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北京市移动互联网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保障措施与政策建议
6.1 保障措施。
6.1.1 多部门合作建设移动互联网电商平台。
在农村信息化建设是政府部门其中包括了商业,金融,农业,信息产业等一些列产业,仅专注于多需要的公共信息服务部门的参与,以它有望逐步弥合数字鸿沟。
6.1.2 移动互联网农业电子商务贴合农业实际。
由于网络基础建设不完善和受教育、科技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村的网络发展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受到限制,把计算机直接送到农村地区,让农民了解使用互联网,但是问题是一些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没有互联网的覆盖,更没有本地的共享的网络资源,所以他们使用因特网访问是非常困难的。利用移动互联网,平板电脑和其他移动设备的基于移动网络上建立农村信息传递平台,能够因地制宜,能够适应当前农村被动地接受信息,在推动信息发展的前提下的客观现实。
6.1.3 符合"万村千乡工程"建设。
信息服务点,由商务部开展的农村移动互联网电商,"万村千乡"的农家店是可行的。一种解决方案是来往采摘的车辆住在农家店,农家店这样在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的信息管理,信息消费者和供应商之间共享的情况下,降低流通成本这个问题。此外,在选择网络的农家店,那么就可以在后台的信息系统使其自动生成农村商品流通数据库。利用海量数据的建立起一个真实可靠的数据库,对宏观调控为业务部门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6.1.4 资金支持移动互联网农业电子商务发展。
不可否认的是,在农村地区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严重金融服务过程中的稀缺性,电子交易,资本,安全性和便利性等在线管理的模式,简单地依靠第三方支付系统平台是不可持续的,而需要在厄瓜多尔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填补了政府的支持的空白,建立了财务担保的农业电子商务公司,大,中和电子的主要开发的小成员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通过与移动电子商务相结合,可以得到一个更全面,更透明的商业和用户信息。从申请贷款到银行贷款再到贷款直到还款这整个过程中下线,彻底改变了原始纯互联网进行在线的操作的流程,高效地解决企业和个人资金需求的信贷。
6.1.5 鼓励农业大户与农业合作组织的积极参与。
农村信息网的建设,使广大农民与市场实现了信息的连接。尤其是农业大户,经纪人,他们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领导者,他们也需要发布,获得了大量的商品信息和用户信息。所以建设大型,经纪人之家"互动信息网链"的信息,不仅利于自身发展来看,更有利于产生示范,带动作用,使信息技术农村推广将有积极的效果。
6.1.6 鼓励涉农龙头企业的加入。
成规模的农业企业和国际接轨,需要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符合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涉农的企业原料供应商大部分是农民群众,原材料,供货及时等问题的质量往往是领先的农业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只有让农村建设信息化,将农业生产整合到农业产业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和农户实现无障碍沟通,即避免重复采购,也降低了企业的采购风险。
6.2 政策建议。
6.2.1 政府加大支持力度。
在北京成立电商的领导小组,协调税务,金融,工商,经贸局,银行,物流,邮政,电信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其他部门提供适当的奖励。支持的资金支持项目,税收减免,手续等电力供应商。农业电子商务开辟绿色通道的建设。同时,电子商务的农业发展过程中应作为在乡镇工作考核指标各级的领导者之一。
6.2.2 重视对农民的培训,提高农民素质政府在师资队伍的建设中基于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吸引了驻扎在农村推广"扶贫技术"的移动电商公司,提供人才支持和团队建设与电子商务有关的人才保障专业。北京电子商务在北京的农业企业,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其他组织的重要力量,正在蓬勃发展的繁荣,这应该是这部分人群的焦点,成立合资公司后,摸索,一传十,十传百。从单一的从单一的培养模式到适合多样化商品发展的培训模式,在培训时更加的提倡团队精神。
6.2.3 政策专项资金支持。
着力推进农村移动互联网电商的发展,进一步促进农村地区产业的升级和结构上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北京市财政要安排一定资金,扶持农村地区的农业电子商务项目。
首先,电子商务企业,支持农业发展。推荐网络销售的一名发放奖金,而且保证对每个企业每个个人提供现金的支持,及时发放现金。
二是支持电子商务村庄的发展。据网络的农产品年销售额分别排名,建议每 1-3 个行政村,北京市财政一次性给予一定量的资金支持。
三是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农村青年创业点。每年该区确定 N 点农村青年电子商务的举措,对每个点进行现金支持创业由市财政一次性补助。
6.2.4 重视电商平台品牌建设。
出售农产品进一步越来越高,我们必须实现专业的品牌。我们需要了解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的核心是必不可少的帮助农民增收,关键是收入:一是降低滞销农产品获得更多的销售;其次,使农产品卖出更高的价格。农产品品牌运作将为实现农业产业增加收入创造了先决条件。政府要推动本地的企业并让其发挥其品牌效应和品牌影响。