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毛姆对"非正常人物"探索的起因与归宿
第一节"非正常人物"--毛姆自我的分身。
毛姆十九世纪末生于巴黎,父亲是个律师,当时正在英国驻法国使馆供职。小毛姆不满十岁,父母就先后去世,他被送回英国,寄养在做教区牧师的伯父家里。毛姆的童年和青年,如他在半自传《人生的枷锁》里所描述得那般,过得并不幸福。幼年时母亲的去世让毛姆过早失去了温暖的港湾,成为终其一生无法解开的伤痛和心结。毛姆视他的出生地法国为精神故乡,回归英国,却终其一生都少有归属感。寄人篱下,伯父却为人自私、吝啬。进入坎特伯雷公学后,小毛姆的遭遇更加不幸。由于身材矮小,并且有严重的口吃,毛姆在学校里经常受到同学们的欺凌和折磨,甚至还会遭到某些老师的无端羞辱。所有这些孤寂悲凉的青少年经历,都在毛姆幼小的心灵上投下了痛苦的阴影,使他早早就认识到世界和人性的阴暗和复杂,养成了孤僻、敏感、内向的性格,还使得他的作品呈现出一种疏离感,总是冷冷地旁观着混乱的世界。青少年时期的经历和他的性格使他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严重的口吃又让他饱受冷眼和排挤,使他在一定意义上被认为是一个"非正常人物".
毛姆还是位同性恋者,同他的秘书赫克斯顿等男性过从甚密。关于性取向问题,他曾说"我试图使我自己相信,我四分之三是正常的,只有四分之一反常,但事实上正好相反。"[73]
但当时的王尔德的伤风败俗案对社会和毛姆的影响很大,使他受到当时社会道德的强大压力和责难,也使他在社会和他人眼中成了"非正常人物".
毛姆自身的性格也如他所描绘的"非正常人物"一样,是充满矛盾的。他虽成为享誉世界的作家,还因此挣得大笔财富,使他能够过上他期望的自尊又自由的生活,却也并没有避免他一生悲苦。他以为人刻薄出名,连丘吉尔都要让他三分,却又同情和宽容人性的弱点。他本人极端崇拜地位和荣誉,因为要被英国皇室授予勋章而激动不已,但他的作品中却随处可见对所谓上流社会的嘲讽调侃。他是个绅士,行为要合乎规矩,但是他能写出与自己截然不同的人物,并嘲笑常规,追求自由。对他笔下的"非正常人物",他的态度也同样是矛盾的,既冷冷地揭示他们的弱点,又暗暗为其仗义执言,不知对他笔下的这些"非正常人物",他到底是厌恶着,还是深爱着。
甚至在文学史上,毛姆也无法被主流认可和接受,虽然广受读者欢迎,却被严肃评论界轻视,在各文学史中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冷落和轻视,只能无奈地承认自己是"二流中的佼佼者".
毛姆自身就是一个"非正常人物",无法被主流接受和认可,于是他惯用冷眼和疏离进行自我保护。从小遭遇太多冷眼让他学会了以挖苦嘲讽别人,尤其是自认高人一等的权威人物和价值观,来保护自己。毛姆痛恨冷漠,总是调侃充满优越感因而冷漠自私的所谓成功人士。而对与自己年轻时经历相似的遭遇侮辱冷遇的、被主流排斥的"非正常"的人物和事件,他往往抱着宽容且同情的态度,这不能不说与他从小饱尝排挤和冷眼而渴望温暖和同情有关。在小说《蚂蚁和蚱蜢》的开头,毛姆讲了一个"蚂蚁与蚱蜢"的寓言故事,勤奋的蚂蚁得到报偿,而游手好闲的蚱蜢则会受到惩罚,寓言的本意是要教育青年们勤奋的美德。毛姆却对此不以为然,还说,这与他从小的经历不一样,他会同情蚱蜢,而不赞赏像蚂蚁那样谨小慎微的处事态度。从中可以看出毛姆同情并倾向于"非正常"的处世态度和价值观,而对主流的价值观和刻板遵守传统的人则颇为嘲弄。这样的例子在毛姆的小说中比比皆是。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毛姆欣赏充满原始生命力的事物,不喜欢虚伪、矫饰、被文明修饰过的事物。并且毛姆同情被传统和主流价值排除在外的人们和价值观,认为被排除在外的也自有其价值,于是暗暗为其仗义执言。
