度,并将教学内容应与就业需求相联系,实施"订单式"培训,推进培训就业一体化,做到既节约企业与"新莞人"自身的培训教育成本,又切实针对性地提升培训教育实效。在政策导向方面,市、镇两级政府要增加对"新莞人"就业培训的补贴,帮助提高"新莞人"的就业技能。出台相关政策,对"新莞人"所在企业和单位提供税收优惠,鼓励用工单位加大对"新莞人"的职业培训.

  二、强化"新莞人"素质提升的宣传引导。

  据有关部门调查,现在大部分"新莞人"提升素质的愿望非常强烈,但关于"新莞人"素质提升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不少"新莞人"对学习的认识滞后。近年来我国就业形势日益严峻,有关大学毕业生找工作难的现象引发的读书无用论,无形中引导和助长了部分"新莞人"对知识的轻视。在这种整体氛围影响下生活的"新莞人",对知识改变命运、技能提升生活品质的现实性并不完全坚定,而是更看重现实经济利益,目光稍显短浅。二是对学习的选择有着实际的困难。"新莞人"基于所从事行业、工种以及自身知识、技能的影响,大多以超负荷的时间、体力博取更多的收入,争取加班的现象普遍,客观上在工作之余没有太多的学习时间。每天辛苦工作之余,他们更愿意去消遣放松、调节疲惫身心,即便看书也往往选择轻松阅读的书籍。同时,有关技能和知识学习培训机构数量较少、距离较远等因素也导致"新莞人"精力有限而难以付诸行动;即便下定决心进行学习,也往往因为精力、决心等的影响缺乏持续性。三是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感不足。部分企业满足于现在的低水平劳动密集型产业,注重短期的眼前利益,缺乏长远发展眼光,依靠单纯的控制员工工资来获取利润,没有主动转型升级的意愿和能力,对产业转型、培训员工缺乏充分的认识,对国家规定的职工培训要求以及教育费用支出不够重视,不愿投入资金或者没有资金投入;即使培训也大多向管理层、技术层倾斜,造成"新莞人"缺乏便捷、安全、有效接受专业学习培训的渠道和支持,其教育和技能水平很难比劳动力市场需求发展快。

  面对上述问题,必须强化"新莞人"素质提升的宣传引导:一是要提高企业的思想认识,并依法督促引导企业切实提取一定比例的教育经费,大力开展"新莞人"技能教育培训,用实际行动留人、育人、与企业共同发展。二是要抓住"新莞人"的特点,拓宽教育载体和形式,对"新莞人"强烈的学习需求加以适当引导。三是在学习形式上,注重大众传媒和现代通信技术的文化传播,以新颖的形式和便捷的接收端,引导"新莞人"的学习积极性。四是利用好媒体的文化传播功能。加强有关"新莞人"政策的宣传引导,利用报纸、橱窗、广告、动漫等多种载体,采取宣讲、播放电视影片等手段,主动且全方位地对"新莞人"相关政策释疑解惑,把热点问题与党和政府的政策措施讲透,支持、引导、帮助"新莞人"有效掌握政策依据,合法合理地谋求自身发展;突出教育培训引导,组织志愿者、义工、政府单位人员、律师等自愿传授知识技巧,采取多种途径提升"新莞人"素质,同时反映和帮助解决"新莞人"工作、生活的各种复杂问题;有意识地在报纸、电视、杂志等各种媒介上大力宣传"新莞人"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贡献,促使全社会树立理解、尊重、保护"新莞人"的意识;注重总结、推广关心、善待"新莞人"的好做法、好经验,提高各地、用人单位对"新莞人"的服务和管理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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