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语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森林具有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文化价值等多重价值。我国林业发展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因此,我国在近些年来也越来越重视生态环境的建设,在森林资源的立法方面,我国一直以来都比较重视。目前为止法制建设成绩显着。
正是基于这样的事实,本文从民法的视角来论述我国生态用地的林权相关问题。限于篇幅有限,本文简析了生态林研究的背景和基础,结合我国现有的与森林资源相关的法律规章以及生态林保护的现状,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进而修改和完善我国生态林问题,从而构建科学合理的森林资源法律制度。最终实现绿色发展的理念,夯实生态林建设法治化的基础。但是本论文还有很大的不足,我的研究也比较浅薄,希望老师多加批评指正,我今后可以更好的完善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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