但毛姆虽对主流的价值观和遵守传统的人有所嘲弄,却也并没有大加批判,有时甚至还与其达成默契的理解。比如在《刀锋》中,毛姆虽然嘲笑艾略特无可救药的虚荣,却和艾略特是终身故交。毛姆欣赏拉里的超脱,却和实用主义的拉里的前未婚妻伊莎贝尔达成一种默契,成为密友,他并不掩饰他对伊莎贝尔的欣赏,却也不掩饰她的庸俗、势利和残忍。他更强调的如上章所述是人性的多样性和矛盾性。有了这份对人性的认识和理解后,毛姆本人也可以包容人性的多样性和矛盾性,对不被理解的非正常非主流人物怀有更多的宽容理解和同情,对"正常"的人虽有所揶揄却也加以包容。 毛姆曾说到他不信上帝,并且为从宗教的枷锁中解脱出来而庆幸。他曾说他不信上帝的原因之一是认为全能的上帝需要人类的崇拜和恭维才给予庇护,未免表现得太过不宽容,排外而缺少同情心,而他无法对这样一个上帝表示信服。从这点可以看出毛姆对人类富于同情心和宽容之情。
毛姆关注人性阴暗面,原因之一是他对邪恶的角色怀有更多的好奇心,并且描写怪异的性格有助于达成他的文学审美理想。他说:"作家更关心的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74]
他在《月亮与六便士》中曾自白道:"作家对那些吸引着他的怪异的性格本能地感到兴趣……他喜欢观察这种多少使他感到惊异的邪恶的人性,自认这种观察是为了满足艺术的要求;但是他的真挚却迫使他承认:他对于某些行为的反感远不如对这些行为产生原因的好奇心那样强烈。一个恶棍的性格如果刻画得完美而又合乎逻辑,对于创作者是具有一种魅惑力量的,尽管从法律和秩序的角度看,他决不该对恶棍有任何欣赏的态度。……说不定作家在创作时实际上是在满足他内心深处的一种天性,因为在文明社会中,风俗礼仪迫使这种天性隐匿到潜意识的最隐秘的底层下;给予他虚构的人物以血肉之躯,也就是使他那一部分无法表露的自我有了生命。他得到的满足是一种自由解放的快感。"[75]
由此可以看出毛姆对因文明社会的要求而被压抑的人的天性--主要是天性中天然存在的"恶"的一面--心怀好奇和向往。
另外,毛姆对人性的弱点、邪恶之处的关注,与他通过自身经历和自身性格所形成的的对人性的消极认识有关。在短篇小说《雨》中,医生的妻子对医生的评价应用在毛姆本人身上十分精准:"你总是不去看人的长处。"[76]
毛姆对人的认识比较消极悲观,认为人性中必然有恶的成分存在,没有人例外。所以在他的小说世界里,贫民窟兰贝斯区的丽莎被情夫的彪悍无理的老婆打伤,酗酒成性的母亲也无力无心帮助她,凄惨地结束了花季的生命;英国的寄宿学校的学生甚至老师都不乏愚昧冷酷之人,惹得小菲利普受尽嘲笑和冷眼;表面看来慈祥儒雅的成功人士,戏弄起人杀起人来竟然眼都不眨;情欲发作起来理智控制不了,只能凭着冲动做尽羞耻又无理的事来。在毛姆看来,人性的邪恶面是根深蒂固无可避免的,人总会受到人性弱点的控制而做出悲惨邪恶的事来。为此有评论认为毛姆总是关注人的丑恶面,使他的作品显得颇为消极,总是灰扑扑地呈现人类的疮疤,读来令人沮丧。但毛姆却坚持认为恶的存在是自然的,甚至也没有什么不光彩,所以毛姆对人性的邪恶面,不是抱着批判的态度,甚至有时也不只是中立的态度,而是理解而宽容,反而对想要虚伪地掩盖人性缺点的做法很不以为然。如对"道德败坏"的斯特里克兰德和《寻欢作乐》里的罗西,毛姆的态度并不讽刺,但对鄙视斯特里克兰德和罗西的人,毛姆总是尖酸刻薄地挖苦嘲讽,由此足见毛姆的真实态度。毛姆承认人性之恶,也承认人性的阴暗面能带来恶果,正因为他认识到恶是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的天性之中的,所以他认为不应该打压、否认恶的存在,而是与之共存,用更合理的方式对其疏导。而一味否认抹杀人性弱点的存在而努力作出一副崇高姿态的人,在毛姆看来,只是可笑的虚伪。
第二节 毛姆的"原始主义"倾向的印证与表达。
如前所述,毛姆倾向于认为以传统理性为主导的人类文明,排斥和否认非理性领域对人的控制,并且出于维持社会和主流价值观的需要压抑人的包括原始天性在内的非理性因素,使一部分人们或被认为是"非正常",或是被异化成为真正"非正常"的人。并且,在目睹了西方工业文明和工具理性对人的无情异化导致的人性失常后,关于人性的解救之道,本就有非理性倾向的毛姆将希望寄托于"原始主义".
"原始主义是文学人类学批评的一个范畴,也是一种创作态度或倾向。"[77]
"原始主义"作为文学创作中的一种精神原则,主要特征是以原始批判现代文明。它是一种崇古慕俗,返璞归真的情感倾向,提倡重新塑造原始心态。18 世纪卢梭就曾提出过"回返原始",在卢梭看来,自然状态下的野蛮人是不被枷锁束缚的,是可以独立自足的,原始人是"高尚的野蛮人",原始社会是人的"黄金年代".但随着人类私有观念的产生和理性日趋完善,人类渐渐败坏了,人们唯利是图恃强凌弱,并打下了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基础,人们由此戴上了枷锁,受制于异己力量,不再是独立的个体。十九世纪以华兹华斯、拜伦等为代表的浪漫主义运动彰显情感、自然的力量,掀起了反抗资本主义和工业文明对自然和人伦的无情破坏的浪潮。二十世纪的非理性主义思潮也是要寻求一种原始的思维来反拨过度理性主义。这些运动,尤其是二十世纪的非理性思潮所要求的"原始主义",并不是真的要人们返回原始的生活,让历史倒退,而是在现代倡导失落的价值观用以对抗日益强盛的理性主义,防止它对人的进一步异化和伤害,使人们重拾日渐丧失的原始生命力,从原始生命力中汲取活力,重建健康的价值观。如具有原始主义倾向的作家 D·H·劳伦斯,他在作品中就一直不懈地寻求现代人的精神出路,以颠覆性的姿态宣扬扬弃现代文明,回归原始人性。
毛姆游历全球,其中南洋和古老的东方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带来了他的改变,他开始倾向于"原始主义",赞扬人的原始生命力,赞扬人的原始本真的生存状态,反思文明的缺陷。毛姆认为,在文明社会里,人们的特质被合乎特定行为规范的要求磨平了。
文化成了掩盖其颜面的面具。毛姆欣赏较为原始的人们,认为他们虽然没有接受太多文化的教育,却有着更原始更质朴的生命力,他说:"在这儿,人们赤裸裸地展现自我。这些被抛入保存了大量原生状态的生活之中的异质生物,从不觉得有必要调整自己去适应传统的标准。他们的特别之处因而得到了机会,可以不加抑制地发展。在大城市里,人们就像很多被一起扔进一个口袋的石头;他们的棱角都被磨掉了,最后光滑得就像一颗颗弹珠。
而这些人的棱角从未被磨掉过。在我看来,他们似乎比我长久以来一直共同生活的任何人都更接近人性的本原。"[78]
由此看出,毛姆对人性本原的认识倾向于"原始主义".毛姆的原始主义倾向在他的很多作品中体现出来,表现为毛姆对他笔下的一部分自食其力过原始生活的人们表达了更多的欣赏,还表现为他的作品中的人物并不刻意遵从传统文明社会的价值观,转而倾向于遵循个人的天性和欲求。当然,毛姆的作品中不乏揭露下层人民人性弱点的作品,他还经常说到认为钱对人很重要,有了足够的财产才能保持尊严和自由。就是说毛姆并非对下层劳动人民怀有绝对的欣赏态度,他欣赏的主要是他们与现代文明对人性的漠视对立的不囿于成规、对生命本身尊重的原始活力。
如毛姆曾多次在他的作品中表现过在原始和谐的自然空间中诗意栖居的理想生活模式:《人生的枷锁》中菲利普要带着莎莉到英国边远的渔村,自食其力地干活,结婚,生儿育女,最后悄然离世,还认为这是一种最简单的然而却是最完美的人生格局。《月亮与六便士》中,斯特里克兰德离开伦敦,还要离开文化的中心法国,最后跑到塔西提岛上与当地的土着女孩儿一起过起了原始生活才觉身心舒畅。《刀锋》中的拉里也是离开了文明的欧美,来到相对原始的东方才找到了生活的意义,并散尽薄产回到美国过起自食其力的生活。毛姆笔下的人物纷纷逃离文明的中心才过起了理想的生活,毛姆本人也是经常离开文明的欧洲,游历半生,才在东方和南洋等原始地区找到他心中理想健康的人性。另外,毛姆对过着自食其力、简单朴素,甚至原始生活的人们,态度从来都是欣赏的。毛姆笔下的人们,很少会为干体力活糊口而觉得低人一等,甚至毛姆比较欣赏这种生活,认为这是健康的。拉里去煤矿上做过苦工,去农场干过活,还说干体力活可以帮助他清理思路。《月亮与六便士》中的布吕诺船长早年在法国由于财务代理人出了差错而一文不名,于是他带着妻子到太平洋的小岛上开荒种椰子树,自己除草种地盖房子,亲自教孩子知识,白手起家地创造了自己的产业。他认为他通过这种方式创造了美。他说:"我们离开文明社会非常遥远……我们的生活很单纯、很简朴。我们并不野心勃勃,如果说我们也有骄傲的话,那是因为在想到通过双手获得的劳动成果时的骄傲。有人认为劳动的幸福是句空话,对我说来可不是这样。我深深感到这句话的重要意义。我是个很幸福的人。"[79]
在小说《插曲》中,毛姆也借文中叙述人之口说出了他坚持的一个观点:"他讲的这些故事都用以证明他经常津津乐道的一个观点:英国人普遍得到民主以前,在所谓下层社会中,总是有更炽热的情感,更多的离奇冒险故事,更少的顾忌;然而相比之下,在富裕的阶层中和在所谓有教养的圈子里,人们总是谨小慎微,循规蹈矩。由于劳动者读书不多,由于他们不善于表达自己,你就认为他们缺乏想象力。你错了,他们非常富于想象。他们非常敏感。"[80]
从中可以看出,毛姆对所谓的下层人民、劳动人民、原始人民是有着欣赏的态度的,毛姆甚至认为自己心中理想的人性就出自劳动人民、原始人民。毛姆的这种观点未免有些偏颇,只是一种理想,但不失为毛姆反思现代文明的一种方式。
毛姆的原始主义倾向还表现在他不满文明面对自然的傲慢霸权态度,即不满知识分子和艺术家的优越感。毛姆爱好文学、艺术,自幼爱读书、创作,对绘画也有着不俗的鉴赏水平,家中收藏大量艺术品,也爱结交各类文化名人。但毛姆却不欣赏自认有文化的人的傲慢态度,认为文化并不是最高贵的东西,也讨厌一些文化人的自视甚高,他始终倡导一种自然质朴的情感和态度。他说"我不喜欢他不是因为他这个人,而是因为他是文学世界里普通而可憎的类型的一例。这就是对文化自负的人。文化的价值在于其对性格的影响。
如果它不能使人的品性高贵并且增强其力量,则一无用处。其所用在于人生,其目的不在美而在善。如我们所知,文化常常引人自我满足…读一千本书并不比犁过一千片地更有价值。能够正确描述一幅画也不比找出熄火的汽车毛病出在哪里更有功用。每个行业都有专业的知识。知识分子愚蠢的偏见在于认为只有他们的知识才是起作用的。真善美并非那些上费用昂贵的学校、泡在图书馆或经常出入博物馆的人的特权。艺术家没有借口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艺术家如果认为自己的知识比别人的知识更重要,那他就是个傻瓜;如果他不能以平等的立场愉快的面对别人,那他就是个笨蛋。"[81]
毛姆更欣赏"自然",不仅在生活中反对文化的傲慢,在创作风格上,他也认为作家的创作不应是矫情和太抽象的,应该接近普通人,接近朴素的事实和情感,并且以热情和力量来欣赏。他喜欢言之有物,向来不喜欢用夸张繁复的技巧来装饰文学的作者,对此,他总会冷嘲热讽地挖苦一番,还说人们只有对题材没有兴趣时才会专注于技巧创新。他还发现有些文化艺术工作者少有可敬之处,他认为:"他们虚荣而且自满。他们干不了实际的生活事务,却轻视那些谦卑地从事命运强加给他们的平凡职位的人。因为读过很多书,或是看过很多画,他们就自认为比别人优越。他们用艺术来逃避现实生活,并且带着对普通事物愚蠢的轻蔑,否认人类基本活动的价值。他们实在并不比瘾君子更好些;反而更差,因为瘾君子不管怎样,不会把自己置于高台之上俯视同侪。"[82]
毛姆年轻时也被艺术深深震撼,认为艺术正是自己的信仰,如叔本华所说,认为艺术是使人解脱于无聊生活,使生活有意义的途径。可随着阅历和认识的增加和发展,他不再认为文化艺术是唯一的使生活有意义的途径,也并不是人类最高贵的行为。他认为文化艺术本身并没有什么内在的价值,只有它作用于人身上使人产生向善的力量时,它才有价值。由此,毛姆得够了他那一份知识分子的傲慢后,便抛弃了文化的傲慢。
毛姆还对文明的产物道德、宗教意图压制原始天性的行为不以为然,态度讽刺。作为人类文明的产物之一,道德是人类社会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但现行道德的价值和权威在毛姆看来,却如上章所述,十分可疑。他认为现行道德违背自然,损害生命。如毛姆在《寻欢作乐》中通过罗西这个人物表现了人的天性同人类文明,主要是道德的冲突。作家十几岁时,认识了作家谢里菲尔德和罗西夫妇,他们留给他的印象是亲切坦率的,而他们所处的黑马厩镇上却流传着关于罗西不忠且风流成性的流言,作家一开始不相信,后来亲眼所见后相信了罗西确实不忠于丈夫。多年过去,作家长大后,又与谢里菲尔德夫妇相遇,这一次作家不仅知道了罗西同时拥有好几位情人,甚至自己也成了罗西的情人之一。但这位在别人口中"风流放荡""毫无廉耻"的女人,却从未觉得自己的行为羞愧可耻,她不顾别人的耻笑,依然我行我素。在作家眼中,她的形象也没有那么不堪,而是认为她自始至终都是坦率诚恳,充满魅力而且天真可爱的。小说将大部分人对罗西的不堪评价和作者通过亲自经历对罗西的友好评价相对比,引发人们对传统道德与人的本性冲突的思考。在作者所在的传统的英国小镇黑马厩镇上,人们对罗西的评价都是带着厌恶嫌弃鄙视的态度的,认为罗西的行为违反道德常规,是"非正常"的。仆人玛丽安认为罗西风流成性,"她永远不会老和一个人好的,她呀,一个接一个地换男人,她简直是可怕。"[83]
还骂罗西"装正经人".小说中作者的叔父也告诫作者要同罗西这种道德败坏的女人保持距离,认为和罗西的交往会腐蚀掉高尚的举止。而毛姆却认为即使罗西风流不羁,也不能就因此断定她不是个"好人".罗西的行为是否是一件于她的道德有很大损害的事,在作者这里是存有疑问的,作者就通过他的经历和态度表现出罗西的善良和淳朴,与人们对罗西的道德堕落的评价相对比。他通过作品揭示出本是正常的自然天性的流露,却被人们视为非道德非正常的情况,如他在小说中说:"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他一起睡觉是很自然的事。这并非道德败坏,也不是生性淫荡,这是她的一种天性。"[84]
罗西是毛姆自称最喜爱和难忘的女性形象,这一美丽随性的形象包含着对原始的赞美。性是人的本能生命力的象征,罗西认为"很自然"的事在社会道德和传统观念中却受到颇多限制,还会因此受到人们的指责和侮辱。毛姆欣赏罗西的天真可爱,在道德与原始天性的天平中他更倾向于释放人的天性。
与原始本能对立的人类文明产物不只是道德,宗教同样要求压抑人类天性。传统的宗教教育使人们认为他们的灵魂和肉体是分裂对立的,肉体被告知为低劣的东西,而灵魂则是至高无上的,生理的激情是粗俗下流的表现,应当受到理性意志的约束。原罪说"使人产生沉重的负罪感,彻底地压制了人的本能欲望和感性生命。"[85]
可通过宗教压抑人的结果却容易适得其反。如小说《雨》中,代表人类文明的传教士在太平洋的小岛上大力传教,总是要设法征服压制原始生命力。戴维逊牧师认为土人生性堕落,认识不到自己的邪恶,很难克制自己,身上有很多陋习,是需要被教化的。因此在他管辖和传教的地区他为土人们规定,通奸偷窃撒谎、赤身露体、跳舞、不去教堂都是罪过。但他管教土人的方式却是如果谁犯了上述"罪过",就要罚款。而讽刺的是,小说最后也证明了事实上有教养又有着精神信仰的文明人也敌不过原始本能的巨大力量,反而因为常年的压抑使他性格扭曲,最终导致了牧师对他正在教化的妓女施暴,而后崩溃自杀,造成了更加惨痛的悲剧。毛姆对无论道德还是宗教对人性的压抑和规定都持怀疑态度,十分不以为然,他认为人类天性和生理诉求应该被正确看待,不应再备受压抑,正如劳伦斯所说:"如果我们对生命本能和原始欲望感到羞愧,那就让我们接受那使我们羞愧的事物,理解它并与它合二为一,而不是用面纱来掩盖它。"[86]
毛姆的原始主义倾向还表现在毛姆的东方情结上。毛姆在目睹了工业文明和技术理性对人的异化,人的原始本能和情感受到压抑和扭曲,以至出现了一批批精神颓废,信仰缺失的非正常人物后,对西方传统价值体系产生怀疑。而毛姆探寻到的解救西方的良方就是转向东方。毛姆的东方情结在他的多部作品中都有体现,如《刀锋》中的拉里在印度找到了心灵宁静之所。在东方各国中,古老的中国自然也是毛姆的兴趣所在。毛姆曾来到中国游历,并写下游记《在中国屏风上》和以中国为背景的小说《面纱》和戏剧《苏伊士之东》。
其中,《面纱》的女主人公跟随丈夫来到中国之前是庸俗、虚荣、浅薄的,但在经历了被情人抛弃,被丈夫报复般地带到中国的传染病区,结识了韦丁顿和他的妻子满族格格,到修道院工作,怀孕,丈夫染病而死后,受到中国文化和自身经历的影响,激发了她对哺育她的西方文化的反思,使得她最终完成了自己的精神救赎,走上了一条心灵安宁平和的道路。在毛姆看来,西方是文明的,而东方是原始的,东方人自有一种古老而神秘的智慧,使他们看似无欲无求,宁静淡泊,与西方精神有很大不同。因此他希求在古老而原始的,未受西方文明"侵蚀"的东方找到解救西方的智慧,用来重建面临崩溃的西方文明。当然,毛姆对东方的理解是主观理想化的,但对原始的东方的向往与毛姆的原始主义倾向无疑是有着一定联系的。
虽然毛姆有"原始主义"倾向,但毛姆并非倡导人们返回原始社会,他借原始主义想要表达的理想的人性观可以概括为"顺其自然",正如他在《总结》的结尾处写到的:"美好之人生,无外乎个人顺其性情,做好分内之事。"[87]
也正如《刀锋》中作者心目中的理想"上帝":"我总认为,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种按照你的知识程度尽力而为的人。"[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